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市公車右轉輾過行人 婦慘爆頭亡

看板Bus作者 (阿駿)時間5年前 (2019/03/18 12:10), 5年前編輯推噓6(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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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是政府主管單位與業者有沒有對司機有一套完整的教育訓練, 有沒有強制要求遵守,並嚴格的針對相關未遵守交通法規或是經過行人穿越道 時減速注意行人或是禮讓行人通過,未遵守相關規定時,有沒有實施嚴格的 處分行為。 就像上個月我都待在廣州市這邊,就發現到開公車的司機們,對於行人真的 就是要比一般的出租車(計程車)或是私家車更加的尊重與禮讓,不管是經過有 號誌的路口或是沒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公車一定都會減速,確定沒有人穿越 後才會再加速通過,如果是有行人要從行人穿越道穿越,公車也都是第一個先 減速並停下來讓行人穿越的車輛。當時以為這只是少數的幾個司機會這樣做, 但是後來在很多不同路口的行人穿越道觀察後,發現到整個廣州市大多數的公 交車司機都是這樣做的,只要是遇到行人,都一定是公車優先減速或停下來讓 行人優先的通過,雖然旁邊其他車輛就不一定會減速禮讓,但公車就是一定會 減速停車禮讓,當然也是有很少數的公車司機態度還不是那麼好,但基本上我 觀察到的絕大多數的公交車司機都會減速或是停車禮讓。  這應該都是廣州市政府相關單位有強制性的要求公交車司機都必須這樣做, 至少個人認為對於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也是有所提升的。其中一個印象最深 的路口,在中山五路接近北京路這裡,有行人穿越道但沒有紅綠燈號誌,就看 到最外側的公車停下來讓行人通過,但中、內側二個車道的車輛就沒有想停下 來的意思,有不少行人就被迫站在公車前,當然公車也沒有辦法前進,這時就 看到後方有公車直接切到中、內側車道,三台公車直接停在行人穿越道前,讓 行人穿越,對向的公車也是一樣停下來讓行人全部都穿越後才繼續前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49.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52882238.A.A5E.html

03/18 13:28, 5年前 , 1F
台灣的司機短缺問題已經存在很久 ,要看的是這些業者是否
03/18 13:28, 1F

03/18 13:28, 5年前 , 2F
有訓練到位還是只是便宜行事,畢竟在長期的人力不足之下,
03/18 13:28, 2F

03/18 13:28, 5年前 , 3F
趕鴨子上架是有可能發生的,這些訓練不足的司機被迫上路
03/18 13:28, 3F

03/18 13:28, 5年前 , 4F
載客,安全風險自然高
03/18 13:28, 4F
※ 編輯: tccan (59.127.49.181), 03/18/2019 19:20:40

03/18 19:55, 5年前 , 5F
更要對騎士,用路人再宣導
03/18 19:55, 5F

03/18 19:55, 5年前 , 6F
禮讓行人,過個馬路都要注意車
03/18 19:55, 6F

03/18 19:55, 5年前 , 7F
然後行人過馬路也要左右觀看並快速通過
03/18 19:55, 7F

03/18 20:02, 5年前 , 8F
公共空間需要大家一起維持
03/18 20:02, 8F

03/18 21:00, 5年前 , 9F
台灣公車司機,一直以來都蠻差
03/18 21:00, 9F

03/18 21:01, 5年前 , 10F
只有少數比例有好司機
03/18 21:01, 10F

03/18 21:03, 5年前 , 11F
看看日本公車司機,人家是怎麼做的
03/18 21:03, 11F

03/18 21:04, 5年前 , 12F
公車業者要負最大責任
03/18 21:04, 12F

03/19 07:25, 5年前 , 13F
這樣要求你只會沒公車搭 因為駕駛員越來越少
03/19 07:25, 13F

03/19 08:41, 5年前 , 14F
現況是薪資、時間、空間三方面條件都不具備,請問你要
03/19 08:41, 14F

03/19 08:41, 5年前 , 15F
談什麼?別再打高空了!
03/19 08:41, 15F

03/19 08:52, 5年前 , 16F
台灣現今要做的不是模仿那國怎樣做
03/19 08:52, 16F

03/19 08:52, 5年前 , 17F
而是很多連最基本的禮讓觀念都沒有
03/19 08:52, 17F

03/19 08:52, 5年前 , 18F
不管幾輪,公車,行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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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08:57, 5年前 , 19F
還有有些過度解釋我的推文的ID
03/19 08:57, 19F

03/19 08:57, 5年前 , 20F
我想說的是這個,不是護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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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08:57, 5年前 , 21F
那個貼我貼文然後說祝我過馬路怎樣怎樣的 我可以提告的
03/19 08:57, 21F

03/19 08:58, 5年前 , 22F
就算板主沒處理 你的那句話已經對我造成傷害 我隨時都可以
03/19 08:58, 22F

03/19 08:58, 5年前 , 23F
吉你
03/19 08:58, 23F

03/21 00:30, 5年前 , 24F
如果要告,就趕快
03/21 00:30, 24F

03/21 00:30, 5年前 , 25F
這種事不用向我報告
03/21 00:30, 25F

03/21 00:31, 5年前 , 26F
別浪費時間,告不贏的
03/21 00:31, 26F

03/22 00:37, 5年前 , 27F
大陸公交車司機有家屬院可以分,台灣司機有法院可以送
03/22 00:37, 27F

03/22 00:38, 5年前 , 28F
一個用獎勵一個用處分哪個有效高下立判!
03/22 00:38,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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