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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yne62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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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同志婚姻公投與民法修正的關聯性?
[ LAW ]58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maniaque - 發表於 2018/11/19 22:23(5年前)
2Fwayne62: "他們是否曾思考過,德國…"不好意思還真思考過原po有盲點11/19 23:50
3Fwayne62: 原po說德同志伴侶法到放入婚姻法 花了16年,但根據wiki11/19 23:53
4Fwayne62: http://tny.im/gIs 德國聯邦法院2009就判決基於異性婚姻11/19 23:54
5Fwayne62: 而享有的權利與義務都應該延伸適用於同性…,11/19 23:55
6Fwayne62: 等於8年就磨合好了(靠同志1次次打官司) 剩下8年的拖延 只11/19 23:57
7Fwayne62: 是因為政治人物的不作為(基民黨選票考量?)11/19 23:57
8Fwayne62: 原po說的"磨合", 也是同志1次次跟法院爭權利,有關乎 德國11/20 00:00
9Fwayne62: "人民是否能夠接納"嗎? 而我們已知德國經驗,修法時直接11/20 00:01
10Fwayne62: 把德國案例考量進來,不是就可加速"磨合",不用讓台灣同志11/20 00:02
11Fwayne62: 再像德國同志重跑一次同樣的流程嗎?11/20 00:03
12Fwayne62: 還有思考過,跟台灣不同 德國之所以不能立即同婚理由:11/20 00:04
13Fwayne62: 這篇有講 http://tny.im/gIv 德男同性行為是犯法,1994年11/20 00:06
14Fwayne62: 才廢除此法.社民黨與綠黨基於當時社會風氣只好選擇立專法11/20 00:06
15Fwayne62: 還有守舊派不滿…法院對德文"Ehe(婚姻)"最狹義解釋,僅指11/20 00:08
16Fwayne62: 1男1女組合。這跟17年後的台灣社會狀況都大不相同。11/20 00:09
17Fwayne62: http://tny.im/gHy 許秀雯這篇可回ma大11/20 00:32
18Fwayne62: "…《刑法》對性行為的定義早已不限性器官,在廢除通姦罪11/20 00:33
19Fwayne62: 之前,同性若要適用,只要交由法院針對個案認定即可,不能11/20 00:33
20Fwayne62: 因為《刑法》還沒修,就以此當藉口不修《民法》保障同婚11/20 00:34
21Fwayne62: 權益11/20 00:34
22Fwayne62: 若以德國那樣要同志苦苦去打官司爭回權益的話,這也可以啊11/20 00:40
23Fwayne62: 若有同志要告通姦 告不成的話,同志他可以層層上訴打官司11/20 00:41
24Fwayne62: 或要求解釋或修法等等吧。11/20 00:42
27Fwayne62: 個人不覺那叫等選民磨合,wiki那寫2006年民調 德國民眾52%11/20 02:06
28Fwayne62: 支持同性婚姻關係;德國政府2016年的民調,超過83%的德國11/20 02:07
29Fwayne62: 民眾,支持同婚合法. 後來開放同婚也是政治算計,快要國會11/20 02:11
30Fwayne62: 大選,梅克爾擔心其他政黨用同婚議題攻擊她 才讓步。11/20 02:12
31Fwayne62: 梅克爾之前反同婚的理由也被人詬病,似純憑感覺不好來反11/20 02:15
32Fwayne62: 詳見這篇 https://disp.cc/b/163-9L6Q 台灣當年同婚釋憲11/20 02:31
33Fwayne62: 還刺激到德國許多鄉民表示意見.11/20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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