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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宣傳][轉錄] 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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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部份議題是可以討論的. 比如審核委員是否需要. 至於連署跟成案人數100人跟20萬 太少了巴. 那以後就會有投不完的公投了. 至於門檻部分至少議題重要到有1/2的公民願意出來投票 這議題才算重要到. 使用直接民權巴 不然根據國家的體制 拉哩拉扎的小事 或是需要充分資訊才能決定的事自然有代議士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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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訂這麼高的門檻?. 你有沒有先思考過這個問題??. 要是門檻只有30%,會不會變成少數人的聲音就可以壓制大部分人的聲音??. 民主政治理想狀態是每個人都可以參與政治,每件事情都可以全民公投. 但是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因為太浪費社會成本了. 所以才會有代議政治的出現,所以我們才會需要去選立委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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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恕刪. 我覺的其中有句話很可笑啦. 啥叫放棄領公投票就代表不表示意見,而由其他人決定?. 試問. 目前的公投法. 那一個能確實的表達大家的意見?. 我反對腦殘的公投成立. 我的意見有辦法被表達出來嗎?. 目前的公投根本就無法表達出大家的意見. 確還硬要辦. 然後找別的理由就想降低門檻. 還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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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贊同這個投票方式. 這樣讓不投的人失去表達意見的權利比較恰當. 現在要大家舟車勞頓的變相強迫去投. 因為不投你就等於沒意見. 就公投的立場而言不太好. 選舉人數因為一定要有結果跟公投是大家意見的表達兩個我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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