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意論壇] 教授研究中斷 碩博生須打工
※ 引述《seii (不要再try我帳號(怒))》之銘言:
: 還在等國科會放榜,又正在被還沒口試的碩二折磨
: 鬱卒中來閒聊一下好了..
: 我覺得齊頭式的平等,每人每年發個五十一百萬的做點小研究
: 是很難搞得出什麼大花樣,這種狀況一,年一篇IF >2 算不錯了
我並不知原po的領域,所以無意引戰。我只就我的領域發表意見。
個人並不認同每人每年100萬,一年一篇IF>2算不錯的說法。我2009-2010年
做特約博後的PI時,每年補助不到75萬,扣掉人事跟差旅費(6萬/年),可以
運用的經費大概在45-50萬/年之間。但是我這兩年分別有三篇(2009)跟兩篇
(2010)文章,IF(2010)最低的也>4.5。2009年的成果,其實2007就開始做,
當時甚至連經費都沒有,只能跟別的教授借一點耗材費來報帳,自己當PI後
還得先還錢。2008到2009間我的團隊連我只有三個人,另外兩個是碩士生跟
專題生。
我想說的是,有些領域沒錢萬萬不能,但就我專精的材料科學領域,不能拿
錢不夠來當成果不佳的藉口。找資源跟找合作對象也是做研究該具備的基本
能力。更何況研究題目跟靈感是也都是自己找的,沒才去找投資報酬率大的
研究題目跟真正創新的靈感,最後只能產出一年一篇IF>2成果,其實也只能
怪自己。
有人可能會說,教授備課上課很花時間,所以研究成果自然受限。教學與研
究本來就是不同的專業,像費曼這種教研皆屬上乘的怪咖,終究是萬中選一
。認清現在高等教育教研必須專業分工的必要性才是正途。除非教研分家,
同時教學型學者與研究型學者分開評鑑,甚至教學型學者的基本薪資應當高
於研究型學者。但是目前台灣與香港、新加坡類似的地方皆在於重研究輕教
學,新興學者根本沒辦法靠教學找到工作。才會導致一堆人教研兩頭燒,以
至於沒時間做紮實的好研究。許多系所因而只好讓助理教授「低標」升等,
之後偏偏評鑑也是重研究輕教學,不擅長研究者就只好一直低標下去,反正
升等壓力已解除。台灣的大學裡面因而創造了一堆研究低標的學者,主事者
卻希望這些人能努力發表「IF>2算不錯的文章」讓學校進百大。
: 但是回頭說起來,有人幾年拿了幾千萬,就玩得出很偉大的研究嗎?
: 就我的經驗是不盡然吧.. 你說是拿大錢的人程度不夠嗎?
: 手下的人不夠好嗎? 好像也不能這樣說,但事實上就是總體來說
: 每年是能有幾篇高點數的,那也就這樣了。這些大咖的有錢實驗室
: 培養出來的人力,離開這個實驗室後在研究上能有更好的發揮嗎?
: 很多時候答案是否定的,沒這麼多位置,也沒那麼多錢,去業界發
: 展更有競爭力嗎?那好像也不完全是如此。
: 我先生在業界,常在抱怨找不到可用的人,然後就轉頭
: 批評老婆,說大學生沒教好(os 這樣應該算牽拖吧...
: 是他們公司太遜連我們學校的學生都找不太到..)
: 但就培養可用的人力這件事來說,我真的覺得發點錢讓教授
: 找不太難但又有點挑戰的題目讓學生完成,是還蠻有效的訓練學生解決
: 問題能力的方法。
: 言而總之呢,我覺得發多點錢給所謂卓越的大咖應該沒有什麼人
: 敢反對(啊你又沒做的比他好,錢不給他多一點難道給你多一點嗎?)
: 但是,也不要因為這樣把後面的小咖都餓死啊.. 沒經費的實驗室研究生做做
: 免花錢沒挑戰的實驗也是畢業,大家都很開心,只是這樣的訓練夠嗎?
: 今年國科會的狀況真讓人覺得心驚驚啊..
: 最後我覺得,不要去想說要求教授搞出能賺錢的東西轉移給業界,
: 能教出夠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進入業界,就已經很有貢獻了。
: 此外,世界上有意思的事情很多,但是只有少數賺得到錢。研究
: 有意思的事,可以增長智慧。有智慧的人,自然會找到自己的出路。
: 我覺得培養出這樣的人,是教授最重要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8.68.202.2
推
07/10 03:29, , 1F
07/10 03:29, 1F
→
07/10 04:26, , 2F
07/10 04:26, 2F
→
07/10 04:27, , 3F
07/10 04:27, 3F
推
07/10 06:13, , 4F
07/10 06:13, 4F
→
07/10 08:28, , 5F
07/10 08:28, 5F
→
07/10 08:29, , 6F
07/10 08:29, 6F
推
07/10 09:08, , 7F
07/10 09:08, 7F
→
07/10 09:25, , 8F
07/10 09:25, 8F
→
07/10 09:25, , 9F
07/10 09:25, 9F
→
07/10 09:30, , 10F
07/10 09:30, 10F
→
07/10 09:40, , 11F
07/10 09:40, 11F
→
07/10 09:48, , 12F
07/10 09:48, 12F
→
07/10 09:49, , 13F
07/10 09:49, 13F
→
07/10 09:50, , 14F
07/10 09:50, 14F
→
07/10 09:51, , 15F
07/10 09:51, 15F
推
07/10 10:08, , 16F
07/10 10:08, 16F
→
07/10 10:09, , 17F
07/10 10:09, 17F
→
07/10 10:23, , 18F
07/10 10:23, 18F
→
07/10 10:35, , 19F
07/10 10:35, 19F
→
07/10 11:17, , 20F
07/10 11:17, 20F
→
07/10 11:27, , 21F
07/10 11:27, 21F
推
07/10 12:48, , 22F
07/10 12:48, 22F
→
07/10 12:48, , 23F
07/10 12:48, 23F
→
07/10 12:49, , 24F
07/10 12:49, 24F
→
07/10 12:50, , 25F
07/10 12:50, 25F
→
07/10 12:51, , 26F
07/10 12:51, 26F
→
07/10 12:51, , 27F
07/10 12:51, 27F
→
07/10 12:52, , 28F
07/10 12:52, 28F
推
07/10 12:55, , 29F
07/10 12:55, 29F
→
07/10 12:57, , 30F
07/10 12:57, 30F
→
07/10 12:57, , 31F
07/10 12:57, 31F
→
07/10 12:58, , 32F
07/10 12:58, 32F
→
07/10 12:58, , 33F
07/10 12:58, 33F
→
07/10 13:57, , 34F
07/10 13:57, 34F
→
07/10 13:58, , 35F
07/10 13:58, 35F
→
07/10 13:59, , 36F
07/10 13:59, 36F
→
07/10 13:59, , 37F
07/10 13:59, 37F
→
07/10 13:59, , 38F
07/10 13:59, 38F
→
07/10 14:00, , 39F
07/10 14:00, 39F
→
07/10 14:00, , 40F
07/10 14:00, 40F
→
07/10 23:08, , 41F
07/10 23:08, 41F
→
07/10 23:08, , 42F
07/10 23:08, 4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2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