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廖玉蕙:評鑑的迷思
先找出問題。再看看「哪種」解決方法「較好」。
廖玉蕙認為,目前SSCI用來評鑑「台灣」的人文
(或國外沒興趣的某些社科領域內的台灣議題研究,所以很難投上)領域很不公平。
國科會認為,如果不將文學院、社科院給予某個評鑑標準,無法顯出領域內教師的優劣。
那麼可以有某些解決方法的「次序」。
從邏輯上分析:因為,畢竟連廖玉蕙等人想必也同意「不能完全沒有」評鑑標準。
廖玉蕙等人想必也同意:在文學領域內的爛教授必須被淘汰。
好了,既然國科會給的評鑑標準不公平。那麼我認為文學院、法學院、社科院...等
廣義人文類的教授們就自治決定出某個評鑑標準,然後交由學界辯論是否比SSCI來得好。
如果好,那就尊重與換用新的標準、廢除以SSCI評鑑人文類領域。
但當然話說回來,人文領域內自治決定出來的標準,不能被預測將造成領域內好教授與爛
教授無法區隔的弊病。
叫人文領域內的教授決議建立新標準,當然有點棘手與費功夫,
可是至少這是某種「改革」的步驟。「完全維持SSCI現狀派」或「完全不需要評鑑派」的
學者或許都會抨擊說這裡不方便那裡不方便;問題是,講實在話,這已經是「改革步驟」
上最中庸的做法了。
換言之,
1.先由人文領域內的學者自治決議出某個評鑑標準。這至少是一個改革契機的起步。
1-a:但萬一若人文學界自己吵不出結果,那只好依然適用SSCI。
1-b:若有幸人文學界決定出某個標準。則進入下一步驟的審查。
2.交由(自然組、社會組)學界討論、辯論(含學科間對各類「學術」認知的辯論)。
2-a:若新標準造成人文類大部分人輕鬆過關,喪失評鑑目的,則顯示新標準爛必須放棄,
則依然適用SSCI。
2-b:若新標準預測可以有區分優劣的效果且比SSCI更精準,那麼國科會改而接受新標準來
評鑑人文領域。
以上已經是我所想到能儘量折衷各方觀點的中庸之道了。當然有缺點,比如說有些人會吵
說還是不客觀..但優點更多,畢竟他們邏輯上用我假設值90分(這只是假設)的說法沒有
到完美無瑕的100分有缺點,來護航原先假設值80分的SSCI標準或不知值幾分的完全不需評
鑑(有這種傾向)的說法,是無法成立的。
畢竟是「相對而言」有改善一些人文領域評鑑「現狀」的弊病了。大家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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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lyh 來自: 140.112.4.183 (12/0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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