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安麗會員加入&退出手續-新入會者可參考
※ 引述《sharptooth (夏普吐司)》之銘言:
: 如何檢附? 就叫你去找推薦人啊 整個討論串第一篇就給你答案了
: : → MaiCaiDaShu:我的認知是申請入會的人,並不是推薦 111.248.55.76 09/15 04:42
: : → MaiCaiDaShu:人,申請書簽立的甲方是安麗,乙方是 111.248.55.76 09/15 04:42
: : → MaiCaiDaShu:申請人,合約的範圍並沒有包含推薦人 111.248.55.76 09/15 04:42
: : → MaiCaiDaShu:在內。購回標準上寫的是由本人辦理即 111.248.55.76 09/15 04:43
: : → MaiCaiDaShu:可,並不是找推薦人辦理。 111.248.55.76 09/15 04:44
請問權益須知裡有載明要找推薦人才能退1000嗎?
我也是安麗會員,是個長期的消費者,所以不是站在敵對面的
可是我也真的看不下去,因為你也是一直沒認真看別人在表達什麼意思
是的,規定、須知,甚至是法條,我都相信安麗沒有違法
但,安麗是律師才能做的嗎?規定是死的,事情卻是人在做的
話也都是直銷商在講的,是直銷商在講的,直銷商就是幾乎都講錯
你一直在強調要看須知,雖然沒錯,但最好是你在加入的時候就看清楚
那一點的所有細節,並明白以後會遇到的問題和狀況
最好是!
真的是再來大聲跟我們說,「為什麼都不看須知就簽下去」這種話!
: 購回標準也說可以用90%價格購回啊 不要選擇性的使用規章好嗎
: 對自己有利的就引用 對自己不利的就無視
: : → MaiCaiDaShu:權益須知完全沒有提到無發票退出時要 111.248.55.76 09/15 05:27
: : → MaiCaiDaShu:扣稅,也沒有提到支票退款的方式,更 111.248.55.76 09/15 05:27
: : → MaiCaiDaShu:沒有提到退出的錢會由其他直銷商轉交 111.248.55.76 09/15 05:27
: : → MaiCaiDaShu:,這樣算是有清楚告知退出方式嗎? 111.248.55.76 09/15 05:27
您適合當律師,不適合當直銷商,至少給我的感覺是這樣。
「來!把須知跟法條看清楚,現在沒問題,以後不要說我騙你!」
直銷是這樣做的嗎?
: 上面也沒有寫退出需要身份證影本
: 你會因為辦理退出需要身份證影本就指責公司說謊嗎?
不會,因為「本人」拿得出身分證證明我就是本人
但是我拿不出發票……就算拿出了發票,也不是我的名字
: 法條規章權益須知中 並沒有
: 「應」無條件退款 或是 「不得」扣稅 等字眼
: 因此這些動作都是合法的
合法,對,是合法!但那又如何?法也是可以做各種解釋的。
安麗公司我相信一定都會合法的經營
可是,
有些事沒講
跟是不是合法
並不能相提並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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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6.17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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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9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