Re: [立報] 人流6日思考期 換十萬寶寶性命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銘言:
: 女性在「非預期的狀況」下懷孕,究竟是誰該負責善後?墮胎是唯一
: 的選擇嗎?
: 理論上,此事應該是雙方(雙親)的責任;但「墮胎」的選擇卻巧妙
: 地將此責任轉嫁到孩子身上,使父母能以養育問題為由,否決了孩子
: 的生命權,同時也自欺欺人地將看似問題根源的孩子給取消掉,以掩
: 飾在懷孕之前那一段時間的所謂『非預期狀況』下,雙親之有欠周延
: 的性行為,及在事後缺乏負責擔當的事實。
: 但是,奇怪的是,成人們會在懷孕之後開始思考能不能負擔起養育一
: 個小孩的條件,卻在另一方面樂意繼續進行低避孕措施下的危險性行
: 為,或那些根本不打算負起懷孕後養育責任的婚前、婚外性行為。
: 我也想問,是什麼樣的思考,能夠支持成人們一邊放縱自己的情慾,
: 或者持續以缺乏衛教常識的方式進行性行為,而又能在發現女方懷孕
: 之後,大剌剌地指責國家育兒政策的不完善,好為自己因先前考慮欠
: 周而發生的懷孕事件撇清其後續的撫養責任?
: 如果是避孕失敗,則思考期的設置,在專業諮商師或社工員的介入下
: ,能提供父母再次考慮養育的可行性;即或不然,轉由他人領養或由
: 機構暫時托育都是可能的選擇——至少也是國家未來政策努力的方向。
: 再者,是什麼國家的法律或專業倫理會允許諮商心理師做出「強力灌輸
: 某種價值觀念予案主」的行為?顯然作者對此一思考期的諮商及專業介
: 入情形有所誤解,而我想這也勢必是這項政策的倡議者必須進一步向大
: 眾說明的。
無聊的假道學文章
女性在非預期的狀況下懷孕 要不要墮胎應該要由懷孕的女性自己選擇
而不是由你或國家來選擇
此外 不用把荒謬的罪惡感強加在墮胎的女人身上
墮胎是自然的事 墮胎有理 墮胎無罪
被墮掉的不是無辜的孩子 那是胚胎 由受精卵發育而成的一團細胞而已
沒有任何人有資格評論別人要不要墮胎
就算那些假道學的人立法也是沒用的
沒有人會理會你們的
要墮胎的還是會繼續墮胎 你們的倫理道德觀念落伍了
註定被會被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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