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vbangus
作者 vbangu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6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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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原來還有分「正職」和「專職」家教.....08/27 19:08
1F推:我在美國當家教時薪也才10元美金/hr08/01 23:08
2F→:到美國第二年學校說因物價上漲也才adjust到12美金/hr08/01 23:10
4F推:在美國唸書時經過學校許可,申請SSN就可以兼家教。08/01 23:19
5F→:用講英文的方式教書,不過教到最後時段也是被塞滿。08/01 23:20
6F→:不是每個出國念書的人都是有錢人,還是要靠自己賺美金。08/01 23:22
7F→:況且我生活在"紐約"這種全美國算是物價最貴的城市...08/01 23:23
20F推:研替雖然役男不能自由回役,但是公司可自由地讓役男回役..07/11 12:59
3F→:沒辦法,為了「補教經驗」,現在這個時薪05/07 23:20
4F→:比我在公立國中代課教7年級數學還低。05/07 23:21
6F→:一個月結一次,還是薪資入帳要繳稅的...05/07 23:21
10F→:他是每個月的10號才給...05/07 23:23
12F→:a大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寫這個補教經驗在履歷的話,05/07 23:24
14F→:可不可以寫「高中數學上台授課老師」?可是我那間補習班05/07 23:25
15F→:公開的教授年級範圍(有掛牌招生的年級)只有國中和國小05/07 23:25
17F→:另外「搬家」只是一種不傷害孩子的離職理由05/07 23:27
18F→:w大您的意思我了解,討論下來感覺這種也只能算家教經驗...05/07 23:32
19F→:要寫大黑板的家教經驗XD05/07 23:32
20F→:不過就算主任湊足3人讓我上台教,履歷寫下去還是會覺得05/07 23:33
21F→:怪怪的05/07 23:34
36F→:s大,我代課是從這學期開始的,不過是教國中數學05/08 01:05
37F→:目前討論的這個case是在我完全沒課可教的情形下接的。05/08 01:05
46F→:謝謝s大的見解^^05/08 01:16
48F→:挑case其實也很重要,如果我無法達成主任的90-100分之要求05/08 01:18
49F→:我該選擇離開。05/08 01:18
50F→:我科技業早在去年9月底就退休了,轉職待業空窗期3個月左右05/08 01:19
51F→:一直到現在時間排滿,該是時候清掉些低薪又難搞的case05/08 01:21
1F→:要選擇研替前真的請三思!!!!01/16 00:57
100F→:未經原作者同意不要亂轉文,切勿以身試法!01/16 17:28
103F→:沒有任何理由,請尊重原作者之著作權,謝謝!01/16 17:32
2F推:終於有人已表達出我想表達之科技業的黑暗面了01/15 01:50
3F→:不過謝謝c大!關於身為苦主的我,第1點的部份算是我自己01/15 01:52
4F→:找錯公司,第2點部份由於我當時還在服役,所以不敢太高調01/15 01:53
50F推:樓上k大,我已經講過因為當時仍在服役中,不想把事情鬧大01/15 15:32
51F→:這樣對用人單位算是很客氣了。真的要做得很絕的話,01/15 15:33
52F→:我早就會用那份役政署的轉調公文提告了。01/15 15:34
53F→:據悉,我第一間公司的法務專門一直在搞如何把發出去的獎01/15 15:36
54F→:學金收回來,並不是只有對我1人,只是我的金額比較大而已01/15 15:37
55F→:不過在台灣,原告80%會輸,對方頂多收到「不起訴」處分01/15 15:39
56F→:以我的例子,只能聲請「行政訴訟」,但畢竟役政署已給我01/15 15:40
57F→:一個公正的判決,所以才不想再追究下去。01/15 15:42
59F推:學非所用的問題,我在美國修課時已經有跟公司反應01/15 16:02
60F→:後來人資建議我去修電波組相關的課,然後我也照做了01/15 16:03
61F→:也因為去第一間公司上班,要碩士畢業才行,01/15 16:03
62F→:所以就推甄進台大電波相關研究所,但又被人資說做的論文01/15 16:04
63F→:題目和目前公司做的差距非常大(第一間公司先前有把RFIC部01/15 16:05
64F→:門全都裁撤掉了),告誡我要有心理準備等等云云。01/15 16:05
65F→:結果研替招募時,公司任用程序竟可以「學非所用」為由01/15 16:07
66F→:花了將近半年時間,拖到了第2次的研替招募01/15 16:08
67F→:我當時心裡就在想,進公司後會有很不好的事情要發生了...01/15 16:09
44F噓:原來又是個免洗ID來這邊po文,況且此篇文章講的很多都假的01/04 23:42
46F推:請問一下我真的有上固態組而放棄嗎?又沒修相關的課早就被01/04 23:44
47F→:打槍了01/04 23:45
48F噓:謠言止於智者,這篇敘述真的錯太多了01/04 23:50
49F→:故已被認定為是廢文,暫不回應!01/04 23:51
50F噓:如果這篇講的是真的,那為什麼這篇作者要用免洗ID發文呢^^01/04 23:54
53F→:有人已經幫我講了XD01/04 23:55
55F→:最少我是用本人常用ID發文,其血淚史之真實性可備受考驗。01/04 23:58
57F→:有種請這位在新竹的文章作者用你自己常用的ID發文!01/05 00:00
61F→:簽約前知道阿,但簽完後,中間唸完一年就有回公司反應過01/05 00:02
62F→:該校沒有半導體的相關課可以修,但也聽取人資建議修電波組01/05 00:02
64F→:相關的課,後來唸研究所時也被公司告誡說我念的跟他們做的01/05 00:03
66F→:完全不相關01/05 00:04
68F→:都是修電波組的課阿,頂多再加修電子組ICS的課。01/05 00:05
39F→:我也這麼覺得...,不過反正我也成功地服完研替了12/22 22:39
40F→:會解釋非常多的原因不是要掩蓋什麼,只是想讓大家了解12/22 22:40
41F→:台灣的科技業有多黑心,以讓後面想參加研替的人一個借鏡..12/22 22:41
66F→:我第4集更多,但只打了一半,下次再繼續,bye....12/26 01:11
67F→:原本想先部份po出,但還要改加上可能怕各位讀到一半12/26 01:12
68F→:無法連貫而生誤會,乾脆打完再po好了。^^謝謝各位支持!12/26 01:12
6F→:我大概在第4集吧,就會有三方對質的故事了XD12/19 01:05
7F→:因為我去研替辦公室開過會,跟公司主管,協調公司欠薪一事12/19 01:06
51F→:簡單來說,其實在我進公司之後,他們就已在想如何把我12/19 23:02
52F→:釋出了,因為他們也知道把我分配到那個部門,一定會搞砸12/19 23:03
53F→:趁機把發出去的獎學金要我賠,這是很嚴重的商業行為...12/19 23:04
59F→:即使是逸名,都還會被公司誣賴,公司說什麼役政署12/20 13:19
60F→:竟一開始都照單全收12/20 13:20
74F→:那就要看法律上兼差的定義了,通常薪資入帳+有掛勞健保12/21 23:19
75F→:才算有兼差,如果兼差的定義很廣的話,那我去家裡工廠幫忙12/21 23:19
76F→:幫忙之後父母有給我現金,也可以是兼差?12/21 23:20
77F→:那是不是只要錢的來源有從公司以外的地方來的,都叫有兼差12/21 23:21
78F→:?? 之後第4集還會再講到就算我沒兼差,其實在南港的新單位12/21 23:23
79F→:也是有認定過我生意做很大有在兼差的,但其實我根本12/21 23:24
80F→:就沒做!不曉得新單位的公司人資是從哪邊得到的情資...12/21 23:25
81F→:最近有去上過出版社的課,還打算搞個自費出版研替相關的書12/21 23:30
84F→:另外b大 研替有三邊,請問您是指哪兩邊?12/21 23:33
87F→:我敢說我上班非常認真,整件事絕對是被公司惡搞的12/21 23:35
89F→:有,但其中2-3個月有遲發12/21 23:35
90F→:遲了很久,但第二階段薪資規定本來就有爭議,也無從求助12/21 23:37
91F→:科技業的生態不就是鼓勵加班嗎= =??不管是前後單位都如此12/21 23:38
92F→:還有主管問我星期一到五沒加班,為什麼六日不來的哩....12/21 23:39
93F→:第三集已打了一半了XD,還在努力中12/21 23:42
95F→:我要放第3集了!XD (剛剛有版友激起我快速完成了下一集!)12/22 00:44
97F→:j大說得也沒錯,判決上是這樣,但談話中間可隱約感覺得到12/2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