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c濫權解釋板規
針對你的問題給與回覆:
※ 引述《cute781217 (XXX)》之銘言:
: : 請問投票是版規嗎??
: : 我舉辦投票只是為了解決問題並統合大家意見,所以你說門檻我說了算也許還算有
: : 擦到點邊,但""版規我說了算""就是不實指控,因為公告的投票根本不是版規。
: : 而對於幹字的警告也是依據版規三跟四的但書。
: : 而且既然版規三跟四的但書是(版主自行衡量),那也就表示我可以用八卦版和女版
: : 的標準當衡量沒有不妥。
: : 版規三跟四沒有規定說一定要罵人,只說"""內文有不雅文字文章"""。
: : 所以合乎規定,並且依版規本應水桶一個月,我只是酌情象徵性口頭警告請版友修正
: : 語氣,比版規的判罰還輕N倍,加上版規三跟四的版主裁定但書。請問有錯嗎??
: 你還是拿板規三來斬人家的推文,重點板規四管推文的就沒說到不能有髒話,有版主
: 裁量權 所以你說得算這樣錯了嗎?還是你又要裁量權 但是又不承認你說得算?
那是因為版規三和四賦予我裁量權,所以我才有裁量權,不是因為我是版主所以我獨裁
我是版規我說了算,如果沒那句但書,我也不能下任何決定。所以前因後果你的陳述是
不實指控。
依但書~
所以我可以用八卦版和女版的標準來裁量版規三是否應包含推文。
也可以認定版規四是否只是專章條款。
然而我只給予口頭警告,就是因為他們犯的錯不致於太嚴重,所以只有警告語氣而沒
依版規桶一個月,基本上很合理。
: 好好的一個板被你用的人心惶惶,過去十年水桶文還沒30篇的樣子,你上任沒多久
: 就桶了四個人,弄到天怒人怨也是事實,一有不順就鎖推文禁止大家討論,不然也是以
: 水桶做要脅,版主做到像你這樣 不簡單
我哪裡要脅,我只是依前版主的判例,交由小組長處理,在處理期間如前版主一般
鎖文處理而已,一切都有判例。可循。
有關你的問題請見前面推文: (這是前版主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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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人罵幹,然後我警告語氣也沒判罰,還開放投票徵詢大家的意見,這叫不適任
那我也認了。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2/2016 19: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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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就30個ID發表意見,投票時間還有三天半,事實證明這不算鳥籠公投而是人數
門檻合理。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2/2016 19:51:0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