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男告侵權 寶可夢才不來已回收
※ 引述《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陛劓)》之銘言:
: 搞不太懂... 所以現在是:
: 1.該員專利合法,寶可夢想來台請先搞定專利問題,維護該員權利
: 2.該員專利不合法,就只是任天堂想不想打官司去爭取的問題而已
: 3.不管該員專利合法與否,他就只是個想要錢跟知名度的專利蟑螂
: 4.不管該員專利合法與否,擋到寶可夢來台就是反派,就是壞人!
: 5.該員專利介於模糊地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能法院見
: 有沒有內行人或者精於此道的幫忙釋疑一下(づ′・ω・)づ
雖然不是專業人士
但修過一門化工博士+法學博士開的專利課
如有說錯還請更正 而且絕對不是老師的問題 是我忘了XD
很大的專利範圍不是不可能申請到
而且很大的專利範圍才是厲害的專利
假設以前A申請了一個範圍很大(技術要件少)的x專利(eg.腳踏車)
B現在就只能去申請比較狹隘(技術要件多)的專利(eg.腳踏車上的鈴鐺)
但這並不代表B可以製造並販賣其專利物 因為會侵權x專利
雙方可以透過協商 提供彼此專利的使用權來販售商品
既然今天有這條專利涵蓋了pokemonGO的玩法 協商也破局了
PokemonGO是不是侵權當然就要交由法官判斷
可以理解的是專利需要一筆不小的資金去申請與維護
所以全世界的專利所有人都勢必會希望賺錢回來
專利所有人獅子大開口應該是看到今天可能侵權的是世界級大公司吧
想趁機海撈一筆 拿到這筆錢就可以爽一輩子了
如果是我的話大概也會想這樣吧
雖然能理解但我想玩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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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仔細想想 其實這個專利的技術要件也不少
所以我用這個例子可能不太好
只是這麼多要件居然每個都打中PokemonGO
會覺得範圍大應該是因為這個玩法可以適用於很多主題吧
※ 編輯: ia220629 (140.114.108.249), 07/28/2016 13: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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