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

看板C_Chat作者 (陸奧我妻無誤)時間3年前 (2020/11/07 20:36), 3年前編輯推噓51(54351)
留言108則, 6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9 (看更多)
(原文下收哩) of course not. 知道我上島...啊,抱歉,這邊不是島。 知道我這個人最討厭什麼嗎?就是最討厭半吊子在那邊拿法條出來講,然後又沒搞清楚自己到底在引三小。 首先,我們看民法§153 I是什麼鬼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OK,乍看之下好像木棉花的人來跟這傢伙談,似乎好像談出了什麼東西。 但是!我們最喜歡就是這個但是! 誰跟你鍾先生(還是女士?)說好對面派個小卒就是當事人了? 要這麼簡單,那以後大公司的業務都不用上班了,因為出去一開口不小心就要付違約金。 喔對了,鍾女士(或者先生)也請你記得這件事情,以後如果你組成團隊,底下的業務就算出去接了再爛的CASE,記得貫徹你的始終,要接啊? 那為了避免隨個一個業務就能代表公司把公司給賣了的情況發生,其實我國法律早有相關規定。 首先,公司法(下稱本法)§8 I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好,按照這條來看木棉花的負責人是誰?因為木棉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693004,下稱木棉花)性質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負責人當然是各該董事。 那,有權代表木棉花對外做出意思表示的又是誰? 依本法§ 108 I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 換句話說,能對外代表公司的只有董事,進一步,還有可能只有董事長。 喔對了,還有一個叫做經理人的東西,但是因為查過木棉花的公司登記,看起來沒有登記經紀人,我們就不談了。 那鍾先生女士到底是跟誰簽的約?HELLO?董事長還是董事來跟他談了嗎? 沒有嘛!從頭到尾就一個不知道哪來的卡洨。 那這時候鍾女士先生提這個民法153有個屌用?根本人家就不是當事人。 而且,那怕有一點點就好,有那麼一點點常識的話,上網查查馬上就知道公司法規定的代表人是誰,但很遺憾,鍾小姐男士做了沒有? 我看是沒有吧? 好,那就算沒查,有沒有問過懂法律的朋友? 那怕只是糞校大學生的法律系學生也行? 我看還是那句話啦! 根本沒有嘛! 為什麼我敢這麼說? 因為我就是糞校畢業的法律系學生啊,我都會的沒道理其他讀法律的不會 今天我也不要求他寫一篇法制意見書出來,只是鍾弟弟妹妹但凡問過查過,就不會在這個節骨眼上還繼續堅持他的民153 I。 這隨便順手查一下問一下就知道的事情他都不會查不會問,那就是劉備摔阿斗,欠人批評。 == 補個ACG點好了。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163742744/posts/206871837461606/ 柏慎版下1,給各位參考參考 ※ 引述《GhostFather (鬼父Oni Chichi)》之銘言: :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 :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 網紅鍾明軒7日針對爆料《鬼滅之刃》配音邀約之事公開 道歉。他統整自己「後悔」3個 : 重點,向片商木棉花鞠躬「對不起。」 : 鍾明軒第一個後悔點在攻擊公司木棉花,「我不能以偏概全,因為這間公司其實還有很多 : 人是很優秀的」,第二點是後悔拍攝爆料影片時髮型不好,第三是因為太憤怒,發表影片 : 批評「失敗的人類」,卻沒有把細節說清楚。 : 面對網路批評雙方沒有白紙黑字簽約,鍾明軒說明真相,表示公司找他合作配音,他們也 : 答應了,他念出「民法第153條第一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 : 示,契約即為成立」,因此認為契約是成立的。他很心疼在底下的工作人員,因為上面的 : 人有偏見被取消工作,至今仍很不開心,更繼續爆料行銷部門原本都同意配音邀約,卻在 : 會議提起時被否決,認為公司「犯了不專業跟不尊重的錯誤」。 : 鍾明軒對自己說出偏激的話道歉,但仍認為洽談過程中對方公司有不尊重之處,建議此次 : 事件可以當作範本。他強調「你們的行程是行程,我們的行程也是行程,你們的時間是時 : 間,我們的時間也是時間」,同時坦言私心是想要接這個配音工作的。 : 最後鍾明軒提到遭指不尊重配音員劉傑,為什麼要搶對方工作?為此他反擊說「是這間公 : 司主動找我,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你們要問他。」他說很可惜沒有接到配音工作 : ,但也繼續表達訴求,面對留言指責,「我必須講,我已經習慣了」,願意接受大眾批評 : 。 : 【鍾明軒臉書全文】 : 他記得當初自己在桃園平鎮家的時候, : 不管拍什麼影片,言詞多麽偏激,都不會有什麼人鳥他。 : 這種綻放情感的技能讓他很抒發、很愉快。 : 而現在他知道了。 : 是啊,原來有這麼多的淺水follower存在著啊, : 也發現原來其實有這麼多的網紅跟藝人都非常討厭這樣的他。 : 發現自己走得太快之後, : 他說:『我很高興,希望下次我們再一起參與吧。』 : 現在,請給他卸妝的時間。 :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849376 : 人家道歉惹 你們會原諒他嗎? -- 遙想本官當年,陸奧初嫁了,雄姿英發。 四六九一,談笑間,レ級灰飛煙滅 故府神遊,妖貓應笑我,早已エラ。 人間如夢,一尊還酹江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10.243.247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4752594.A.8FB.html

11/07 20:38, 3年前 , 1F
11/07 20:38, 1F

11/07 20:41, 3年前 , 2F
11/07 20:41, 2F

11/07 20:42, 3年前 , 3F
11/07 20:42, 3F

11/07 20:42, 3年前 , 4F
推 真的很生氣 昨天再看一次IMAX的心情完全被破壞了!
11/07 20:42, 4F

11/07 20:43, 3年前 , 5F
小力一點好嗎==臉都腫了
11/07 20:43, 5F

11/07 20:43, 3年前 , 6F
推個
11/07 20:43, 6F

11/07 20:45, 3年前 , 7F
就一堆google個法條就以為自己懂法律的屁孩
11/07 20:45, 7F

11/07 20:45, 3年前 , 8F
推 我只上過商事法也懂
11/07 20:45, 8F

11/07 20:45, 3年前 , 9F
不是說稿子都姊姊寫的嗎
11/07 20:45, 9F

11/07 20:46, 3年前 , 10F
法律那麼好讀那大學開法律系要幹嘛
11/07 20:46, 10F

11/07 20:47, 3年前 , 11F
11/07 20:47, 11F

11/07 20:47, 3年前 , 12F
11/07 20:47, 12F

11/07 20:48, 3年前 , 13F
說這麼多 你覺得有用嗎
11/07 20:48, 13F

11/07 20:48, 3年前 , 14F
講真的如果鍾覺得有問題,有種就用153告木棉花
11/07 20:48, 14F

11/07 20:48, 3年前 , 15F
結果在那邊google法條,
11/07 20:48, 15F

11/07 20:48, 3年前 , 16F
找到一條自己覺得好像有道理的就一直講一直講
11/07 20:48, 16F

11/07 20:49, 3年前 , 17F
看了真的很可憐
11/07 20:49, 17F

11/07 20:49, 3年前 , 18F
就小朋友而已
11/07 20:49, 18F

11/07 20:49, 3年前 , 19F
沒正式合約 是在high啥 聘任也是沒拿到正式合約前都會
11/07 20:49, 19F

11/07 20:49, 3年前 , 20F
有變數
11/07 20:49, 20F

11/07 20:49, 3年前 , 21F
11/07 20:49, 21F

11/07 20:51, 3年前 , 22F
要死啦要死啦
11/07 20:51, 22F

11/07 20:52, 3年前 , 23F
柏慎版看到一半笑噴XDDDDDDDDDDD
11/07 20:52, 23F

11/07 20:52, 3年前 , 24F
其實你只想偷渡劉備摔阿斗吧?
11/07 20:52, 24F

11/07 20:53, 3年前 , 25F
案子接回去,公司都會評估做不了放棄了
11/07 20:53, 25F

11/07 20:53, 3年前 , 26F
你這篇是劉備摔阿斗-擲地有聲啊
11/07 20:53, 26F

11/07 20:54, 3年前 , 27F
也可以回到民總代理人相關法條就好了
11/07 20:54, 27F

11/07 20:54, 3年前 , 28F
11/07 20:54, 28F

11/07 20:57, 3年前 , 29F
他們YTer好像都是口頭承諾比較多的樣子
11/07 20:57, 29F

11/07 20:57, 3年前 , 30F
只是真的很智障
11/07 20:57, 30F

11/07 20:58, 3年前 , 31F
11/07 20:58, 31F

11/07 21:00, 3年前 , 32F
11/07 21:00, 32F

11/07 21:00, 3年前 , 33F
公司法那個應該是經理人吧
11/07 21:00, 33F
度,你是對的,我這就叫做劉備摔阿斗,忙鍾有錯

11/07 21:02, 3年前 , 34F
重點不是諾成與否,是在於是否有授權締約。
11/07 21:02, 34F
※ 編輯: MutsuMyWife (222.10.243.247 日本), 11/07/2020 21:03:35

11/07 21:02, 3年前 , 35F
我也是糞校法律系耶
11/07 21:02, 35F

11/07 21:03, 3年前 , 36F
問一下 木棉花和鍾某之間的進展可以解為只到木棉花
11/07 21:03, 36F

11/07 21:03, 3年前 , 37F
提出要約引誘嗎?
11/07 21:03, 37F
還有 31 則推文
11/07 21:25, 3年前 , 69F
意亂搞,一個行銷部門最好有能力決定人事問題。
11/07 21:25, 69F

11/07 21:25, 3年前 , 70F
隨便一個業務出去口頭說GTX 3080一張10鎂 有兩萬張要賣
11/07 21:25, 70F

11/07 21:25, 3年前 , 71F
你覺得nv老黃會大方出貨還是炒了業務?
11/07 21:25, 71F

11/07 21:27, 3年前 , 72F
業務有權"談"沒權"準",很難懂嗎...
11/07 21:27, 72F

11/07 21:28, 3年前 , 73F
早就不是那範圍的問題了,兩種部門根本不同。這就和業務
11/07 21:28, 73F

11/07 21:29, 3年前 , 74F
答應外人說,回去把會計部門的某人開除。這已經是越權了
11/07 21:29, 74F

11/07 21:29, 3年前 , 75F
,人事部門就算了,業務部門搞這種烏龍?對方也搞不清楚
11/07 21:29, 75F

11/07 21:30, 3年前 , 76F
狀況,行銷部門管不到人事,還說行銷部門有權力?連角色
11/07 21:30, 76F

11/07 21:31, 3年前 , 77F
名字都講錯,配音也不行,法律也用錯,窗口權限也都沒確
11/07 21:31, 77F

11/07 21:31, 3年前 , 78F
每日任務 看沒出社會的鬧笑話(1/1)
11/07 21:31, 78F

11/07 21:31, 3年前 , 79F
認,還出影片罵人。從頭錯到尾,正常再賠償時候,就應該
11/07 21:31, 79F

11/07 21:32, 3年前 , 80F
知道,原本是要他出席"活動",而不是配音員。結果整個狀
11/07 21:32, 80F

11/07 21:32, 3年前 , 81F
就沒出過社會啊
11/07 21:32, 81F

11/07 21:32, 3年前 , 82F
況外,罵也罵錯,搞也搞錯,用也用錯。都不知該說啥了。
11/07 21:32, 82F

11/07 21:38, 3年前 , 83F
業務談生意回公司要上報的,要用印才算承認
11/07 21:38, 83F

11/07 21:41, 3年前 , 84F
他那是講給粉絲聽的啦,正不正確根本不重要
11/07 21:41, 84F

11/07 21:49, 3年前 , 85F
學過法律得說你是對的,內容也是契約不成立的問題
11/07 21:49, 85F

11/07 21:51, 3年前 , 86F
11/07 21:51, 86F

11/07 21:57, 3年前 , 87F
11/07 21:57, 87F

11/07 21:58, 3年前 , 88F
感覺他道歉影片又會再次炎上耶 還敢開盈利
11/07 21:58, 88F

11/07 22:04, 3年前 , 89F
沒錯 跟他口頭答應的一直都不是他要簽約的對象啊,
11/07 22:04, 89F

11/07 22:04, 3年前 , 90F
有夠好笑
11/07 22:04, 90F

11/07 22:37, 3年前 , 91F
我想問問為啥業務能代表公司~早知道我就1億賣掉了QQ
11/07 22:37, 91F

11/07 23:25, 3年前 , 92F
幫高調
11/07 23:25, 92F

11/07 23:48, 3年前 , 93F
再怎麼說這個就是無權代表啊
11/07 23:48, 93F

11/08 00:16, 3年前 , 94F
一看到153討論~dory出乃玩呀~~~~~~
11/08 00:16, 94F

11/08 00:44, 3年前 , 95F
11/08 00:44, 95F

11/08 02:13, 3年前 , 96F
鍾明軒這就叫劉備摔阿斗 活該
11/08 02:13, 96F

11/08 02:15, 3年前 , 97F
這兩天看一堆沒出社會的可笑發言在護航 真的是笑死
11/08 02:15, 97F

11/08 02:19, 3年前 , 98F
XD 偷渡歇後語喔
11/08 02:19, 98F

11/08 02:36, 3年前 , 99F
沒錯 跟業務談的在簽約以前都是屁 談的跟簽的也可能有出
11/08 02:36, 99F

11/08 02:36, 3年前 , 100F
入 大家真的要小心
11/08 02:36, 100F

11/08 06:12, 3年前 , 101F
不太對吧 要看授權
11/08 06:12, 101F

11/08 06:13, 3年前 , 102F
業務當然代表公司 譬如房仲 房仲業務違法 打官司向公司求
11/08 06:13, 102F

11/08 06:13, 3年前 , 103F
11/08 06:13, 103F

11/08 06:17, 3年前 , 104F
如果公司要說是業務個人行為 那就是把業務往死裡打 不過
11/08 06:17, 104F

11/08 06:17, 3年前 , 105F
鍾是要把整個部門拖下水
11/08 06:17, 105F

11/08 16:17, 3年前 , 106F
推拉,一定推
11/08 16:17, 106F

11/08 19:24, 3年前 , 107F
雖然我覺得鍾有錯,但你也沒了解法律到哪裡去………
11/08 19:24, 107F

11/08 19:24, 3年前 , 108F
不然你以為公司間什麼契約都要送董事會才有效嗎?
11/08 19:24, 108F
文章代碼(AID): #1VffJIZx (C_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9 篇):
文章代碼(AID): #1VffJIZx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