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民法總則
今天考完司特,想請問一題這次民法總則的題目
Q:甲男乙女為夫妻,無子女。乙於甲生重病時,擅自以甲之名義,將甲所有之一幅名畫
賣給不知情之丙。不久,甲死亡,乙為甲唯一之繼承人。
1.乙所為之買賣行為效力如何?
2.乙、丙各得為如何之主張?
我的疑惑:1.乙以甲名義賣畫不是無權代理嗎?可是我看補習班答案是無權處分@@
無權處分不是以自己名義處分他人之物嗎?
2.如果確定是無權代理的話,那買賣行為應屬效力未定?
請問版上大大,是我哪裡有出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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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甲死前->效力未定,甲死後->有效?時間點不同效力不同
※ 編輯: karen810263 (218.35.142.147), 08/17/2015 2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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