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救人唷]關於加工後素材的著作權

看板Comic_Techn作者 (Lensterfan)時間24年前 (2001/06/11 07: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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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L (可愛路人趴趴歌帆)》之銘言: : ※ 引述《younglu (Lensterfan)》之銘言: : (刪) : : 這有一點爭議是在於,您利用來加工的素材的原網站,是否允許加工使用 : : 沒有聲明不准加工,不代表就可以.既然他聲明不放棄著作權,則改作權也包含在內 : : 若您是未經同意加工使用,則您加工後的素材,並非合法改作 : : 這時受不受保護,很有爭議,各國規定也不同.目前我國實務上似乎傾向不受保護 : : 若該站有聲明利用者可以加工使用,則不生此問題 : 或許是我講的不清楚。 : 依照我國目前現行法(請仔細看第二項) : 是將這原著作物和衍生著作物的著作權獨立視之 我知道 問題是對衍生著作的認定 : 換言之,即便是在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況下,予以改作 : 仍然享有著作權之保護。 不見得? 各國及公約的規定不太一樣,學說見解也不相同 就我所知,例如像羅明通的書上就認為非法改作不應保護(見著作權法論,P.209以下) 賀德芬老師似乎也認為非法改作並非第六條所指衍生著作 但謝銘洋老師則認為可以受到保護 而目前我國司法實務,在第六條的適用上,會考慮到有沒有經原作者同意 應該是沒有記錯吧,若有錯誤,請指正 : 故,如果原素材站針對該改作物行使著作權, : 改作物的作者仍應要為未經同意予以改作 : 付出代價。 : 然而,對他人著作權之侵害,並不妨礙該改作物著作權之成立。 : 您可以將這樣未經同意予以改作作品的著作權視為有附負擔的 : 原因在於,原著作人仍可以對其行使著作權。 : :) : 可以將兩個著作分開來看,這樣會比較容易區分:) : (恕刪) : : 同上.如果您是合法改作,會比較站得住腳 : 詳見上述。 : : 但會有一點難處是,就算您有法律上的權利,也很難行使...總不能因這點小事去告他吧 : : 比較好的方法是給予言詞壓力,灌留言板及信箱,或hack掉(汗) : : 但要小心被駭回來^^;;這種事還是別做的好 : : 或是有個方法,去跟日本原網站管理人講,由那邊來採取行動... : : 另外,這應該不會牽涉到編輯著作的問題,而是改作 : 對不起,由於個人對於改作情況不清楚,難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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