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罷免版主有無效力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殺戮帶來的快感....)時間19年前 (2005/08/12 00:3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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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你們怎麼想 但是 這會陷入一個矛盾 : 就是 如此一來 有可能會造成罷免案的連續出現 : 舉例來說 : 1.我今天被開罷免案 然後 我在罷免案期間以指定方式新增版主 : 2.罷免案結果 我被罷免了 : 3.我被罷免之後 如你所說 新增的版主不被大家接受 再開罷免 : 那接下來呢?? 萬一新增的版主又以指定的方式新增版主 : 是不是又會再循環一次?? 這樣頻繁的罷免 真的是一個討論版之福?? : 別說不可能 以現在ptt各版開罷免的頻率來看 這個可能性還不低 嗯,所以你的想法和我差不多,限制正在被罷免版主的主要理由是為了避 免循環罷免的情況。 但循環罷免真的那麼容易發生嗎?再來,就算真的發生了,問題到底是出 在誰身上? 您的第三點要成立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新增的版主"不被眾版友所接受"。 我認為如果新版主沒有犯錯,版友根本就沒有理由不接受。我覺得版友該 就事論事。新版主只要沒有犯錯,就表示沒有理由不接受他。如果還是不 接受,那....抱歉,我覺得那些版友的不接受不該被接受,因為根本沒道 理。 凡是總得要講理吧?如果一個人不講理,他的聲音我們需要理會嗎? 沒有合理的理由,怎可以這樣子非理性地因為這是正在被罷免的版主親點 的所以不接受? 我覺得您似乎忽略了這一個重點:照道理來說,一個版主無論是經過選舉 或者是現(或前)任版主親點,只要他沒有做錯事,他就不該被罷免。 我的看法是:第一,版友不一定如你所說般必然不接受新版主。第二、版 友若是源於非理性的原因不接受新版主,並因此發動再罷免,那該被限制 的應該是版友的罷免權,該被反省的應該是罷免制度,而不是設法限制 "舊版主親點新版主"這小小的權力。 我覺得站方(包括小組長)不該對非理性的聲音採取妥協退讓的態度,因 此限制版主的權力。版主的權力可以被限縮,但不是為了安撫非理性的聲 音,這不該是理由,因為這理由不正當。 另外,您提到PTT現在罷免案很多。我覺得這反而更是一個證據告訴我們 站方(包括小組長)真的該好好想想罷免機制的相關問題了。也就是說, 就算循環罷免真的發生,也許問題是出在版友的看板使用道德不足,以及 ,罷免機制太爛,而不是在版主。 總之, 想要讓"罷免亂象"受到控制,不該找版主開刀,而是該徹底檢討罷免機制 ,以及對PTT使用者的"看板使用道德"進行宣導。 : 平心而論 一個版主在被罷免期間 以指定的方式新增版主 本來就有瓜田李下之嫌 : 經過選舉產生 至少在某方面 可以避免這個嫌疑 也免落人口實 我覺得您這種說法有些荒謬。當版主其實幾乎可以說是"純服務性質"的工 作。 瓜田李下?落人口實? 假設真的如您所稱"落人口實"好了。請問,這口實的內容可能會是什麼? 這些"口實"的內容,正當嗎?如果不正當,請問為什麼我們應該為了它而 妥協、讓步呢? 再來。 我想請問,當版主是有什麼實質的好處可以拿嗎? 如果說今天被親點的新版主可以藉由版主的權限給舊版主"好處",那也許有 您所說的"瓜田李下的疑慮"。但說真的,有什麼可能的"好處"呢? : 我承認這樣的想法 是基於對版主的不信任而提出 : 因為我們永遠無法預料會有什麼樣的版主產生 : 而且 限制罷免同樣也是對於版友的不信任而提出 : 因為我們無法知道是不是有那個神經病整天在開罷免 其實您的文字再再顯示了一件事: 其實限制版主的權力根本就是錯誤的方向,因為問題不在那裡。問題在版友, 以及,罷免制度。罷免亂象的根源在版友以及罷免制度,不在版主。 : 當然 但是 別忘了 我的提案是有配套的 : 即是一個版主開罷免案之後 如果不通過 在一定時間之內不能再提 : 加上萬一如同你的情況 真的是處於忙不過來的混亂情況 : 我記得應該可以請組務或站方代為協助吧?? 就像請假一樣 : 而且 在實際上社會上有所謂"看守內閣"這樣的情況 : 當一個版主處於被罷免的情況下時 很多舉動 本來就很容易惹爭議 : 更何況是新增版主這樣的事情 對,如果說今天我們談論的對象是總統,我想我的看法和您一樣。 但總統有錢拿、有好房子住、有大車子坐、掌握偉大的權力。請問版主 有嗎?也許您會說版主有砍文、浸水桶的權力.... 但說真的,這權力實在很不起眼,因為版友有充分的管道可以申訴。 所以呢?我們還有什麼正當的理由讓權力已經夠渺小的版主的權力更小? 當過版主的人都知道,版主其實真的是"僕"。整理精華區、mark文章、檢 查不當言詞、人身攻擊等。這些在在都告訴我們版主是一個"純服務性的工 作"。甚至可說,版主這工作根本吃力不討好!現在我們非但不尊重版主們 ,還要設法限制他們,就怕他們亂來....我覺得這很奇怪。版主有啥偉大的 權力可以"亂來"啊? 很多人都喜歡用現實政府做例子。但我想這類比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 政府官員有錢拿而且有實質的偉大權力。但版主沒有,版主幾乎是純服務 性質的位置。 : 試問 我們如何避免 : 1.一個版主因為做得很爛被開罷免 : 2.罷免時他指定一個自己人做版主 : 3.過陣子等到半年過了之後 那個自己人再把他新增回來 : 這樣的情況發生?? : 這樣的情況或許不會出現在各位所管理的版面 : 但是 難保不會有這樣的人出現 我的看法是:好,就算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又如何?我拿我自己做例子。 您現在可以到feminine-sex版去問,有誰記得妖西?當然有,不過很少了。 這例子告訴我們,也許PTT版的版友組成更換頻率很高。 所以,即便被新增回來,第一、表示那人有很高的服務熱忱;第二、新增 回來後如果當不好,一樣有可能被罷免,而且是被一群幾乎是全新的使用 者罷免,所以更不用怕他可能利用那小小的權力幹什麼偉大的壞事。 更不用說,您的想法是半年。我很好奇有哪一個人那麼閒,那麼喜歡當版 主,那麼需要那小小的浸水桶、砍文的權力? 我不曉得是不是您將版主"享受"到的權力過度放大,同時將版友的某種 "被權力迫害"的圖景也過度放大了? : 其實 如果要再嚴格一點 甚至可以像國研院那樣 : 罷免案要先經過組務這邊審核過才可以開罷免 : 只不過我不知道生活娛樂館的版友能不能接受這種事 : 假設接受 再配合上這裡原本有的半年不得擔任 配套下來就會變成 : 1.開罷免案前需要到組務報備 經小組長審查理由後方可開罷免 : 2.罷免案正在進行的同時 版主不能用指定方式新增其他版主 : 3.如果罷免案通過 被罷免的版主半年內不得再擔任該版版主 : 如果罷免案不通過 則一定時間之內 不得再對該版主開罷免 : 這樣的規定對於版主執行版務有相當大的保障 : 而且也避免了版主濫權的爭議 : 當然 這只是我的建議 搞不好這樣的方式會讓版主版友都不滿意也說不定 我的看法是:我覺得第二條還是該拿掉。理由同上,版主是服務性質的 位置,沒什麼偉大的權力需要大家這樣子防範他用那權力幹壞事。反過 來說,版主正因為其純粹服務這性質,所以該被特別尊重與保護。 我還是很想問:到底版主可以怎樣"濫權"啊?不過就是浸水桶、砍文而 已啊!而這申訴管道一直很暢通,不是嗎?對這項權力的限制老早就已 經存在了,不是嗎?所以,到底為什麼仍舊處心積慮想要限制版主的權 力呢? 這年頭很怪,願意做事的人反而要受到比較多的限制,坐在一旁涼涼沒 事冷眼看的人反而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 再來,我覺得就算版友不滿意,以現狀來看,也許該反省的本來就是那 些版友。我建議站方向眾多版友宣導使用看板道德,因為現在懂得那道 德的人越來越少了。 講白一點,PTT的假民主真民粹文化該被檢討。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http://mli.ym.edu.tw/rr_2005/index.htm ※ 編輯: A1Yoshi 來自: 218.184.93.215 (08/12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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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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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推 真的講的很中肯 版主其實是版僕呀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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