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時間17年前 (2007/04/25 19: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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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我對這次的40篇認定上有一點疑惑 : 40篇認定的標準 為什麼是引用黑特的版規 而非群組的組規或站規 : 甚至是中華民國法律 ......照你這樣說 還需要板規嗎 一個板有板規 板主不照板規處理 合理嗎??? : 今天 假設黑特版規修鬆 在未違反版規的狀況下 卻引起了重大的站內動亂 : 這該怎麼算?? : 今天FoxTZ用違反版規為理由 給予組規以上的處分 這合理嗎?? : 這就像警察因為你服儀不整違反校規的理由 給你開妨礙社會次序一樣無理 : 像禁止過少字數的灌水文 當初的目的是為維持版面的乾淨 : 影響使用者的閱讀 而今天你拿這個理由禁止推文 : 是否有點 因果倒置 沒了推文 使用者必須使用回文的方式來表示自己的意見 : 反而違背了該規定的初衷 : 並且這條規定並不是每個版都有的規定 : 所以 我認為 40篇認定的標準 不應該採用黑特的版規 : 而是由小組長 版主 群組長 moboo(個人推薦)共同制定 : (黑特的模範版主moboo 管理的好 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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