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救人唷]關於加工後素材的著作權
※ 引述《younglu (Lensterfan)》之銘言:
: ※ 引述《mycai (燕鴻)》之銘言:
(恕刪)
討論至今,
其實,已經涉及太多有關法律討論,
我不認為在這個版上牽涉太多太深入的法律是有必要的。
法律討論版不覺得是更恰當的版面嗎?
綜觀,
不過就是甲說和乙說的差別罷了。
甲說:有,即便是侵害他人著作,仍享有著作權。
乙說:沒有,因為是侵害他人著作,所以不應該享有著作權。
實務上甲說、乙說具有
就這樣。
該知道什麼叫做doubtful claim
你是可以主張有著作權,
但是,一旦到了法庭上,法官願不願意採納見解,這就是法官的問題。
: "既經授權"..."即享有著作權"
: 看起來,有"衍生著作經授權所以有著作權"的意思在
: 反面解釋則應為"若未經授權則無著作權"
我不認同。
: 目前就國內而言,很難說哪一種說法才是正確的,而且也尚未形成判例
: 但若稱凡改作一定有獨立之著作權,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請仔細看著作權法第六條第二項。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換言之,衍生著作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與原著作均為獨立著作
二著作分別享有其著作權,互不影響。
: 這個問題對同人作家來說,其實是滿重要的.......
: 當然啦,如果是要基於同人創作者的立場,當然是要力主有著作權的吧:P
: 不過司法現實也是不可以忽略,這種知識懂越多越能自我保護
這長串的討論下來,
差別不就只是在甲說、乙說之間罷了。
我認為,對於同人創作者而言,
太深入的法律研究應該反而是種負荷。
我認為,只要知曉有這兩種說法
大概知道一下理由就為以足了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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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爭議問題又不止這一樁
就連實務見解也只是另外標明說是「通說」罷了
又何必執著什麼呢?
更何況,這還是樁沒有定論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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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再回了。-_-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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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2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