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WIN其實是很正常的組織?

看板C_Chat作者 (凱特)時間3月前 (2024/01/18 09:13), 編輯推噓9(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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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Shao (平凡的約翰)》之銘言: : 我們再退個一兆步,假設: : IWIN真的中立公平無私心無影響力 : 臺灣的法規明確明定界線並符合使用者習慣 :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刪除而是認真對待每一個case判斷是否有問題 : 法官公正無私不會依循舊例而是每個情況都仔細分析 : 看起來沒有問題了嗎? 問題可大了 : 最嚴重的問題之一仍然是檢舉方付出的責任太少 : 這些後續動作每一個都要花費大量的社會資源人力成本時間成本 : 但檢舉者呢?什麼都不用負擔,只要「它覺得有問題」就可以了 : 最後認定是烏龍一場浪費了大量社會資源呢?關檢舉者什麼事?它好心維穩社會欸 : 這種東西喔,設立不設立都有問題,然而檢舉者動動手指就能搞人幾乎無責任算是最大的 : 問題之一 目前交通違規的檢舉還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只是有統一平台(有嗎???) 如果交通違規的檢舉, 中間多一道民間機構,大家想想會怎樣 如果民間機構沒影響力,誰理你 如果民間機構有影響力,那事情就大條了 民間機構不變的情況下, 要怎麼從沒影響力變成有影響力<===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 既然交通違規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那為什麼要多一道IWIN檢舉??直接比照交通違規設立官方檢舉平台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5540392.A.79A.html

01/18 09:14, 3月前 , 1F
有狗牌的,哪是一般屁民能比
01/18 09:14, 1F

01/18 09:15, 3月前 , 2F
御用惡犬,不待主人命令就自己咬上去了
01/18 09:15, 2F

01/18 09:16, 3月前 , 3F
因為檢察官人比警察少很多 光接案就會濫訴累死
01/18 09:16, 3F

01/18 09:16, 3月前 , 4F
就是合作聚集起來的檢舉人啊 然後多了寄信給本人這步
01/18 09:16, 4F

01/18 09:17, 3月前 , 5F
嘴巴講很勇,實際上碰到你就知道很麻煩
01/18 09:17, 5F

01/18 09:19, 3月前 , 6F
iwin不是合作起來的檢舉人……
01/18 09:19, 6F

01/18 09:20, 3月前 , 7F
交通法規沒有限期改善 如果站方願意承擔可以讓iwin直接提
01/18 09:20, 7F

01/18 09:20, 3月前 , 8F
交案件 這樣就完全比照交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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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1, 3月前 , 9F
政府要管就成立平台來管,不是成立民間單位
01/18 09:21, 9F

01/18 09:26, 3月前 , 10F
政府人力也不夠給樂子人灌爆平台啊 所以原本是打算發牌照
01/18 09:26, 10F

01/18 09:26, 3月前 , 11F
給民間團體做優質檢舉人 只是中介法就沒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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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6, 3月前 , 12F
這樣如果出事 才能切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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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7, 3月前 , 13F
現在你質疑這個團體審查檢舉案件的能力有問題 也不能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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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7, 3月前 , 14F
府撤銷他的牌 因為本來就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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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8, 3月前 , 15F
那就撤銷這個團體 如何 以後就送檢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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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8, 3月前 , 16F
因為成立這個單位不是真的要來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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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28, 3月前 , 17F
送多了應該會有檢調那邊的聲音出來修正亂檢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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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32, 3月前 , 18F
其實只要站方跟iwin說你覺得有違規就送檢調別來BB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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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36, 3月前 , 19F
我只能說站方怕麻煩就先刪也是人之常情 但事實上就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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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36, 3月前 , 20F
要鳥他看一次官方判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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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39, 3月前 , 21F
站方這次也來亂的 以前不都有檢調來函就給個資的SO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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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40, 3月前 , 22F
再怎麼差也沒搞過主動刪文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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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40, 3月前 , 23F
兩個都民間組織 憑什麼PTT要被IWI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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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42, 3月前 , 24F
檢調人力早爆炸之前新聞有報,然後隨便應付iwin,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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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42, 3月前 , 25F
iwin又爆料傳媒說檢警藏單刻意不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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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54, 3月前 , 26F
這個事件站方也有鍋阿,明明有sop了結果收到信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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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54, 3月前 , 27F
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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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9:55, 3月前 , 28F
立意很簡單 政府人不夠就外包給別人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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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18, 3月前 , 29F
嚴格來說你可以試圖成立一個交通檢舉中介民間組織幹iWin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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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18, 3月前 , 30F
現在交通檢舉成案率低 而你的民間組織收一大堆檢舉篩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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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19, 3月前 , 31F
然後處理好檢舉格式和證據完備 導致你組織成案率超高
01/18 10:19, 31F

01/18 10:20, 3月前 , 32F
那麼比照iWin的說詞你就能和政府單位接軌說你檢舉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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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20, 3月前 , 33F
然後警察也樂得"外包"處理大量檢舉案件的初篩過程給你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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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21, 3月前 , 34F
因為成本由你機構處理了 你上交檢舉的大多又能直接成案成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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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22, 3月前 , 35F
那麼恭喜 你成功塞一層反DDoS中介民間組織進去 由你爽來審案
01/18 10:22, 35F

01/18 10:22, 3月前 , 36F
而事實上 檢警人力爆炸 就是得需要人力或組織專門處理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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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23, 3月前 , 37F
你一家公司某項業務大到人力不足就是擴編甚至成立新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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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0:24, 3月前 , 38F
那麼你這個中介民間組織到時候就會接標案納入公務員體系
01/18 10:24,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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