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往的意義

看板Boy-Girl作者 (*酸掉的奶茶*)時間10年前 (2013/09/24 19:0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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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ssmenow (紅燒翅膀我喜歡吃)》之銘言: : 最近突然冒出這個疑問 : 究竟交往的意義是什麼 : 如果兩個人相處互相都很有好感 : 那就一路走下去直到步入禮堂就好了 : 為什麼一定要有「交往」這個過程 : 感覺好像只是在「模擬結婚」 : 如果今天兩個人沒有所謂的「交往」卻又同居一起生活 : 大家可能都會覺得很奇怪 : 但究竟為什麼不可以 :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說避免對方再跟別人產生曖昧之類的關係 : 但是如果兩個人今天有感情在的話就不用擔心這些不是嗎 : 感覺很像是以交往之名行束縛之實 : 當今天大家都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 如果對方選擇不要跟自己繼續走下去 : 那我大可也選擇另外個人不是? : 有請各位版眾解惑 一路走下去的這個過程直到結婚就算是在"交往"了吧? 所謂的有好感其實只是曖昧階段,講白一點在這個階段 你根本不知道你是真的喜歡對方,還是只是喜歡"曖昧"、"戀愛"的感覺 所以才會需要"交往"的階段,分清楚自己的感覺,分清楚彼此是不是適合 當然,也許對於互有好感且十分契合的情侶,這中間的界限大概也很模糊吧 阿宅宅我跟閃光就是屬於這一類XD -- \ 學長!! \ ▂▃ 卡卡 請容許我 ▃▁學長!! [ㄧ]-[ㄧ]﹊ 請容許我 ㄥ\ 學長!! <> 真相不公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52.89

09/24 19:34, , 1F
哈哈 原PO自己講的話就有點矛盾了 我也這樣認為
09/24 19:3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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