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論卦] 一名美國女性燒死了咬了她的聖經 …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聖潔的鈴音)時間13年前 (2011/02/04 19:3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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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ano》之銘言: : 在本新聞中,她所聽到的上帝之旨意是如此,她當然也就照著做,她並不會以人世間 : 的律法當作自己言行的最高依據。 : 就一個基督徒而言,假若你聽到上帝的旨意,你卻因為這不符合世間的律法而沒有照做 : 這算是違背教義的嘛?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我比較想要探討的是,這位女性如何確定自己是聽到了「上帝」的聲音呢? 目前我們所讀到的聖經中,只有四卷的先知書和十二卷的小先知書。難道以色列幾百年的 歷史,只有這十六個人曾經「聽」到上帝的聲音嗎? 當然不是。有很多真先知並沒有著述流傳(比如以利亞),但更多的是有許多他們聽到的 根本不是上帝聲音,或是根本假裝自己是聽到上帝的聲音,欺騙他人的人而且,上帝叫人當先知,都是要先知去「事先」警告別人,甚至不惜犧牲自己;而不是讓 先知親自動手解決某人某物,等到「事後」再說這是上帝的意思。 以賽亞書第二十章2-4節: 『那時,耶和華曉諭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說:你去解掉你腰間的麻布,脫下你腳上的鞋。 以賽亞就這樣做,露身赤腳行走。耶和華說:我僕人以賽亞怎樣露身赤腳行走三年,作為 關乎埃及和古實的預兆奇蹟。照樣,亞述王也必擄去埃及人,掠去古實人,無論老少,都 露身赤腳,現出下體,使埃及蒙羞。』 →光著下半身在大街上走三年,你願意嗎?只為了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和埃及人結盟? 耶利米書第三十八章2-6節: 『耶和華如此說:住在這城裡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但出去歸降迦勒底人的必得 存活,就是以自己命為掠物的,必得存活。耶和華如此說:這城必要交在巴比倫王軍隊的 手中,他必攻取這城。於是首領對王說:求你將這人治死;因他向城裡剩下的兵丁和眾民 說這樣的話,使他們的手發軟。這人不是求這百姓得平安,乃是叫他們受災禍。西底家王 說:他在你們手中,無論何事,王也不能與你們反對。他們就拿住耶利米,下在哈米勒的 兒子(或譯:王的兒子)瑪基雅的牢獄裡;那牢獄在護衛兵的院中。他們用繩子將耶利米 繫下去。牢獄裡沒有水,只有淤泥,耶利米就陷在淤泥中。』 →冒著被誤解和生命的危險說真話,只是為了救還有可能存活的人民。如果是一般人,願 意嗎? 以西結書第四章7-15節: 『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做餅;要 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吃這餅。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而吃。你喝 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你吃這餅像吃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 眾人眼前燒烤。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吃不潔淨的食物 。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 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 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以西結的身分是祭司,所以他說自己未曾被玷污。但是上帝居然要他公開吃噁心的食物 整整三百九十天。你願意做嗎? 好吧,回到原來的這篇報導,讓我們來反省一下:上帝真的有可能會要這位女性去虐殺一 條咬了聖經的狗嗎? 我認為答案很明顯:要不就是她真的精神有問題,不然就是她為了要減少自己虐殺動物的 刑期才這麼說。 至少我可以確定:她一定沒有真的好好讀聖經。 : 作者: takano (唐獅子牡丹) 看板: Christianity : 標題: [轉錄][論卦] 一名美國女性燒死了咬了她的聖經的狗 : 時間: Thu Feb 3 22:31:42 2011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IH8SEP ] :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論卦] 一名美國女性燒死了咬了她的聖經的狗 : 時間: Wed Feb 2 16:13:13 2011 : 美國女性燒死了咬了她的聖經的狗,並稱其為「惡魔之犬」 : http://taiwan2ch.pixnet.net/blog/post/26494566 : 美國一名女性因為聖經被外甥的狗給咬著不放,以「惡魔之犬(Devil Dog)」的名義把那 : 條狗給殺了。 : http://pic.pimg.tw/taiwan2ch/a790f00b98fa061b54358a67f87dccef.png?v=1296634211 : 根據米利亞姆(Miriam Fowler Smith, 65)對警察表示,因為外甥所飼養的鬥牛梗一直咬 : 著她的聖經不放,所以她就把那條狗給吊起來然後用火燒死。 : 米利亞姆說,神命令她,這條「惡魔之犬」會傷害附近的小朋友,所以必須殺掉。米利亞 : 姆因而被逮捕,被關在刑事拘留所中,如果接受動物虐待的判決結果的話,會判決180天 : 到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 : 米利亞姆把狗的脖子用延長線纏住,然後吊在樹上,再用火烤牠的身體。飼主安迪(Andy : Fowler)1月9號的時候離開家裡,直到15號回來的時候才發現狗不見了。安迪追問米利亞 : 姆狗到哪裡去了的時候,她才承認她已經把狗給殺了。 : 警察在乾草的山下發現狗的屍體。頭上還卷有一部分橘色的延長線,還留有少數石油的味 : 道。根據環境擔當部長表示,依照米利亞姆的精神狀態,刑罰的也有可能變更的可能性。 : 他對米利亞姆在虐殺動物之後還能心平靜氣地說話的樣子感到相當訝異。「她的態度就好 : 像是她做了一件她本來應該要做的事情一樣。」該部長表示。 : 新聞來源: : http://www.nydailynews.com/news/national/2011/01/25/2011-01-25_south_carolina_woman_miriam_fowler_smith_kills_nephews_devil_dog_after_pup_eats_.html#communityDon%27t : http://tokyo.txt-nifty.com/fukublog/2011/01/post-017a.html --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 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詩篇第一篇1-3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5.83 ※ 編輯: Golddragon 來自: 112.104.115.83 (02/04 19:41)

02/04 22:15, , 1F
宣稱自已聽到上帝的話才當溜鳥俠....這樣金龍會相信嗎
02/04 22:15, 1F
以賽亞他不得不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已經一位是曾預言亞述不會攻下耶路撒冷的名人了。 不過其實這個不是整個新聞事件的重點。稍後我再加以敘述。(最近腦袋僵化了XD) ※ 編輯: Golddragon 來自: 112.104.97.171 (02/0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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