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兒被施壓 朱德庸不忍了 一次次被熱狗羞辱

看板C_Chat作者 ( )時間7月前 (2023/09/24 12:23), 編輯推噓94(9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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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庸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一直以為9/6接受採訪時說過「我接受熱狗先生道歉,但不想在這種情況下授 權」後,這件事就可以告一段落。完全沒想到,我還需要放下畫筆,不得不回覆熱狗先生 長文中據我所知並非事實的質疑。只因為他不了解:每個人都有創作權,我捍衛的就是這 一點。 真相只有一個,而真相是最難的。希望回覆熱狗先生後,你我所說一切事實,留給大家各 自解讀,不用再浪費各自的人生了。 我也想向大家表達,整件事從發生開始,我一直秉持三個原則: 1、我始終保持善意。 2、事實,以及任何人的創作權都不應該混淆。 3、我堅持請熱狗經紀人、公司透過我的律師溝通以避免誤會,並沒有提供所謂「中間人 可以調解」這條岔路。 不想浪費大家時間,我盡量照日期先後,還原熱狗先生提出幾個疑點的實際情形。 一、為什麼我覺得受辱? 8/24 接到熱狗所屬公司來電,告知用了我的作品最後一兩行字,提出該歌曲「版稅分你 一半,打上共同創作」,並稱該歌曲8/24晚上八點才會發布,我當場拒絕,要求對方立即 下架。 但經同仁網上查證:該歌曲及MV預告早已公開發布,也不只引用最後一兩行文字,從原創 構想、故事架構與內容文字都高度雷同,MV宣傳中還稱歌詞內容為熱狗先生「親身經歷」 。 我覺得,很多人可能不了解,這種對原創者草率粗暴的處理方式,以及未告知的非事實 商業宣傳,不只是我,任何創作人都會覺得非常受辱。何況這是一個我非常珍惜、多年來 只授權公益團體用來防治青少年及社會悲劇的故事。 二、第一次熱狗、經紀人和我方同仁見面有談過「100%版權歸您」嗎? 8/25 熱狗經紀人黃先生來電要求見面表達,我同仁回覆如有解決辦法才需見面。 8/26 見面現場,熱狗先生解釋:他沒讀過朱德庸漫畫,只是2004年無意抄錄了一段網 路文字,他還是希望這首歌曲能夠發布。我的同仁明確表示:「任何人,即使是Nobody的 原創權都很重要,就算這次不是朱老師的作品,也不能不告知就使用」、「朱老師並不想 為難您,也沒有任何想要跟你們談錢的意思」,除了下架歌曲及MV外,朱老師本人只要求 你們立即「公開道歉、公開澄清」,避免原創權日後混淆,這對創作者是非常重要的。 熱狗經紀人只回答「(道歉一事)很危險」,也完全沒有熱狗先生9/19發文所提:願讓 出版權「若您同意,版權100%歸您」的事實。 熱狗先生當時表達的是:他可以放棄這首歌曲他的100%版稅。至於公益做法,是我的同 仁聽到他說法後,善意提出建議:朱老師不想要您的版稅,版稅可以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當天我並沒有得到對方任何結論與解決方案。 三、整件事到底有沒有「中間人」? 熱狗方在見面後三天毫無回應。 我平日是個不願意為難別人的人,基於善意,8/28晚上我找了一位老朋友私下詢問,試 著了解「音樂圈」與「文化圈」之間的差異。這位我一直視為好友的朋友表示:他願意試 著接觸了解雙方的觀點差距,避免對立。我也希望事情簡化,不用走上法律途徑,給熱狗 先生和他公司留下餘地,因為我覺得:每個人都不容易。 所以熱狗先生9/19文中說,是我主動找來「中間人」,並不符合事實。我要特別聲明: 我沒有找中間人!我只是試著向老友客觀了解音樂圈。這段期間我曾經對這位朋友三次表 達:我沒有要他做「中間人」或協助調解。相反地為了避免誤會與傳話不準確導致情況複 雜,我一直強調:就只有代表我方的律師與熱狗經紀人黃先生是唯一的準確溝通管道。這 和熱狗先生的認知差距頗大。 用簡單的合理邏輯思考:身為一個對這件事不願談錢、只想還原作品真相、主張創作權 的我,需要中間人穿梭協調事情嗎?我想需要「中間人」的應該不是我吧。 8/30 我的律師第一次和熱狗經紀人通話,強調「請先公開道歉並澄清」依然是我目前唯 一訴求,道歉後才可能談後續事宜。 四、為什麼13天才等到道歉聲明? 熱狗先生的道歉聲明其實分成前後兩個部分,前面是比較正式、律師要求的短文,與後 面比較個人敘述的長文。 8/29 我方收到熱狗先生寫好的道歉聲明長文,我覺得那是他個人的感受,我不需要過問 或修改。而我的律師針對公開道歉聲明的唯一要求,就是在長文前加上清晰正式的短文。 當時我以為很快就能看到熱狗先生發佈道歉聲明了。 8/31 這位老友在沒經過我或我的律師同意下,自行介紹了一位「寫手」給熱狗先生,堅 持由「寫手」重新修改長文內容。 隔了三天,9/3我又收到本來我不願過問、「寫手」重寫後的長文,但內容太像採訪稿, 出於善意和顧及熱狗先生給外界的觀感,我方才詢問是不是用8/29那篇就好?之後兩天, 對方一直在反覆修改前面正式短文的內容,先是要求拿掉本名,只能用藝名;之後要求刪 除「未經授權不能夠再播放」,並添加「現已積極爭取向朱德庸老師洽談授權事宜」等文 字。完全不是熱狗先生所說,是我方在「審核」,只能說我方在配合,因為他們修改後的 文件都是由經紀人黃先生發給我的律師,但他們提出的修改意見卻是由我的老友繞過律師 轉達。 直到9/4晚上,這位老友還在為了刪除短文上「爭取」二字與我爭論。 五、為什麼我和家人感受到施壓? 到現在我都不能真正了解為什麼,8/31起,這位自願「情感支持」的朋友與我和家人談 這件事的相關「建議」時,開始使用壓制性的口吻,多次強調即使我尋求法律途徑也告不 贏,試著說服我:授權是唯一的方法。我和家人只好表明:「等不到道歉聲明,後面都不 用談。」「如果未來真的可能談授權,必須等律師循正式程序。」但他依然照他的方式穿 梭傳達「雙方」意思。 每當我提到我的作品與該歌曲故事架構、內容文字、結尾高度雷同的狀況時,他就會用 「你又回到原點了!」阻止我說下去,後來甚至連提到「侵權」、「抄襲」的字眼,這位 朋友都會不斷強調:這件事不是抄襲,也不構成侵權。 當時我還是寧願相信身為多年朋友的他,以及在他人生徬徨時我曾經努力陪伴他度過的 雙方情誼。我不曾懷疑。 直到9/5晚上,這個我兒子稱呼他叔叔的朋友,單獨約我兒子到他家中,強烈要求我兒子 幾天內必須簽成所謂「授權」合約,並要求當場打給我方律師確認明天和熱狗經紀人、法 務見面。兒子說明正式簽約流程後拒絕妥協,回家告訴我和律師。我才恍然大悟! 而此時此刻,看完熱狗9/19所謂的「事實」後,我不得不質疑:他是否有真正清楚傳達 我這一方維護原創的意思。 六、我有態度丕變嗎?我從未談授權何來中途變卦? 首先,我的態度從開始就是「先公開道歉、澄清,之後才有可能繼續談其他事情」,這 一點我從未讓步,也強調這是唯一的訴求。 熱狗先生於9/19文中提到:「原本約好隔天,也就是9/6與您方代表碰面討論合約,但當 天卻突然收到您的代表通知說會面取消。」 到9/5之前,我與我的律師都堅持先等熱狗先生發出道歉聲明,我的律師9/3收到的合作 提案郵件,與9/4收到的授權合約草稿,我都認為只是經紀人黃先生為了趕時間,才提前 自行發給律師。 然而9/5 我看到授權合約草稿內容時,卻發現有對方試著把授權時間點回溯生效到8/23 這件事發生之前的條文,再經過當天晚上我兒子所受到的施壓,請問我方還會覺得需要與 熱狗先生方碰面嗎? 之後,9/6到9/14,熱狗先生或經紀人黃先生完全沒有聯絡我或我的律師,而那位老朋友 也音訊全無。 9/15 熱狗方律師打給我方律師,只問有無合作可能,言下之意說我的受訪說法令他們 很委屈。我於9/6接受媒體採訪只陳述事實經過,連「施壓」、「授權回溯到歌曲創作完 成之日起對方即享有完整著作權」等部分,都顧念對方面子沒有提及,請問我傷害了他們 什麼?難道要我完全違背事實受訪嗎? 9/18 我仍基於善意,讓我方律師聯絡熱狗方律師轉達:「如果他們有受傷的感覺,我 的代表和我本人可以和他們會面,避免中間轉達有誤解,我們當面溝通」。 結果是熱狗先生9/19發出他的第二篇長文。我想這也是一種拒絕吧。 最近的我,美好創作情緒消磨殆盡,每天一個人單純繪畫的生活受到不斷干擾,這一切 ,我也只能自嘲:碰到了就是碰到了,不然還能怎樣。 不會撒謊的我必須誠實說:現在的我非常後悔當時出於善意,一直試圖給對方留餘地。 如果時光倒流,我會採取一般人都會用的最簡單方式:發律師函、立即循法律途徑,一 切正辦。我相信現在不會是大家看到的情況了。一切乾淨簡單俐落,焦點會集中在「侵權 」這件事,不會模糊,更不會有所謂「羅生門」的說法了!但我無法將時光倒轉。 最後,我想對熱狗先生說幾句話: 你我共同認識的這位朋友,一直對我說:要創造雙贏!其實我覺得,輸贏真的有那麼重 要嗎?能活得純粹和活得真實,對我個人比較重要。 我接受你的道歉,因為承認錯誤需要勇氣。我不願授權你可能會失望,但如果授權要在 上述情況這樣勉強處理,我會對自己失望! 回覆你9/19長文指「您還是不間斷地用漫畫佐以文字描繪此事」:我的粉絲專頁內容有 時是預先排定發佈,我的粉專、微博每日圖文也純粹在描繪現代人生活觀點,請別對號入 座!何況我若要表達,是我的自由,也只有幾條,都註明是我對這件事的感悟,難道要我 噤聲? 回覆你9/19長文對我最後的希望:你其實不需要我的諒解,甚至理解!我覺得,只有每 天單純、純粹的創作,才能給自己、給人們帶來新的力量。 謝謝大家看完,發表這篇文章後,我會回到我自己平靜的創作生活,任何狀況,我都不 打泥巴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4.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5529427.A.F70.html

09/24 12:27, 7月前 , 1F
我出100p求中間人身份
09/24 12:27, 1F

09/24 12:27, 7月前 , 2F
自以為是的中間人真是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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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28, 7月前 , 3F
熱狗什麼咖
09/24 12:28, 3F

09/24 12:28, 7月前 , 4F
所以中間人到底是誰XD
09/24 12:28, 4F

09/24 12:29, 7月前 , 5F
不過對號入座那個就免了 是個人都看的出來一直戳
09/24 12:29, 5F

09/24 12:29, 7月前 , 6F
中間人是誰啊
09/24 12:29, 6F

09/24 12:30, 7月前 , 7F
看起來後續雙方認知落差可能是自認中間人的在搞?
09/24 12:30, 7F

09/24 12:30, 7月前 , 8F
看起來很像朱找朋友談一下 朋友突然覺得自己面子果實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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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0, 7月前 , 9F
2023了還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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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0, 7月前 , 10F
就不給版權 還能一直凹 你說熱狗什麼咖?
09/24 12:30, 10F

09/24 12:30, 7月前 , 11F
告熱狗侵犯著作權啊
09/24 12:30, 11F

09/24 12:31, 7月前 , 12F
自己開始搞東搞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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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2, 7月前 , 13F
感覺是那個中間人在戳,覺得自己很行想要喬到好吧
09/24 12:32, 13F

09/24 12:32, 7月前 , 14F
所以是那個中間人自己去談的嗎,不然熱狗怎麼會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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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4, 7月前 , 15F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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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5, 7月前 , 16F
熱狗還堅持不用本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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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5, 7月前 , 17F
中間人是誰講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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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5, 7月前 , 18F
而且朱德庸的作品和他兒子什麼關聯?感覺反倒像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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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5, 7月前 , 19F
人情勒索,中間人還真是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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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5, 7月前 , 20F
看兩邊的說法 朱那邊沒有要老友當中間人 熱狗那邊覺得朱
09/24 12:35, 20F

09/24 12:36, 7月前 , 21F
找中間人來跟他們談 事情已經搞定了 是朱突然翻臉
09/24 12:36, 21F

09/24 12:36, 7月前 , 22F
很明顯兩邊落差的部分都是出在中間人這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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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7, 7月前 , 23F
笑死 老友是誰啦
09/24 12:37, 23F

09/24 12:37, 7月前 , 24F
堅持不用本名道歉也有人能護航 別小看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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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7, 7月前 , 25F
而且最噁心的就是他是中間人(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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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7, 7月前 , 26F
所以這個中間人就是他找的啊,他打了一整篇自己都看不出來
09/24 12:37, 26F

09/24 12:37, 7月前 , 27F
問題在哪嗎。
09/24 12:37, 27F

09/24 12:39, 7月前 , 28F
熱狗做的太糟糕了,以後看一次噓一次
09/24 12:39, 28F

09/24 12:39, 7月前 , 29F
朱那邊講得很明確吧 他是去找老朋友了解音樂界看法跟文學
09/24 12:39, 29F

09/24 12:39, 7月前 , 30F
他覺得只是問一下阿 現在該老友出來發聲了吧
09/24 12:39, 30F

09/24 12:39, 7月前 , 31F
朱老朋友以後也當不成朋友了吧
09/24 12:39, 31F

09/24 12:39, 7月前 , 32F
就老朋友雞婆 搞不好還收了支那熱狗錢
09/24 12:39, 32F

09/24 12:40, 7月前 , 33F
界看法的差別 他沒有要"中間人" 兩邊窗口靠律師就好
09/24 12:40, 33F

09/24 12:40, 7月前 , 34F
不是吧,看起來是朱的朋友自做主張要當和事佬
09/24 12:40, 34F

09/24 12:40, 7月前 , 35F
以為兩邊都看在他面子的就能把事情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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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40, 7月前 , 36F
朱老的朋友問題很大 應該出來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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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40, 7月前 , 37F
就是個音樂圈跟文藝圈有點相關的人 以為自己手段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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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41, 7月前 , 38F
除非你要先假定一方說謊 不然兩邊都沒唬爛的話 那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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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41, 7月前 , 39F
當然完全支持朱老採法律途徑解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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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48 則推文
09/24 18:23, 7月前 , 388F
為這事有的談
09/24 18:23, 388F

09/24 20:11, 7月前 , 389F
熱狗再去溝通吧
09/24 20:11, 389F

09/24 20:33, 7月前 , 390F
粉絲又來了喔,好了啦,那東西後面文章整段照搬,還說沒
09/24 20:33, 390F

09/24 20:33, 7月前 , 391F
侵權,沒侵權熱狗怎麼道歉了?沒侵權怎麼不敢直接拿出
09/24 20:33, 391F

09/24 20:33, 7月前 , 392F
來上架?還有硬扯的也夠了啦,一個打從一開始就說不願
09/24 20:33, 392F

09/24 20:33, 7月前 , 393F
授權的受害者會去找「中間人」喬授權合約???你敢講
09/24 20:33, 393F

09/24 20:33, 7月前 , 394F
我還不敢聽咧,抄襲仔好可憐好委屈喔對不對呀?這件事
09/24 20:33, 394F

09/24 20:33, 7月前 , 395F
情不會看前後因果照邏輯思考嗎?
09/24 20:33, 395F

09/24 20:34, 7月前 , 396F
很難判??根本放屁,進法院熱狗穩輸的啦,當下直接道歉
09/24 20:34, 396F

09/24 20:34, 7月前 , 397F
也承認了,光這舉動法官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侵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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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0:36, 7月前 , 398F
沒侵權事實你他媽做那麼多動作緣由何在?光這個提問就會
09/24 20:36, 398F

09/24 20:36, 7月前 , 399F
被釘在法院上面吭不出來了。
09/24 20:36, 399F

09/24 20:37, 7月前 , 400F
簡單說 侵權 道歉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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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0:37, 7月前 , 401F
朱老師真心累
09/24 20:37, 401F

09/24 21:00, 7月前 , 402F
@RockZelda 聲明不要挑過中間不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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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00, 7月前 , 403F
好友表示:願意試著接觸了解雙方觀點差距避免對立
09/24 21:00, 403F

09/24 21:01, 7月前 , 404F
朱說:希望事情簡化給對方留下餘地 每個人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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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01, 7月前 , 405F
這一段很明顯就是在說一開始朱好友去接觸熱狗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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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01, 7月前 , 406F
是同意的
09/24 21:01, 406F

09/24 21:02, 7月前 , 407F
後面的聲明也寫得很清楚,朱好友一直在當中間人的角
09/24 21:02, 407F

09/24 21:02, 7月前 , 408F
色,這也是朱拒絕他三次講法成立前提
09/24 21:02, 408F

09/24 21:03, 7月前 , 409F
今天一開始中間人是你找來參與的,後面談出來結果你
09/24 21:03, 409F

09/24 21:03, 7月前 , 410F
不滿意覺得中間人屁股歪道熱狗那一邊所以拒絕接受也
09/24 21:03, 410F

09/24 21:04, 7月前 , 411F
很正常,但FB一個聲明單方面把你一開始找來的中間人
09/24 21:04, 411F

09/24 21:05, 7月前 , 412F
切割掉然後宣稱『沒有中間人』這樣很無聊只是當作吵
09/24 21:05, 412F

09/24 21:06, 7月前 , 413F
架用的相罵本而已,後幾篇有人整理時序
09/24 21:06, 413F

09/24 21:07, 7月前 , 414F
『朱好友』一直在參與雙方侵權問題的討論
09/24 21:07, 414F

09/24 21:07, 7月前 , 415F
而且侵權這東西就民事問題而已,雙方喬好就好 喬不好
09/24 21:07, 415F

09/24 21:08, 7月前 , 416F
破局就上法院判 爭這個朱找來去開始接觸熱狗的好友算
09/24 21:08, 416F

09/24 21:09, 7月前 , 417F
不算中間人很無聊
09/24 21:09, 417F

09/24 21:10, 7月前 , 418F
就我來看既然熱狗都承認那就道歉賠錢了事這點絕對沒
09/24 21:10, 418F

09/24 21:10, 7月前 , 419F
錯,雙方無法就道歉內容跟賠償金額達成協議就上法院
09/24 21:10, 419F

09/24 21:11, 7月前 , 420F
我只是對朱這段聲明自己承認有找好友去當中間人然後
09/24 21:11, 420F

09/24 21:12, 7月前 , 421F
事後卻切割覺得好笑才推文酸朱,根本不是哪一邊的粉
09/24 21:12, 421F

09/24 21:29, 7月前 , 422F
朱聲明第四點 9/3~9/5熱狗持續修改聲明並將資料送達
09/24 21:29, 422F

09/24 21:30, 7月前 , 423F
朱的律師,這中間數次修改朱本人聲稱都沒意見全力配
09/24 21:30, 423F

09/24 21:30, 7月前 , 424F
合,但提出修改意見是『朱好友獨斷而行』
09/24 21:30, 424F

09/24 21:32, 7月前 , 425F
這段文字你們看下來不覺得邏輯很不通嘛~? 你沒意見然
09/24 21:32, 425F

09/24 21:32, 7月前 , 426F
後對方不停修改重發資料事後才說提意見的是他獨斷而
09/24 21:32, 426F

09/24 21:32, 7月前 , 427F
行跟你本人沒關係www
09/24 21:32, 4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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