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
: 他念出「民法第153條第一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
: 示,契約即為成立」,因此認為契約是成立的。
雙方意思一致,契約即為成立
但是鍾怎麼知道對方說的那些話是什麼意思?
還是說自己的意思就是對方的意思?
如果他可以拿出雙方彼此都確認合作的意思
那麼他這些論述或許會比較有說服力
畢竟他公開那封信件的內容
就只是預畫的期程
基本上就是預畫上課、預畫正式錄音的期程
但是內容好像沒有確定就是他配音的樣子
(可能我沒注意到)
他的道歉不知道是在跟誰道歉啦
(或許是跟發信的人道歉?)
只知道他還是認為木棉花裡面,有人對他有意見
所以他才會被換掉
結果就是他也不知道是誰
反正就是地圖砲式的道歉&罵人
他被換角就是對方對他有意見
只是他不知道是誰而已.....
說真的,種種行為下來
本來對他沒什麼意見的人
可能有些人都對他都有意見了
但是不是反同、討厭娘娘腔之類的
只是純粹對他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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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GY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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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2.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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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對他有意見的人
會因為這件事情快速上升
※ 編輯: GYda (223.136.22.83 臺灣), 11/07/2020 2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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