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所謂的暴力黨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如果你"一貫認知"國民黨過去是暴力的,那就沒有所謂民進黨是暴力黨。
: : 因為當國民黨/親民黨…等他黨也行使暴力時,你說民進黨是暴力黨是無意義的。
: : 如果警察叫一個人去指認兇手,受害者說A看起來比較像是兇手。
: : 警察問為什麼。他說:因為A有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巴。
: : 這就是你的邏輯。
: 要談邏輯?
: 因為:國民黨→暴力;親民黨→暴力;民進黨→暴力
: 故得證:沒有所謂暴力。
: 嗯,讚唷! ^.<
玩的很自high
誰在跟你證明沒有暴力?
你要不要重新檢視一下自己的意圖?
不要被揭穿了就開始轉移焦點。
不要老是用這一招。
你文章裡一大段提紅杉軍的用意在哪?
還不就是:別人都是和平理性,只有民進黨有暴力。
這就是你做比較的目的。
現在你要改說,
國民黨有暴力,所以國民黨也是暴力黨,
民進黨有暴力,民進黨也是暴力黨,
甚至親民黨在總統選輸後的表現也是暴力,所以親民黨也是暴力黨,
台灣的政黨統統是暴力黨。那我沒意見。
不過這已經脫離你的的本意。要不然你拿紅杉軍是要比什麼東西?
你原文的意圖就是:別人都是和平理性,只有民進黨有暴力。
自己講話講到後來這樣離題,人家提醒你還不懂,
你說你是不是理解能力要加強一下?
甚至再用你現在也同意的東西,回過頭去看看標題:「所謂的暴力黨」。
既然你心知肚明各黨都曾有暴力行為,
結果所謂的暴力黨卻"只有"民進黨符合條件?這文有對題嗎?
你之前文章表現出來的邏輯是:
1 有暴力行為即符合暴力黨的要件,
2 由你自身參與紅杉軍的經驗,得知別人都是和平理性,只有民進黨有暴力。
3 因此得證民進黨是暴力黨,也唯有民進黨是暴力黨,其他黨/團體不是。
(因為第2點已證明過去的歷史經驗裡只有民進黨有暴力)。
其中的謬誤顯而易見,前面已經講了幾萬遍了。老大您腦袋轉一下好嗎?
現在你轉成說「其他政黨也有暴力,但不表示民進黨沒有暴力。」
這什麼鬼?
[刪一段文]
: 歡迎你提出證明,來證明我說的10/10號紅衫軍活動是假話
這個例子的謬誤也藉由當兵的例子回你了,你一樣看不懂。
你自身參與的經驗裡紅杉軍是和平理性的,但其他紅杉軍有脫序的演出。
所以你用來證明「別人都和平理性、唯有民進黨搞暴力」的論點更是站不住腳。
因為你的前提已經破功了。
老師說:「你們班有人作弊」
結果你一直在那邊跟老師辯:「我沒有作弊」「我真的沒有作弊」
(我參與的紅杉軍是和平理性的)
你沒作弊不表示別人沒有作弊啊
(你沒參與到的其他紅杉軍都是和平理性的嗎?)
: : 我才會回,你要比較,怎麼不比2000年、2004年總統選舉?
: : 怎麼不比泛藍其他暴力如:丟汽油彈、拿國旗杆打人?
: : 你不要開玩笑了,連自己在講什麼都不清楚。
: : 自己意圖那麼明顯還在那邊躲躲閃閃。
: 對啊,我大概還得比回少林五祖時期呢,不然怎麼能算公允呢?
: : 扯到郭百年去是莫名其妙,跟當代政治無關。
: : 就算你要算,請問你要跟誰算?誰的錯?
: : 難不成你的意思是,在那蠻荒開墾的年代,某A打了某B,民進黨要負責啦。
: : 因為民進黨本土!?民進黨要為台灣這塊土地上發生過的事負責!?
: : 我實在不曉得該怎麼講,只好摸摸頭…這什麼鬼?
: 你去看看我哪裡說"民進黨要負責"?
: 我說本土漢人要負責嘛,這你也能遷拖民進黨?別再害民進黨了好嗎?
: 228殺人的外省人都差不多死絕了,你說不能遺忘,要算,那又要跟誰算?
: 如果228和白恐該算,郭百年事件為什麼不能算
: 原胞活該被我們本省人殺就是了?
這是另一個題目,我可以用一句話「與本題無關」帶過。
當然無關,根本八竿子打不著,莫名其妙。
不過既然你提了,可以講一下。
漢人欺負原住民,老早就沒有人在遮掩,更沒有人怕提起那件事。
也沒有一個主體可以負責。不過政府可以做許多保護原住民歷史文化
及原住民權益的事。
228事件卻不同。而且你這裡第一個錯誤是。
228不是叫外省人負責,而是要國民黨、要政府負責。
一間公司出了問題,董事長或總經理換人,
公司對外的責任義務是不是該延續?是啊。
欠廠商的錢還是要給,該出的貨還是要出。
公司仍是原來的公司,只是領導階層更換而已。
如果不想負責,不想背責過去的債務,那乾脆一點,解散重組。
黨產都充公,一切重來。新的黨乾乾淨淨,新一代的領導人也絕對跟過去沒關係。
當然國民黨對二二八有在做一些事,但仍不夠,光誠意就嫌不夠。
還是要再強調一遍,你舉這些東西跟你原本的文章內容一點關係都扯不上。
: 還當代政治勒,唉,逼唉啊
: 「國民黨徒的邏輯就是,昨天我殺了你,今天就該遺忘。
: 但別人殺了自己同志,永遠記恨到底。」
: 放心,我不會說你是國民黨徒的。
如果思惟跟國民黨一樣,那說你是國民黨徒沒冤枉你。
至少說你這是「國民黨徒的邏輯」沒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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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228?那你怎麼還在「日本殺那麼多人」?
提醒你:南京大屠殺比二二八大屠殺早十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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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也是理解能力大有問題。或者應該說是你眼睛有問題。
紅杉軍是誰提出來的?你文章沒在看就不要推。
自己帶著有色眼鏡還有膽在那邊說三道四。
你這邏輯就是國民黨式的邏輯啦,別人殺了你永世不忘,
自己同志殺人、做錯事隔天就要忘。你還真進步!
話說你這段的論點我在本討論串之前就批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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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1/08 21:5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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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2 之 2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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