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罷免版主有無效力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引述《beek (主委盃開打)》之銘言:
: : ^^^^^^^^^^^^^^^^^^^^^^^^^^^^^^^^^^
: : 覺得會有漏洞
: : 假若有一派人馬專門發起罷免 而這個版又一天到晚被一堆罷免文困擾著
: : 那...面對凌亂的版務 又無法新增 那滿累人的
: : 而且新增的版主是無辜的啊
: : 建議應該限制被罷免的...多久期間不得重任該版版主
: : 至於多久時間 比如三個月 半年 一年...倒是可以再討論
: 之前的小組長說是半年....
: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半年很快就過了....
: : 以上是個人小小的看法^^~
個人建議是可以納入國研院的方式,也就是變成
1.一但開了罷免之後,該版主不能再用指定方式增加版主
至於能不能用選舉方式增加,個人認為除非有重大瑕疵
否則應該沒有問題
2.一但開了罷免之後,如果罷免沒有通過,一段期間內,
不能再對該版主進行罷免
這樣既可以預防版主在被罷免之際濫權,
又可以防止有人三不五時動不動就開罷免
至於免洗ID的問題 印象中 組務在審罷免時都會審才對
當然啦 這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過
如果真的遇到那種能用幾十個身份和IP來亂的人
也只能採取另外的手段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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