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安麗會員加入&退出手續-新入會者可參考
我回完這次就不回了 法條也解釋了 權益須知也解釋了
你卻一直在用你的認知來對抗法條和權益須知都「沒禁止」的事情
無視法條和權益須知存在就是了....
: → MaiCaiDaShu:問題並不是出在要退出的人不遵守規定 111.248.55.76 09/15 04:41
: → MaiCaiDaShu:辦理不檢附發票,也不是當時沒有向推 111.248.55.76 09/15 04:41
: → MaiCaiDaShu:薦人索取發票,而是自始至終這張發票 111.248.55.76 09/15 04:41
: → MaiCaiDaShu:就沒存在過,請問要如何檢附沒有開出 111.248.55.76 09/15 04:41
: → MaiCaiDaShu:來過的發票?權益須知上寫的買受人就 111.248.55.76 09/15 04:42
如何檢附? 就叫你去找推薦人啊 整個討論串第一篇就給你答案了
: → MaiCaiDaShu:我的認知是申請入會的人,並不是推薦 111.248.55.76 09/15 04:42
: → MaiCaiDaShu:人,申請書簽立的甲方是安麗,乙方是 111.248.55.76 09/15 04:42
: → MaiCaiDaShu:申請人,合約的範圍並沒有包含推薦人 111.248.55.76 09/15 04:42
: → MaiCaiDaShu:在內。購回標準上寫的是由本人辦理即 111.248.55.76 09/15 04:43
: → MaiCaiDaShu:可,並不是找推薦人辦理。 111.248.55.76 09/15 04:44
購回標準也說可以用90%價格購回啊 不要選擇性的使用規章好嗎
對自己有利的就引用 對自己不利的就無視
: → MaiCaiDaShu:權益須知完全沒有提到無發票退出時要 111.248.55.76 09/15 05:27
: → MaiCaiDaShu:扣稅,也沒有提到支票退款的方式,更 111.248.55.76 09/15 05:27
: → MaiCaiDaShu:沒有提到退出的錢會由其他直銷商轉交 111.248.55.76 09/15 05:27
: → MaiCaiDaShu:,這樣算是有清楚告知退出方式嗎? 111.248.55.76 09/15 05:27
上面也沒有寫退出需要身份證影本
你會因為辦理退出需要身份證影本就指責公司說謊嗎?
法條規章權益須知中 並沒有
「應」無條件退款 或是 「不得」扣稅 等字眼
因此這些動作都是合法的
: → MaiCaiDaShu:隨便找個有發票的直銷商,錢就可以退 111.248.55.76 09/15 05:31
: → MaiCaiDaShu:到他的戶頭?這樣的銷貨方式是合法的 111.248.55.76 09/15 05:31
: → MaiCaiDaShu:嗎?公司為什麼可以受理這樣的行為? 111.248.55.76 09/15 05:32
: → MaiCaiDaShu:還是留個小門讓直銷商來鑽法律漏洞? 111.248.55.76 09/15 05:42
就制度面來說 只要法律沒有禁止 就是合法 法條也都解釋過了
就實際面來說 「隨便找個有發票的直銷商」 有那麼好找嗎?
別人也沒必要提供發票~
: → MaiCaiDaShu:今天我會有這樣的疑慮,以後我的下線 111.248.55.76 09/15 06:18
: → MaiCaiDaShu:也可能會有同樣的問題,當他指著我的 111.248.55.76 09/15 06:19
: → MaiCaiDaShu:鼻子說我說謊時,請問我要如何解釋? 111.248.55.76 09/15 06:19
今天我朋友也問我要若是想退出要怎麼退 我的答案是「交給我!我幫你退!」
這是給下線客戶的承諾
如果你的下線指著你的鼻子說你說謊 我目前推估有大概有兩種可能
1.你個人給予他不實承諾 你服務不周 那是你的問題
2.你的下線憨憨的權益須知也不看就簽下去 那是你下線的問題
你選一個吧
你不斷用你的認知去質疑法條未禁止的事情不合法
那我們根本就沒有站在法條這個基準點上
因此也不用討論下去了
而安麗公司的制度則延續幾十年來的遊戲規則繼續合法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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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2:1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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