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安麗會員加入&退出手續-新入會者可參考
不好意思這系列文章都停止了卻又發
因為有資訊須作更正,為我之前的發文修正、負責,順帶提供一些新資訊
以下是我向國稅局 及安麗財務單位聯繫確認的結果──
●安麗財務單位蕭小姐表示
A. 商品販售方式是:安麗公司→直銷商→非會員
所以若要退會,要由當初幫忙辦理入會的直銷商(推荐者)向安麗公司退費
再由該直銷商退費給欲退會者 (退費形式:我→直銷商→安麗公司)。
B. 若我要自行前往退費不經由當初辦理入會的直銷商,
因為發票抬頭並非開我本人,所以他們無法以發票辦退費,
也就是說這筆交易名義上並未取消,他們仍應納營業稅,所以這就要由我負擔,
因為安麗公司方便消費者自行直接辦退,但公司不能因此損失,
所以自行前往辦退者要負擔這筆稅額。
●國稅局劉小姐表示
1.安麗公司退費時,若有扣稅的行為,絕對不正確,
若有被扣錢事實,可檢附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
2.直銷商販售商品時,應該開立『一時貿易所得』憑證予進貨人!
因為我們向直銷商購買產品,他銷貨人就必須開立此憑證給我們!
這張要直銷商自行到國稅局領取
安麗財務陳小姐雖然也說應該要這樣,但我問過我當初的推薦人
他並不知道何謂一時貿易所得憑證...直銷公司都有教育你們的直銷商們嗎?
安麗蕭小姐並表示:
國稅局要求他們『必須』以「我→直銷商→安麗公司」這樣的方式全額退費
不可以有上述B點所說的便利方式退費,造成在我這方有扣稅狀況。
然而蕭小姐也說即使這次我的案子依照國稅局指示,用這種方式全額退費
未來若有人自行前往辦理,安麗一樣是僅退952元,不會因此就將此作法取消。
如果有人與當初推薦人"失聯"無法找到推薦人退款,也將以952元這種退費方式
自行前往退費"不會"退全額1000元
安麗處裡過程── (若覺文長,以下可省略不看)
在了解的過程中,安麗公司財務單位一開始是另位陳小姐聯繫
他表明安麗公司絕對不可能讓人自行辦退,所以也不會有扣稅問題
並表示,讓我辦退的櫃台人員可能是新來的、我之前電洽的客服可能...
也不知道有什麼問題(?)
國稅局劉小姐聽到的也是如此。
最後安麗公司的蕭小姐來電,才確認了處理方式就是上述的AB兩點
從這過程中我看到:
安麗公司說法反覆,不知為何?甚至有推給服務人員素質不佳的說法
雖然總算有個結論及解釋,
可國稅局人員表示安麗的扣稅退費做法不當,只是安麗公司並不認為
所以將繼續現況下的退費方式
個人建議:
如果有人以952元扣稅方式退費,卻覺得方式不妥,感覺損失權益
就如國稅局所說的檢附資料申訴,但不曉得會得到什麼結果
或者有辦法與推薦者聯絡到,那就以這種方式退費最省事
但由於當初發票是開給推薦者,若發票是在他那邊要需要他妥善保管
以免發票遺失又無法全額退費
一樣 我個人沒有說安麗公司制度對還是錯
僅將國稅局及安麗財務單位所告知的退會資訊提供於此,請大家參考
國稅局人員所說的,除了安麗,也適用於其他直銷公司
※ 編輯: ilovetpp 來自: 219.87.2.186 (09/0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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