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華裔學生暴力文章 遭警方起訴

看板Education作者 (無雙覺醒)時間17年前 (2007/05/01 0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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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暴力行為,為什麼是要檢討老師,學生卻似乎毫無責任? 所以原PO的論點認為學生也要有應負的責任 不是學生犯錯就要怪他的老師沒教好 當然就法理上,學生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方面也不就用多談,讓法律來說明犯罪會有的責任 只是我好奇為何沒有報警和送交法庭? 如同報導,首先當然要查明這件事情的起因,法律也不是僅就結果而定罪 不過學校「似乎」有按照標準處理程序:「呈報主管機關」、「獎懲委員會」等 只是為何沒有報警以協助辦理,這方面當然有所爭議 沒有報警可能是不希望警察突然進入校園,驚嚇到其他學生@@不過我會主張報警... support學校是開放系統,學校也是社會的一部份,青少年在學校中構成犯罪事實應受到 法律的制裁。 只是事出必有因,原因的調查是需要的,不論是搶劫或丟菜刀。這裡就要說到ming說: 「學生拿菜刀丟老師,就像老師罰學生般,一定有原因」,用老師罰學生做譬喻好像是說 學生丟菜刀是在罰老師。我們不知道ming有沒有這麼意思,不過原PO和MOTCT詮釋不同, 也沒必要爭執~囧 我相信MOTCT的行文僅是認為事出有因,誤會原PO認為學生的行為 老師「都」沒有責任。其實就飛刀事件怎麼知道老師真的沒激怒到學生?我們當然會想到 是不是老師在平時有什麼作為使得學生心生憤恨而甘願做小李飛刀?還是學生有精神病? 這些光看新聞當然並無法瞭解整件事件脈絡,所以也沒有爭執的必要! 不過我們用事出有因可能比較妥當,因為也許學生有精神上的原因或者誤會。這原因法律 會參照辦理,應送交少年法庭輔導管訓,不過這也要問這是不是告訴乃論,是的話老師要 不要告他又是另一回事。 調查了原因,自然會有該生需要被懲處的地方...我想,學校不會這麼不明智。若是蓄意 傷害(殺人),老師應該不會莫不吭聲吧?若是學生精神有問題,輔導管訓也是必要。 法律也應該進到校園,這才是真的公民教育... 總結,從大家的討論我知道 1.我們法治教育的缺乏,使得學生沒有自我規範意識。 老師如果有培養學生道德意識、教導社會規範,盡這部分的責任,不是指恪守「成績」不 放,也許老師道德責任就不會感到罪惡。 如果老師是後者,這不僅是老師的問題,更應追問到社會結構的問題。 2.原PO認為學生被寵壞了,一直被原諒...不過學生畢竟是未成熟的個體,成人會原諒他們 只是,原諒應有底限 3.原因需要被瞭解,當然這不僅是在學校裡也是在法律上。 4.令人不解的是,學生犯錯在臺灣為什麼「僅」檢討教師...我們應該對於學生行為動機 、責任與權利去關注;但是對於教師,即使教師沒錯,卻似乎仍有道義責任在,這無可 避免。 ps1.刑法中年齡是可以減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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