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政拘留通知問題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酩酊)時間9年前 (2014/08/20 17:17),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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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woeld (pp)》之銘言: : 1.請先搞懂一件事 憲法效力高於法律 法律不可牴觸憲法 : 然而大陸並沒有大法官.... 而台灣大法官可以宣告 法律違反憲法者無效 :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第二項 :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 : 受逮捕。 :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 : 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 : 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 3.大陸行政拘留 完全由公安機關直接決定 不經過法院 : 4.逮捕和拘留 雖然名稱不同 但本質都是是限制人民自由 : 為何拘留 直接由公安機關決定??? 不由法院決定?? : 5.很明顯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別鬧了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 你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58.2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08526237.A.F2F.html

08/20 17:20, , 1F
我在#1JkgwqXp這篇就有講過了 中共不可信
08/20 17:20, 1F

08/21 07:33, , 2F
中共下台是大多數中國人的希望
08/21 07:3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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