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短ID真好)時間17年前 (2007/04/26 2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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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line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之銘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我對這次的40篇認定上有一點疑惑 : : 40篇認定的標準 為什麼是引用黑特的版規 而非群組的組規或站規 : : 甚至是中華民國法律 : ......照你這樣說 還需要板規嗎 我反問一句 那如果沒有版規 這40篇是不是就不罰了?? 反正我想我問了也是白問 你說的又不算 並且黑特的很多條板規 都是嚇阻小白鬧板用的 有些必須"版主"自由心證 而不是"小組長" 如果對判決有問題"再"向小組長申訴 由小組長來判斷 向板規第七條 很明顯 不應該由小組長來認定 我要表達的是 小組長管的東西似乎有點越權 並且有鑑於特殊的歷史原因 對於現任小組長是否能"客觀"的判斷黑特的文章 仍有待觀察 : 一個板有板規 板主不照板規處理 合理嗎??? : : 今天 假設黑特版規修鬆 在未違反版規的狀況下 卻引起了重大的站內動亂 : : 這該怎麼算?? : : 今天FoxTZ用違反版規為理由 給予組規以上的處分 這合理嗎?? : : 這就像警察因為你服儀不整違反校規的理由 給你開妨礙社會次序一樣無理 : : 像禁止過少字數的灌水文 當初的目的是為維持版面的乾淨 : : 影響使用者的閱讀 而今天你拿這個理由禁止推文 : : 是否有點 因果倒置 沒了推文 使用者必須使用回文的方式來表示自己的意見 : : 反而違背了該規定的初衷 : : 並且這條規定並不是每個版都有的規定 : : 所以 我認為 40篇認定的標準 不應該採用黑特的版規 : : 而是由小組長 版主 群組長 moboo(個人推薦)共同制定 : : (黑特的模範版主moboo 管理的好 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                      ▁▁ ▕A6▏ ▕出品▏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49.94.2 ※ 編輯: A6 來自: 218.249.94.2 (04/26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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