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判決書最後一段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 ※ 引述《maze777 (無名的移民者)》之銘言:
: 1 88年11月1日之九二一震災之一月所得捐款150, 000元。
: 2 88年2月22日捐助給財團法人大道文教基金會 籌備處之12,000,000元
: 3 同上台北市立安社會福利基 金會之13,000,000元
: 4 88年3月1日捐助給大道文教 基金會籌備處之712,600元
: 5 88年1月22日捐款1,196,877元給聯合勸募協會
: 6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止陸續捐款給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等單位計111筆共1,611,810元
: 7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其他現金捐款部分,共60筆 ,金額合計為907,162元。
: 所以說該讀書還是要讀書,有沒有仔細看67兩者跟其他部分有何不同?
: 答案就是那是那是連續捐款,我沒有細目,自然先當成兩任各捐一半。
: 難道你沒有看到下面的69是同一名目?還是你想重複計算?才好幫馬英九護航?
: 答案是3318963元。至於特別費大約是7652150元(這邊多一點)。
: 相差4333187元,所以有400多萬元是由選舉補助款先捐出,再從特別費中
: 領回。沒有錯吧。
: 所以說:那裡錯了?
: 1 92年1月10日捐給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之10,000,000元
: 2 同上台北市敦安 社會福利基金會之10,000,000元
: 3 92年2月17 日 匯給中國國際法學會之300,000元
: 4 92年7月24日 匯給法治斌教授學術基金之500,000元
: 5 92年1月8日捐款100,500元給聯合勸募協 會,共計2,297,377元。
: 6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止陸續捐款給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等單位計111筆共1,611,810元
: 7 95年11月17日計捐贈12筆共600萬元
: 8 95年11月 22日計18筆共捐贈560萬元。
: 9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其他現金捐款部分,共60筆 ,金額合計為907,162元。
: : 又沒有規定按月花完 當然可以存著然後一次用完 還哈哈勒
: 哇!原來公款是這樣花的嗎?哈哈,果然想護航也只有這種程度。
: 如果沒有爆發,他會不會捐這兩筆?我是不知道啦,不過為了他的清白著想,你這樣不是
: 陷他於不義?哈哈。
是阿 我是陷他於不義 不過那是「你本人認為的不義」
大家認為依照特別費領出方式 這種全部存起來再捐出算是正常。
如果沒爆發 歷史沒有如果。 你不知道還敢喊那麼大聲,誰才真正想陷人於不義。
: 扣除選舉補助款,剩下的是3+4+5+(6+9)/2=4356863
: 所以說:沒有帶眼睛出門就算了,不要看著電腦卻還是失效啊。
: 所以相差3295287元,所以有329萬多元是由選舉補助款先捐出,再由特
: 別費領回。如何?有沒有算錯?
: 所以總計有700多萬元都是選舉補助款先支付!哈哈。
所以勒 700多萬先由選舉補助款先支付 然後特別費再填補有問題嗎?
: 你的眼睛還是去看一下醫生吧。我算起來是3100萬?選舉補助款就已經有4500萬
: 了,你還要凹什麼?再加上事後捐的1160萬,有什麼問題?
那是你順著某人說選舉補助款捐9成算出來的 你既然不贊同這個那就不要這樣算。
: http://www.kmt.org.tw/category_3/category3_1_n.asp?sn=173
: 馬市長參加過兩次市長選舉,選票補助款87年為2299萬元,91年為2476萬元,合計為
: 4775萬元,此一補助依法是給候選人本人,但馬市長在88年起; 陸續捐助基金會及公益
: 團體,至今為止共捐了4847萬元,已超過選票補助款72萬元,換言之,馬市長因二次選
: 舉所獲得選票補助款並未據為己有,而是全部捐出,全部捐款總額甚至超過二次選票補
: 助款總金額72萬餘元,當然沒有「發選舉財」的問題。
: 好玩了,原來你的算數真的棒啊。照你的算法,馬英九捐選舉補助款的1成450萬,
: 700萬特別費從哪裡來?就跟你說了,扣掉其他的捐款,還是有700多萬要從選舉
: 補助款裡面算才是符合。所以說: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700多萬,再由特別費中每月
: 領回。看的懂嗎?
看懂了 就是特別費全數捐出了嘛 有問題阿?
情緒語言都刪掉。
--
有圖有真相......
http://www.pixnet.net/album/maze777/891406
聽說現在不能說的秘密很流行....說出來會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2.66
※ 編輯: maze777 來自: 59.114.22.66 (08/22 12:1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