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罷免版主有無效力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寧寧)時間19年前 (2005/08/11 16: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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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之前的小組長說是半年.... : :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半年很快就過了.... : 個人建議是可以納入國研院的方式,也就是變成 : 1.一但開了罷免之後,該版主不能再用指定方式增加版主 : 至於能不能用選舉方式增加,個人認為除非有重大瑕疵 : 否則應該沒有問題 以我的CASE來說, 我會急著新增版主最大的原因在於, 因為當時版主只有我一個人,到後來我一個人真的管不來, 再加上我人在美國,有時差 在罷免案進行的期間,版上有時確實是比較混亂, 我無法及時處裡。 又,如果新增的版主不被大家所接受,到時再罷免不就得了? 我覺得和經不經過選舉產生,沒有太大的關係。 就算經過選舉而產生的版主,如果之後不被大家所接受, 還是可提罷免的啊? 而且只要版主還在位,尚未被罷免革去版主職位, 還是擁有版主的權限,包含新增版主。 : 2.一但開了罷免之後,如果罷免沒有通過,一段期間內, : 不能再對該版主進行罷免 : 這樣既可以預防版主在被罷免之際濫權, : 又可以防止有人三不五時動不動就開罷免 : 至於免洗ID的問題 印象中 組務在審罷免時都會審才對 : 當然啦 這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過 : 如果真的遇到那種能用幾十個身份和IP來亂的人 : 也只能採取另外的手段來處理了 完全同意第二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228.7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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