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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SZX 在 PTT [ politic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04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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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這基本上與認不認為刑法萬能無關,這只是...58.115.36.93 04/07 07:31
2F→:第一、立法諸公把法案當業績58.115.36.93 04/07 07:32
3F→:第二、人民把立法當做立法諸公的業績58.115.36.93 04/07 07:33
4F→:第三、人民酷愛行政部門逾越法律限制辦事<限58.115.36.93 04/07 07:35
5F→:對其有利。在對其有利時,行政部門不無視法律58.115.36.93 04/07 07:35
6F→:限制來辦事就會被他們罵無能,反之就會罵侵害58.115.36.93 04/07 07:36
7F→:人權>,為了應付人民這種惡習,並且顯示立法58.115.36.93 04/07 07:37
8F→:諸公有在做事,所以這些純做業績的法律自然會58.115.36.93 04/07 07:38
9F→:越來越多....58.115.36.93 04/07 07:38
10F→:PS:第三點特別想譙一下88水災那些靠妖總統不58.115.36.93 04/07 07:40
11F→:用緊急命令就是藐視人命的人,明明就已經有救58.115.36.93 04/07 07:41
12F→:災相關的法律條例可用,還他X的硬要政府逾越58.115.36.93 04/07 07:42
13F→:法律限制辦事,擺明就是只想爽就不要腦袋的。58.115.36.93 04/07 07:43
14F→:台灣的法律是該整頓,但更該整頓的台灣人民的58.115.36.93 04/07 07:44
15F→:法治觀念.....58.115.36.93 04/07 07:45
6F→:為什麼「政府的存在不以領土為必要」?因為只58.115.36.93 04/06 11:47
7F→:有設下這個不知道根據為何的前提,一堆流亡政58.115.36.93 04/06 11:47
8F→:府的「政治」問題才能夠解決....58.115.36.93 04/06 11:47
9F→:也就是說這項完全只是為了政治服務而已...58.115.36.93 04/06 11:48
13F→:...基本上你講的跟我講的沒有差別啊!流亡政58.115.36.93 04/06 11:51
15F→:府是一項爭議,「政府的存在不以領土為必要」58.115.36.93 04/06 11:52
16F→:是用來處理這項爭議的辦法,完全一樣啊!58.115.36.93 04/06 11:52
18F→:我不是在反駁你,我只是看到「政府的存在不以58.115.36.93 04/06 11:53
19F→:領土為必要」這句話有感而發而已....^^"58.115.36.93 04/06 11:53
26F→:根據你所提的美國在1959年及1971年的發言,很58.115.36.93 04/06 12:00
28F→:明顯地台灣<中華民國>的定位問題係屬政治問題58.115.36.93 04/06 12:01
30F→:與法理一點關係都沒有......58.115.36.93 04/06 12:01
31F→:再者,法理是國際社會用來處理爭議的規律<你58.115.36.93 04/06 12:02
32F→:說的>,所以隨時會因為種種因素而產生變化,58.115.36.93 04/06 12:02
33F→:而你企圖以這樣一個隨時會變的標準來將台灣定58.115.36.93 04/06 12:04
35F→:位問題一錘定音,這似乎有點技術上的問題吧!58.115.36.93 04/06 12:04
39F→:如果今天台灣是惟一一個擁有核彈並且足以毀滅58.115.36.93 04/06 12:07
41F→:任何一個國家的超級強國,你敢說其他國家敢不58.115.36.93 04/06 12:08
43F→:承認龜縮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58.115.36.93 04/06 12:08
45F→:當我所說的這種狀況出現,無論你現在口中講的58.115.36.93 04/06 12:09
47F→:法理如何認定台灣不是國家也沒有用,所以你敢58.115.36.93 04/06 12:10
48F→:說法理不變?58.115.36.93 04/06 12:11
49F→:所以法理隨時會因為種種因素而產生變化58.115.36.93 04/06 12:12
54F→:是不能隨意解釋現有的條約沒錯,因為所有對條58.115.36.93 04/06 12:15
56F→:約的解釋必須為了政治及利益服務,這不,問題58.115.36.93 04/06 12:15
57F→:回到了政治上,法理仍然是一點用處都沒有....58.115.36.93 04/06 12:16
58F→:結論,只要擁有足夠的政治及利益籌碼,法理就58.115.36.93 04/06 12:17
59F→:是隨你使喚的奴僕.....58.115.36.93 04/06 12:17
63F→:PRC取代ROC跟法理一點關係也沒有,PRC取代ROC58.115.36.93 04/06 12:20
64F→:只是因為PRC比ROC有更多的政治及利益籌碼...58.115.36.93 04/06 12:20
67F→:為什麼?因為到1971年ROC所擁有的政治及利益58.115.36.93 04/06 12:21
68F→:籌碼開始低於PRC...58.115.36.93 04/06 12:21
70F→:當實質上的軍事國防力量沒有壓倒性的優勢,名58.115.36.93 04/06 12:22
71F→:義上的正統才有足夠的影響力....58.115.36.93 04/06 12:23
76F→:而當你擁有足夠的政治及利益籌碼,法理就會自58.115.36.93 04/06 12:27
77F→:動轉彎,讓你做的一切都有合法的理由58.115.36.93 04/06 12:28
78F→:無論是軍事、外交還是法理,通通都是隨政治使58.115.36.93 04/06 12:29
79F→:喚的奴僕,所以政治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58.115.36.93 04/06 12:29
85F→:事實是無論是美國和英國的合約或者PRC取代ROC58.115.36.93 04/06 14:06
86F→:所有問題的根源都是政治及利益上的角力,而法58.115.36.93 04/06 14:07
87F→:理不過只是拿來美化事實的裝飾品及遮羞布而已58.115.36.93 04/06 14:07
88F→:有,也只是觀感較好,無,也不影響事實58.115.36.93 04/06 14:08
89F→:法理是政治事實的附庸或目標?這麼說好了,事58.115.36.93 04/06 14:10
90F→:實上法理是政治事實的附庸,而只有不食人間煙58.115.36.93 04/06 14:11
91F→:火的理想者以及只要熱血衝上腦就不管是非對錯58.115.36.93 04/06 14:12
92F→:的熱血青年才會認為法理是政治事實的目標....58.115.36.93 04/06 14:12
111F→:好強的地圖砲!不過一句話回你「因為好玩、無58.115.36.93 04/06 17:20
112F→:聊兼打發時間」,你滿意嗎?58.115.36.93 04/06 17:20
113F→:無論怎麼爭執,事實就是事實,不會有任何改變58.115.36.93 04/06 17:23
114F→:。不過這樣子感覺很好玩,反正我也閒著無聊,58.115.36.93 04/06 17:24
115F→:就當作是聊天啦賽來打發時間 ^^58.115.36.93 04/06 17:26
116F→:不過想想你的話反過來說也行.....58.115.36.93 04/06 17:27
117F→:既然法理上的論述決定一切,你跟其他人爭執台58.115.36.93 04/06 17:27
118F→:灣地位是在想什麼,反正法理已經決定了答案,58.115.36.93 04/06 17:29
119F→:你又何必跟別人吵呢?別人再怎麼爭執會對你的58.115.36.93 04/06 17:29
120F→:法理結論產生影響嗎?58.115.36.93 04/06 17:30
4F→:應然與實然的差距...58.115.36.93 04/06 06:17
5F→:應然,理想是怎樣;實然,實際是怎樣58.115.36.93 04/06 06:17
6F→:而每個人都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58.115.36.93 04/06 06:18
7F→:最重要的是實際擊敗理想的機率無限接近於100%58.115.36.93 04/06 06:19
58F→:敢問V大,這討論串中究竟是哪裡突然冒出個「58.115.36.93 04/06 11:43
59F→:ROC是不是中國的合法代表」的議題?我怎麼都58.115.36.93 04/06 11:44
60F→:找不到?58.115.36.93 04/06 11:44
63F→:不不不,如果我沒搞錯這討論串明明是在討論「58.115.36.93 04/06 14:35
64F→:台灣算不算是國家」,你以法理推定不是,而其58.115.36.93 04/06 14:37
65F→:他人以事實推定是,從頭到尾都跟「中國的合法58.115.36.93 04/06 14:38
66F→:代表」沒什麼關係啊!更不用講那是不是一個議58.115.36.93 04/06 14:39
67F→:題,又在法理跟事實上是什麼狀態了.....58.115.36.93 04/06 14:39
52F→:請問是哪本書講人民的制憲權來自臨時約法的賦58.115.36.93 04/05 21:29
53F→:予?想看看....58.115.36.93 04/05 21:29
55F→:順便問一下,你口中所有有關於法理上對國家的58.115.36.93 04/05 21:32
56F→:認定是什麼時候形成確立的?58.115.36.93 04/05 21:32
57F→:是否已經確定為唯一且絕對正確的不變真理?58.115.36.93 04/05 21:33
58F→:應然與實然的問題你要怎麼處理?58.115.36.93 04/05 21:37
63F→:海牙公約哪一條?我看到的項目好像沒有關於國58.115.36.93 04/05 21:42
64F→:家的認定?<純求知>58.115.36.93 04/05 21:42
65F→:你的意思是你現在依據的法理也只是過渡,而非58.115.36.93 04/05 21:44
67F→:不便且永恆的正確理論?58.115.36.93 04/05 21:44
70F→:有人敢說再東西德「還不是」一個國家前,它們58.115.36.93 04/05 21:46
71F→:不是「兩個國家」?58.115.36.93 04/05 21:47
75F→:原來規劃?誰規劃?有什麼證據說它們分裂前就58.115.36.93 04/05 21:50
76F→:規劃好要統一?那它們分裂好玩的?58.115.36.93 04/05 21:50
78F→:對!實然很難等於應然,所以不合乎法理不代表58.115.36.93 04/05 21:52
80F→:實際上就不是一個國家....58.115.36.93 04/05 21:53
82F→:但實際上卻是兩個國家....58.115.36.93 04/05 21:54
85F→:所以你怎麼能認定台灣「實際上」是不是一個國58.115.36.93 04/05 21:59
86F→:家?58.115.36.93 04/05 22:00
90F→:意思是你的認定在實際上「一點作用也沒有」?58.115.36.93 04/05 22:02
92F→:無論你再法理上認定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實際58.115.36.93 04/05 22:03
93F→:上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跟你口中的法理一點關係58.115.36.93 04/05 22:03
94F→:沒有?58.115.36.93 04/05 22:03
96F→:無法解決實際上的問題,無法改變實際上的現況58.115.36.93 04/05 22:04
97F→:討論除了讓某些人自爽外,有什麼實際的功用?58.115.36.93 04/05 22:05
98F→:實然很難等於應然,你說的....58.115.36.93 04/05 22:06
102F→:別搞笑了,你所引用的美國發言人的發言你敢說58.115.36.93 04/05 22:14
103F→:他們的發言不是出於政治問題?你以為你用的是58.115.36.93 04/05 22:15
104F→:法理上的觀點,然而實際上你用的卻還是政治,58.115.36.93 04/05 22:16
105F→:更重要的是這問題本來就是政治問題,你卻妄想58.115.36.93 04/05 22:16
106F→:用法理來回答?不能不說你打一開始就用錯解題58.115.36.93 04/05 22:17
107F→:的方式了,再解下去所獲得的也只會是一堆錯誤58.115.36.93 04/05 22:18
110F→:誰規定要明確的表態或是沉默才是政治問題?58.115.36.93 04/06 06:10
111F→:他們的發言僅僅只是用一個聽起來合理的「藉口58.115.36.93 04/06 06:11
112F→:」來試圖解套他們面臨的政治問題,其出發點與58.115.36.93 04/06 06:12
113F→:法理無關,想解決的問題與法理無關,所用的手58.115.36.93 04/06 06:13
114F→:段勉強與法理沾上一點邊,但也只是要用法理作58.115.36.93 04/06 06:14
115F→:為掩飾事實的遮羞布,也就是說只要需要,法理58.115.36.93 04/06 06:16
116F→:隨時都會是被丟進垃圾桶的垃圾....58.115.36.93 04/06 06:16
168F→:不知道日本、希臘、德國各是依哪個條約做他們58.115.36.93 04/05 21:17
169F→:領土的所有權狀?58.115.36.93 04/05 21:17
170F→:然後還有神聖羅馬帝國?法老王時代的埃及?58.115.36.93 04/05 21:19
171F→:你不要說那個你口中的法理還沒出現的時代沒有58.115.36.93 04/05 21:20
172F→:國際跟國家的存在....58.115.36.93 04/05 21:20
12F→:必須說的是那只是一種見解,而不代表是唯一且58.115.36.93 04/05 12:32
13F→:絕對的正解....58.115.36.93 04/05 12:33
1F→:閣下的意思是現在台灣是無法地區,隨便你殺人58.115.36.93 04/05 06:53
2F→:放火都可以?58.115.36.93 04/05 06:53
3F→:還有連憲法都沒有,你還講啥「私權神聖」?58.115.36.93 04/05 06:54
4F→:打自己臉打的這麼用力,你,臉腫了嗎?58.115.36.93 04/05 06:55
1F→:所以打房是最要不得的,應該任由建商愛賣多貴58.115.36.93 04/03 23:46
2F→:就賣多貴,買不起的人通通閉嘴,不得抗議...58.115.36.93 04/03 23:47
22F→:搬「是不是同一群人」來說是哪招?你到底搞懂58.115.36.93 04/05 06:50
23F→:人家在說什麼了嗎?搞不懂就別開口,省的你自58.115.36.93 04/05 06:51
24F→:幾跑出來丟臉....58.115.36.93 04/05 06:52
43F→:請問到底是哪本書上說「私權神聖但可侵」的?58.115.36.93 04/05 11:24
44F→:麻煩拿一本來瞧瞧?58.115.36.93 04/05 11:24
53F→:沒有紮草人說某群人聲援私+要求政府打房,而58.115.36.93 04/05 12:22
54F→:是說當你要求政府做到私權神聖時,你要政府怎58.115.36.93 04/05 12:24
55F→:麼面對打房問題?你要求私權神聖時會害政府在58.115.36.93 04/05 12:25
56F→:打房及其他涉及私權的問題上有著無法解決的死58.115.36.93 04/05 12:26
57F→:結,所以既然是你提出的要求,那你也應該有義58.115.36.93 04/05 12:27
58F→:務提出解決不良後果的方法,總不能你只負責爽58.115.36.93 04/05 12:28
59F→:,爽完就射後不理了吧?58.115.36.93 04/05 12:28
60F→:PS:「你」是指要求做到私權神聖的那些人....58.115.36.93 04/05 12:29
9F→:首先事務官不負責決策,當決策出問題時當然就58.115.36.93 04/02 11:42
10F→:不應該問他,那個記者的提問唯一有問題的是記58.115.36.93 04/02 11:43
11F→:者搞錯對象發問,而不是事務官的回答有問題..58.115.36.93 04/02 11:43
12F→:接著如果沒有預設立場的話,你所提供的回答與58.115.36.93 04/02 11:44
13F→:該官員給的回答差別只是你的字數多了一點罷了58.115.36.93 04/02 11:45
14F→:基本上要傳達的意思沒有兩樣,要真有讓人有你58.115.36.93 04/02 11:46
15F→:所說的「誤解」,老實講你給的回答也會出現這58.115.36.93 04/02 11:47
16F→:種莫須有的誤解....58.115.36.93 04/02 11:47
17F→:最後實際上該官員根本沒有表現出對政策的絲毫58.115.36.93 04/02 11:49
18F→:意見,有意見的其實是你......58.115.36.93 04/02 11:50
19F→:至於對公務員的要求?老實講只要人民繼續這種58.115.36.93 04/02 11:52
20F→:「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對待態度,擺爛裝死58.115.36.93 04/02 11:53
21F→:的公務員就只會多不會少....58.115.36.93 04/02 11:53
22F→:PS:這種態度不是指原PO,而是指那些這次事件58.115.36.93 04/02 11:54
23F→:字意謾罵公務員的人的態度.....58.115.36.93 04/02 11:55
42F→:欲加之罪,......58.115.36.93 04/02 18:31
43F→:除非你轉述的內容有誤,否則我真看不出來那一58.115.36.93 04/02 18:53
45F→:話中,到底哪裡有表現出來該官員對都更案有個58.115.36.93 04/02 18:54
47F→:人意見摻雜在其中。58.115.36.93 04/02 18:54
48F→:而這樣一段我認為只是單純陳述事實的話卻被你58.115.36.93 04/02 18:55
49F→:認為別有用心,當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解讀,58.115.36.93 04/02 18:56
50F→:而我對這樣想法的解讀就是「欲加之罪」....58.115.36.93 04/02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