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性戀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銘言:
: ※ 引述《kevin2266 (kevin)》之銘言:
: : 佛說
: : 嫖妓與值者不犯戒
: : 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
: : 也麻煩好好參考一下吧
: : 另外
: : 聖嚴法師在戒律學綱要也有提到這事情
: : 邪淫戒會因為時空環境有所改變,不能因此認為嫖妓是好的<---大概是這樣說
: : 如此推論,當社會風氣在正常運作之下
: : 同志被確認為是基因造成時候,
: : 佛教徒應該要去了解事實而不是盲從進而欺負弱勢
: : 如同中國把嫖妓屬於正當行為從五戒拔除一樣
: : 很多事情都會因當時環境有所改變
: : 希望能慈悲心去看待眾生,而不是用異樣眼光處理
: 我認為基因只是因素之ㄧ, 而且不管是不是基因造成
: 人與人之間千差萬別, 百百種人
: 就像眾生的身形,智慧,各各不同, 有人身強體壯有人身體殘缺,
: 有人墮落畜牲道, 有人是天神
: 就算要說同性戀是基因的因素, 也不能把它與異性戀平等視之
: 要說的是眾生在本質上是平等的, 都有成佛的潛力, 都可學佛
: 但在事相上來看, 同性戀和異性戀並不一樣, 並不平等
: 就像橘子和椅子的用途並不一樣, 所以兩種處理方式和看待方式也不一樣
: 同性戀與異性戀同樣都可學佛, 但是目標都是往斷邪淫, 繼而斷淫
: 雖然目標相同, 但所在位置並不相同, 所以異性戀和同性戀當然不能平等視之
: 又如殺生之人亦可學佛, 但學佛並不能將殺生合理化,
: 因為殺生之人學佛之後, 目標當然是斷殺, 而不是因為他可學佛就表示殺生是可行的
: 殺生之人雖然可以學佛, 日後也有成佛的潛力
: 但並非因此而將殺生之人與戒殺之人平等看待, 平等處理, 認為殺生之人也有殺生的權利
: 這並非欺負殺生之人, 而是必須明理
: 所以同性戀是邪淫這件事, 當然不能把它與正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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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正淫?我們來思考下面兩個問題:
1.夫妻之間做愛都算是正淫嗎?
2.還是夫妻做愛時必須純為傳宗接代為目的始為正淫?
關於1:
如果夫妻之間任何性愛都算是正淫的話,
這和同性戀性行為有什麼區別?
本質上都是在追求情慾的快感而已,
要知道,如果撇開傳宗接代不論,
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差別,
完全只存在於喜歡的性別有所不同這點上而已,
一般男女之間的真愛,
同性戀亦有之!
因此,如果夫妻間任何的性行為都算正淫的話,
那要說同性戀性行為是邪淫,
非常奇怪。
另外,同性戀也不會因為沒有婚姻關係而成為邪淫,
否則等於是把佛法的內容取決於一項社會制度的有無,
這會變成在台灣同性戀是邪淫,在北歐國家則是正淫的荒謬結果。
關於2:
夫妻做愛必須純為傳宗接代為目的才叫做正淫的話,
那天下間幾乎少有正淫!!
(這應該不用我多說吧!大家不要偽善地騙自己喔!)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正淫可說是少之又少!
甚至任何有避孕措施為前提之下的做愛,都是邪淫,
不孕症的夫妻只要做愛,亦必成邪淫。
老夫老妻已無生育能力還做愛,保證是邪淫!
: 同性戀雖可學佛, 但學佛並非表示可以將邪淫合理化, 甚至鼓吹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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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才是正解,那你這段話就無法成立,
因為同性戀如果因為相愛彼此而做愛的話,
其心理狀態和異性戀並沒有任何區別,
怎麼能夠論斷同性戀就是邪淫?
如此一來,就當然沒有什麼將邪淫合理化的問題,
如果2.才是正解,
那學佛應該也要斷絕夫妻間大部分的性愛,
不只是同性戀而已。
我們不應該鼓吹同性戀的同時,也不應該鼓吹夫妻做愛!
社會上每每有老夫老妻相愛結婚的時候,
我們不應該去祝福,否則就是鼓吹邪淫。
你覺得這樣子解釋好不好?
另外,你使用「鼓吹同性戀」這樣的字眼,
是非常奇怪的。
社會上有同性戀存在是事實,
就我所知,我從來沒聽過有同性戀來告訴其他人:
「來當同性戀吧!」之類的話。
因為這種性向的事情,幾乎是命定的!
有人會因為鼓吹之後就成為同性戀的嗎?
不可能~~~
有很多異性戀者聽到同性戀都常會說:「不蘇胡!」
這種事情怎麼可能「鼓吹」的來???
至於基於社會上的理由而保障同性戀權益,
比方說遊說同性戀結婚之立法等,
這個完全不是所謂的「鼓吹同性戀」,
而是對社會上既存的弱勢團體進行「保障」而已!!
假設台灣成為同性戀可以結婚的國家,
不可能因為這個制度存在的關係,
而出現有異性戀跑去同性戀結婚的結果。
因為異性戀仍然會是異性戀,同性戀也還會是同性戀,
這就像台灣目前雖然只有異性戀婚姻制度,
但是同性戀並不會因為只有單一制度而消失一樣!
所謂的「鼓吹」同性戀,
論其實質,只是一般人心中的妄見而已!
把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當成有的,而生出恐怖心,
害怕同性戀如果獲得某種權益保障,
就會鼓吹同性戀,進而把我的小孩變成同性戀等等。
這都是因為沒辦法正視同性戀確實存在的事實而生的妄想而已。
學佛之人應先學會斷去的,應是這種無中生有的恐懼,
而不是想要去消滅或打壓自己認為不正常的既有現象。
: 慈悲心也並不是可以這樣用的,
: 即使時代不同, 很多事情必須改變, 但改變是需要智慧的, 而不是亂改變
: 亂改變的結果就是社會越來越亂, 大家越來越墮落, 越來越看不清楚真理
: 到最後可能就是所謂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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