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判決書最後一段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答案是1.喔
: : 但是案子審的是特別費,不是花在可以算在特別費的項目上的,都不會被列進來。
: : 選舉補助款這件事有印象的,應該記得是DPP那群垃圾立委和議員,上媒體
: : 散播馬英九發選舉財,才會引發。
: : 想必你應該也清楚,選舉補助款是屬於選舉人私人的錢,要怎麼花、要什麼時候花
: : 都是馬英九的事。
: : 退個一萬步說,特別案發生後,把馬英九捐的錢當作是的選舉補助款剩下的零頭,
: : 這樣解釋絕對站得住腳。
: : 馬英九最後那幾筆真的可以不用捐,但是怕DPP那些垃圾借題發揮,他寧願損失
: : 也不願給人抓話柄。
: 推 HYL:你是看那些垃圾得來這答案的阿... 76.121.171.173 08/24 10:04
: 有人沒搞清楚選舉補助款是什麼意思...
: 因為選舉非常花錢,候選人花錢如流水,政府規定選舉完畢後以每票30元撥款補貼損失,
: 正常的選舉,都算是先支出一大堆錢(選舉要燒錢嘛),後來可以靠選舉補助款補回來。
: 馬英九在2次市長大選,燒掉的錢絕對超過一成的選舉補助款,他捐出九成,實際上
: 對他而言,等於賠錢了,這已經是很大的犧牲了。
: 你可以去Google找"馬英九 選舉補助款",就知道DPP哪些垃圾在炒作這件事...
HYL你真有趣耶
你的算式當中要把
特別費+選舉補助款 兩者相加當作收入
僅把 公益捐款 當作總支出
奇怪...那非公益支出以及選舉相關支出,能不能算在裡頭? 這個算很大的成本喔。
你是認為馬英九在選舉後把九成的補助款捐出去,他可以賺一成?所以你失望?
這根本賠錢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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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65.7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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