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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DENS 在 PTT [ SP1_Bas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01則
限定看板:SP1_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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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可以討論,待參考其他檢舉板上限和原因後正式回應02/20 04:22
6F推: ......看了兩次才看懂跟我沒關係02/19 04:11
26F推: ......看了兩次才看懂跟我沒關係02/19 04:11
4F→: 沒有不能處理,但原則上認為檢舉與否屬板面使用者02/16 10:08
5F→: 共識02/16 10:08
9F→: 詳見內文3 4兩點02/16 10:15
18F→: @acerttt 若證實兩者為同一人則適用分身條款可提高02/16 10:26
19F→: 審視標準,但若未證實同一人目前等於還是適用出桶02/16 10:26
21F→: 6個月後累犯不算的相對優惠,模仿犯條款的用意在於02/16 10:26
27F→: 第一 不該適用此項標準,第二可以跟分身條例同時進02/16 10:27
28F→: 行先行處理02/16 10:27
35F→: @Derricklin21 實際案例就如本文開頭所提及02/16 10:37
36F→: #1ZxC87_n (basketballTW) 基本上沒有在討論內文02/16 10:37
39F→: 但以現在的風向,相信多數板友不認為違規02/16 10:38
40F→: 但以組規來說明確符合言語霸凌的定義02/16 10:38
47F→: @Derricklin21 檢舉板本身就有相關條款,遵守板規02/16 10:39
48F→: 的話沒有問題啊02/16 10:40
52F→: @acerttt 只是愛鬧的板友會因冷靜後放棄有點道理02/16 10:41
57F→: @acerttt #1ZqqQKDr (basketballTW) 其實之前就宣導02/16 10:42
58F→: 過了02/16 10:42
59F→: 但大量檢舉同一人代表很多人覺得他違規不是我的立場02/16 10:44
60F→: 啊?02/16 10:44
65F→: 我想一部份是因為之前沒有檢舉板的關係02/16 10:46
80F→: @Derricklin21 qaz先前就有被連續檢舉的案例了02/16 10:51
81F→: 這種不參考過往經驗的假設我認為沒有意義02/16 10:51
86F→: @acerttt 確實有這種可能,但板上可見還是有"這篇02/16 10:53
88F→: 不知道有多少人會進桶" "海釣場",等言論卻不見檢舉02/16 10:54
90F→: 認為若板務主動介入,檢舉板功能性則大幅降低,且02/16 10:54
91F→: 缺乏心證過程和使用者論證的權力02/16 10:55
98F→: @book8685 您的討論範圍似乎是上綱到站方了?02/16 10:58
110F→: @acerttt 意思是檢舉被警告的同篇文章/推文?02/16 11:02
120F→: 這樣有點類似板主給答案,似乎也會有已經被警告了02/16 11:05
121F→: 不用檢舉的疑慮02/16 11:05
124F→: 我不太認同板主給答案的方式,但以目前來說似乎是02/16 11:06
125F→: 一個出口02/16 11:06
147F→: @acerttt 先前有在推文中勸導過,昨天也有板友說有02/16 11:13
149F→: 看到,但實際上依舊沒人檢舉該文02/16 11:14
151F→: @book8685 陳述上可能有點誤會,實際上沒有時間序的02/16 11:14
152F→: 問題,不完全是先來信所以處理,來信已經是很久以前02/16 11:15
154F→: 的事情了,只是組規剛好有要求順勢處理02/16 11:15
171F→: @GaryCrawford 請看內文第一點02/16 11:20
182F→: @Derricklin21 沒有不勸導啊,一直都在勸導02/16 11:21
185F→: 是沒有檢舉沒有處罰,跟沒有勸導完全不一樣吧02/16 11:22
189F→: @GaryCrawford 那該如何判定可以連結到阿金02/16 11:22
209F→: @GaryCrawford 對啊,現在就是這樣啊?02/16 11:25
214F→: 但多數人還是會拿公開資訊為何不能討論出來講02/16 11:26
216F→: 最終還是跳回了qaz是不是=qwertgb這個問題02/16 11:26
226F→: @Derricklin21 因為先前沒有特別強調組規規範02/16 11:27
228F→: 當下已經產生大量相關狀況,所以公告中也提到不02/16 11:28
231F→: 溯及既往,且非立刻實施02/16 11:28
239F→: @a30332520 因為事實上為數不少的板友認為qaz=qwe02/16 11:29
242F→: 連結到個人病史是可以的,數公開資訊02/16 11:29
249F→: @a30332520 沒有說會桶啊== 你要不要重新看一次02/16 11:30
257F→: @acerttt 但公開資訊為什麼不能提?02/16 11:31
281F→: @a30332520 內文和解釋都說了是禁止連結後提及公開02/16 11:33
287F→: 資訊的部分,你這樣一直卡在我不管為什麼不能講02/16 11:33
289F→: 討論沒有意義02/16 11:33
293F→: @a30332520 本來就是這樣說....02/16 11:34
305F→: @a30332520 本來就是列舉暱稱,下面有寫重點是連結02/16 11:36
306F→: 行為02/16 11:36
309F→: @acerttt 我能理解道德層面上不該討論,但禁止公開02/16 11:37
310F→: 資訊似乎更奇怪02/16 11:37
315F→: 對 所以目的是禁止連結行為02/16 11:38
317F→: 我認為禁止連結行為比禁止公開資訊更為何理一些?02/16 11:39
321F→: *合理02/16 11:39
332F→: 內文有提及檢舉板其他人被檢舉時也會引用連結02/16 11:42
338F→: @a30332520 你都截圖了為什麼不把你的圖再看一次呢02/16 11:44
340F→: 我想攻擊兩字應該沒有爭議吧?02/16 11:44
346F→: 誰說連結到他就是攻擊? 你再看一次你的圖02/16 11:45
349F→: @acerttt 如果是未公開的私人隱私我認為沒問題02/16 11:46
359F→: @johnbill 所以問題就會變成自承公開還算不算隱私02/16 11:48
364F→: @a30332520 您截圖明確寫到攻擊兩字,你認為有錢是02/16 11:48
365F→: 一種攻擊的話我沒意見,但到檢舉板我不會認為有錢是02/16 11:49
366F→: 攻擊02/16 11:49
369F→: 沒有問題啊 是你自己一直說有問題的02/16 11:50
375F→: 因為當下有大量阿金推文 隨手取的 內文有寫02/16 11:50
376F→: 建議a30332520詳細理解後再行討論02/16 11:50
378F→: @acerttt 有說是提及個人公開資訊用於攻擊啊02/16 11:51
393F→: @a30332520 講得很清楚是攻擊吧?02/16 11:53
396F→: 包含但不限於病或藥類02/16 11:53
410F→: @Derricklin21 重點不是阿金+什麼可以啊 是阿金+攻02/16 11:57
411F→: 擊不行02/16 11:58
413F→: 對啊 攻擊什麼了?02/16 11:58
417F→: 我沒有這樣說啊那是你自己看一半的解釋02/16 11:59
424F→: 為什麼是阿金條款不是已經回覆了嗎?02/16 12:00
432F→: 不是欸 他的結論是我的原意耶==02/16 12:02
437F→: 我個人偏向比較像是終於看懂了02/16 12:02
438F→: @johnbill 對啊,目前覺得這樣只是換個議題吵而已02/16 12:03
449F→: @GaryCrawford 不算,但可能會因針對使用者討論被02/16 12:05
450F→: 檢舉02/16 12:05
457F→: @gay1128 那為什麼他需要回診?02/16 12:06
460F→: @book8685 討論使用者跟點名使用者進行文章討論是02/16 12:07
461F→: 兩回事吧02/16 12:07
465F→: 我認為可能不算,但還是要以實際案例為主02/16 12:09
470F→: 離題的部分我個人判定會比較寬鬆,因為台籃本身02/16 12:11
471F→: 綜合性質就很高,像是討論票房難免會討論到經典賽02/16 12:11
472F→: 賽程之類的,大多數我會認為有跡可循02/16 12:11
477F→: @gay1128 可能涉及引戰但不算離題02/16 12:14
482F→: @a30332520 某種程度上不甘他的事硬要點名,確實02/16 12:18
483F→: 構成要件沒問題吧?02/16 12:18
484F→: 所以才有內文所提及的的沒人檢舉視為共識這一說法02/16 12:19
487F→: @johnbill 我覺得禁止討論非公眾人物私人事物是好02/16 12:20
488F→: 方法,但就引申回原本的問題,公開資訊為什麼不能講02/16 12:20
489F→: 就是換個議題吵而已02/16 12:21
490F→: @a30332520 你點的是阿金啊?02/16 12:21
503F→: @book8685 完全不是這樣02/16 12:26
504F→: 當事人怎麼想只是順帶一提,重點是組務說不能針對02/16 12:26
510F→: 使用者攻擊,但台籃有此連結案例,所以先前提到認為02/16 12:27
518F→: 禁止連結比禁止公開資訊合理02/16 12:27
522F→: @Derricklin21 以個案為主,但若文章內容完全無關02/16 12:28
524F→: 當然算啊,問題就是重回內文3.4點02/16 12:28
530F→: @johnbill 所以原本是在尋求有沒有客觀判定的想法02/16 12:31
540F→: @a30332520 點名行為跟被點名行為是兩回事02/16 12:32
541F→: 不該混為一談吧02/16 12:32
553F→: @johnbill 對啊所以目前列入考慮之一02/16 12:34
557F→: @a30332520 d12654568 點名行為跟被點名是兩回事02/16 12:34
558F→: 上面已經說過了02/16 12:34
568F→: @a30332520 跟你是不是3500無關,而是點名的人為什02/16 12:36
569F→: 要點350002/16 12:36
570F→: 有問題的是點名的人又不是被點的人02/16 12:37
574F→: @Derricklin21 本來就可以,說不行的是擅自解讀的欸02/16 12:37
590F→: @book8685 所以才考慮訂立模仿犯條款於看板上限制02/16 12:45
591F→: 這種行為啊?02/16 12:45
598F→: @d12654568 本來就沒有限制綽號,原文(包含台籃板02/16 12:49
602F→: 原文)都是指使用者不是綽號,錯誤理解我已經解釋很02/16 12:49
603F→: 多次了02/16 12:49
610F→: 不對 是不能引申至攻擊02/16 12:50
612F→: .........啥?02/16 12:51
618F→: @book8685 引用你的案例可能會比較好理解02/16 12:52
619F→: 我們先假設 86壞壞 85乖乖,86到處引戰四處被水桶02/16 12:53
622F→: 85常被誤認深受其擾02/16 12:53
625F→: 所以86屬於模仿犯的一種,應不適用於累犯條款02/16 12:54
628F→: 雖然85被誤會的問題沒辦法解決,但是加速了86進桶的02/16 12:54
631F→: 時程02/16 12:55
639F→: @d12654568 依照原先設想的做法是沒有問題,但可能02/16 12:56
640F→: 被檢舉無關提到"阿金"離題02/16 12:56
643F→: 但依照板友討論的方式 若為禁止討論私人事務則是完02/16 12:57
644F→: 全踩線02/16 12:57
653F→: @d12654568 要上綱到一百個帳號那分身條款一樣沒用02/16 12:59
654F→: 且只會流程走更久02/16 12:59
656F→: @Derricklin21 可能還有組規的針對使用者討論02/16 13:00
666F→: @d12654568 板規除文章硬限制以外本來就是主觀認定02/16 13:03
667F→: 啊? 現在就是在討論要如何降低主觀成分02/16 13:04
668F→: 那你認為沒有辦法呈現客觀事實又不接受主觀判定02/16 13:04
669F→: 請問該如何限制?02/16 13:05
670F→: 是不是就是現在正在進行的一個如何降低主觀空間盡量02/16 13:05
671F→: 以客觀角度決定的討論?02/16 13:05
677F→: 所以不就說了因為沒辦法以主觀認定所以尋求意見?02/16 13:06
692F→: @d12654568 完全同意啊,但現在就是多數使用者認為02/16 13:09
694F→: 那他開分身不就解決了嗎02/16 13:10
700F→: @acerttt 確實是理想中的狀況,但實務上就是上面討02/16 13:12
705F→: 論的,暫時沒人檢舉,或不想檢舉,檢舉板成效降低02/16 13:12
706F→: 然後又問板主為什麼不處理02/16 13:12
710F→: @d12654568 是這樣沒錯,但你看看檢舉板檢舉qaz的文02/16 13:13
719F→: @d12654568 既然我們沒有辦法判定連結,主動處理個02/16 13:14
720F→: 案會是合理的情況嗎?02/16 13:14
731F→: @d12654568 是這樣沒錯,但你看看檢舉板的文02/16 13:16
735F→: 如果能舉證他是慣犯,提高標準當然沒問題02/16 13:16
737F→: 但沒辦法舉證,是不是就視同一般使用者?02/16 13:17
741F→: 那檢舉板那些按照一般使用者的情況你認為有違規嗎?02/16 13:17
751F→: @d12654568 "我認為"有亂板,但客觀事實就是這個ID02/16 13:20
753F→: 在台籃板是0犯,且沒有人檢舉多篇引戰的項目02/16 13:20
756F→: @a30332520 沒人檢舉不會啊,一樣的問題可以不要重02/16 13:21
758F→: 復提出影響討論嗎==02/16 13:21
762F→: @book8685 連結跟桶多久沒有關係 如剛剛86 85舉例02/16 13:22
763F→: 85沒有犯錯 所以受處罰的只有8602/16 13:22
765F→: 相同罰則的部分應屬分身條款02/16 13:23
770F→: @d12654568 "我認為"是包含我覺得他是分身/反串啊02/16 13:24
773F→: 這樣介入主動處理過於威權,發生在他人身上你不覺得02/16 13:24
774F→: 但如果發生在你自己身上呢?02/16 13:25
781F→: @d12654568 如果是單純一個新的ID他的行為很討厭02/16 13:26
784F→: 但目前受檢舉的部分都無違規02/16 13:26
792F→: @d12654568 我覺得有沒有跟主動介入的疑慮已在內文02/16 13:28
793F→: 3.4兩項說明過了02/16 13:28
810F→: @d12654568 所以昨天當下的情況是已經大量點名阿金02/16 13:33
812F→: 這件事情發生了,需要制止,但我不認為qaz的行為是02/16 13:33
813F→: 正確的,所以提及後面條款02/16 13:34
824F→: @acerttt 確實是離題點名,但我認為更為嚴重的是指02/16 13:36
826F→: 稱並攻擊02/16 13:36
838F→: @d12654568 因為大量點名符合組規公告且板上公告02/16 13:37
843F→: 並未立即做出處罰或溯及既往02/16 13:38
848F→: @acerttt 我認為嘛,單純叫你跟叫你出來罵02/16 13:40
849F→: 儼然是後者較為嚴重吧?02/16 13:40
857F→: @acerttt 所以才提醒不要越線啊?02/16 13:42
864F→: @acerttt 如第一點所述因為會有利用連結規避的狀況02/16 13:44
868F→: @d12654568 qaz多數引戰可視為皆為個案來看,如同02/16 13:45
870F→: 檢舉板過往檢舉紀錄,有被警告的有沒事的02/16 13:45
873F→: 這與"同時大量點名阿金"這單一個案並不相同02/16 13:46
881F→: @d12654568 在我的立場上我就覺得很奇怪啊,他又不02/16 13:48
883F→: 是沒人檢舉,但為什麼都是檢舉一些擦邊的,真正一刀02/16 13:48
888F→: 斃命的還能聊起來沒人檢舉?02/16 13:48
897F→: @Derricklin21 我這幾天有在想要不要直接我去檢舉02/16 13:51
898F→: 但還未滿五天期限,組務就先公告了02/16 13:51
904F→: @acerttt 沒有說不能提阿金,原文也說了只是暱稱代02/16 13:52
905F→: 指02/16 13:53
924F→: @acerttt a30332520 不能點名"攻擊"02/16 13:55
926F→: 這跟不能點名不一樣吧02/16 13:55
932F→: @d12654568 可是現在要推後半部條款都被反對啊?02/16 13:56
940F→: @d12654568 看到就處理就回到上面討論的,第一沒有02/16 13:57
942F→: 公開陳述意見的機會,第二如何判定板主是沒看到還是02/16 13:57
944F→: 沒事,那檢舉板還要幹嘛?02/16 13:57
946F→: 反正沒處理我就當板主是沒看到,我也不檢舉02/16 13:58
950F→: 再來罵板主為什麼沒看到02/16 13:58
959F→: @d12654568 警察職權本來就要主動執法...比喻並不02/16 14:00
965F→: @acerttt 是,但因本板現況會有連結規避的情況02/16 14:15
966F→: 且部分使用者是因板上推文認為理所當然02/16 14:15
967F→: 所以特別強調這個部分02/16 14:16
968F→: 避免無心但跟風的使用者誤踩水桶02/16 14:16
973F→: @TimmyWendell 前面有討論過是不是直接禁止討論私人02/16 14:17
975F→: 事務,認為是可行辦法之一,但衍生就是公開事務為何02/16 14:18
977F→: 不能討論等等02/16 14:18
978F→: 有在往這個方向參考02/16 14:19
993F→: 我不認為在有檢舉板的情況下因板主主動處理讓使用者02/16 14:27
997F→: 失去陳述權力後,直接將責任轉嫁到組務層級會是一02/16 14:27
998F→: 一個好的辦法02/16 14:28
1000F→: @d12654568 所以我昨天看不懂啊==對我來說立意是保02/16 14:29
1002F→: 護其他使用者避免被釣魚+要處理qaz引戰的問題02/16 14:29
1003F→: 怎麼就變成保護他+不處理了==02/16 14:29
1013F→: 沒事啦大家能搞懂就好02/16 14:35
1014F→: 這個案例涉及很多較為直接的舉例,加上昨天當下的情02/16 14:35
1016F→: 況,我也承認細則未盡周詳02/16 14:36
1045F→: 板主沒有權力禁止QQ02/16 15:01
1048F→: 喔? 檢舉板開放初階申訴是一個好的辦法02/16 15:03
1050F→: 但會延伸討論到是否會降低檢舉板使用意願02/16 15:06
1052F→: 但可以討論02/16 15:07
1066F→: 其實就發文 ID 推文代碼 違規內容 可能違反板規02/16 15:10
1068F→: 站內檢舉也是要這些 只是發信跟發文的差別02/16 15:10
1073F→: 所以檢舉板有匿名機制02/16 15:12
1081F→: 那米都有專案處理了,當舉例不好吧02/16 15:17
1087F→: 而且2019沒有檢舉板02/16 15:19
1333F→: 因為板主主動檢舉/處理 和檢舉板有部分牴觸 上面已02/16 18:00
1334F→: 經提過了,但推文過長 再講一次好了02/16 18:00
1335F→: 第一是沒有公開陳述的機會,第二是其他檢舉一般使用02/16 18:02
1336F→: 者沒辦法了解到板主是沒看到還是不處理,降低檢舉板02/16 18:02
1337F→: 效率 第三是板主自身檢舉本身就有給答案的疑慮02/16 18:03
1338F→: 所以本來打算壓時限到今天才要檢舉的02/16 18:04
1339F→: 等等 你頭推就問過了啊==02/16 18:23
1411F→: 被遺忘權在台灣沒有實際法規,而且行使案例還被法院02/16 22:57
1412F→: 打槍02/16 22:58
1440F→: 我覺得有連續推文限制你還花這麼久時間 深感佩服02/17 00:19
1454F→: 我的理解是圍繞使用者的討論02/17 13:20
1455F→: 但這條下半部還有但書,我只是引用表明有這段而已02/17 13:21
1456F→: 然後如果論述過長的話可以先站內信討論,看日後補充02/17 13:22
1457F→: 到看板上或是另行開文討論之類的,如果你覺得長文02/17 13:22
1458F→: 推文限制很煩的話(我個人是覺得滿煩的==)02/17 13:23
71F推: 可是水桶收到的系統信裡面不是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嗎01/16 13:04
72F→: 真的要說這個想法比較偏向站務層級01/16 13:08
73F→: 不是小組說實施就可以實施的 系統也沒有相關配套01/16 13:08
1F推: 感謝板主回應12/23 21:25
2F→: 已修改 謝謝提醒11/12 09:36
4F→: 不完全 應該是說修正相關規定11/12 10:31
5F→: 確實合法轉播連結基本上不復存在11/12 10:31
6F→: 但主要想表達的是現行規則對於想開LIVE文的使用者11/12 10:32
7F→: 來說有一定的門檻11/12 10:32
8F→: 機器人發文有時候也是會漏+先發情報錯誤11/12 10:32
9F→: 這兩項限制其實以現在環境來說意義不大11/12 10:33
10F→: 考慮機器人還是有一定方便性 或許增加其他內文選項11/12 10:33
11F→: 會比較好?11/12 10:33
22F→: 總之就是希望幫機器人漏掉的場次補開LIVE討論的人11/12 20:16
23F→: 可以較為簡易且沒負擔的開討論串11/12 20:16
24F→: 方法有很多 限定時間或是修改條文內容或是補充11/12 20:17
25F→: 文字轉播也可以 之類的 都是方法11/12 20:17
26F→: 反正就是給個方向 再交由三位版主討論吧11/12 20:17
1F→: 手動@Vedan @JUNstudio111.240.208.148 04/08 07:39
4F→: 好的 感謝補充111.240.208.148 04/0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