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非常好
讓我們來看看 這次的動亂到底誰該負責
原來所謂的違規文 43篇裡有37篇是第七條
第七條是什麼??
7. 豪洨文,多篇未滿20字的灌水文,無恨意文。
就是這個第七條以及管理者的錯誤決策 造成了動亂
誰能說這不是人禍
誰應該為這錯誤的決策 道歉並且下台
當統治者本身就是亂源的時候
最迫切的處理方式就是讓統治者下臺
有人犯錯 就應該有人負責
如果犯了錯都不用負責
將不會有人再尊重規則和制度
我認為必須有人為這次動亂道歉以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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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未來有無限的可能性
那何不勇敢的放手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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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81.195
※ 編輯: sevenny 來自: 140.114.81.195 (04/2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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