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判決書最後一段

看板DPP作者 (m的故事)時間17年前 (2008/08/22 10: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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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wntoearth (東方耳)》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 : 推 downtoearth:意義在,他覺得先捐後拿特別費補,是 61.146.40.132 08/22 08:47 : : → downtoearth:不對的,領了之後再捐,才是捐"特別費 61.146.40.132 08/22 08:47 : : → downtoearth:捐了之後再領,捐出來的錢就不是特別 61.146.40.132 08/22 08:48 : : 嗯?我有說這樣嗎?我只是說出事實:馬英九先以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由特別費領回。 : : 有錯誤嗎?哈哈。 : 請問你回的這句話 : 跟我說的有啥不一樣阿 : 請不要戰昏頭了 : 好吧 我覺的很奇怪啦 先捐再領應該才是正常程序吧 通常公家單位都是先拿發票收據之類的來報帳 然後錢才會下來 不只是公家單位 好像很多私人公司也是這樣子的 如果照正常成程序的 先捐再領才是對的 先領再捐好像怪怪的 不過不管怎麼樣 特別費要怎麼用 本來就屬於行政首長的權力 只要他用的錢有超過 那就沒問題了啦 一堆人不知道是在那裏叫個屁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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