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罷免版主有無效力
※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之前的小組長說是半年....
: :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半年很快就過了....
: 個人建議是可以納入國研院的方式,也就是變成
: 1.一但開了罷免之後,該版主不能再用指定方式增加版主
: 至於能不能用選舉方式增加,個人認為除非有重大瑕疵
: 否則應該沒有問題
以我的CASE來說,
我會急著新增版主最大的原因在於,
因為當時版主只有我一個人,到後來我一個人真的管不來,
再加上我人在美國,有時差
在罷免案進行的期間,版上有時確實是比較混亂,
我無法及時處裡。
又,如果新增的版主不被大家所接受,到時再罷免不就得了?
我覺得和經不經過選舉產生,沒有太大的關係。
就算經過選舉而產生的版主,如果之後不被大家所接受,
還是可提罷免的啊?
而且只要版主還在位,尚未被罷免革去版主職位,
還是擁有版主的權限,包含新增版主。
: 2.一但開了罷免之後,如果罷免沒有通過,一段期間內,
: 不能再對該版主進行罷免
: 這樣既可以預防版主在被罷免之際濫權,
: 又可以防止有人三不五時動不動就開罷免
: 至於免洗ID的問題 印象中 組務在審罷免時都會審才對
: 當然啦 這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過
: 如果真的遇到那種能用幾十個身份和IP來亂的人
: 也只能採取另外的手段來處理了
完全同意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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