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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bangus 在 PTT [ RDS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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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抗議_研發替代役無法依個人意願回役已刪文
[ RDSS ]59 留言, 推噓總分: +21
作者: ilovevespa - 發表於 2014/07/09 11:44(11年前)
20Fvbangus:研替雖然役男不能自由回役,但是公司可自由地讓役男回役..07/11 12:59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 RDSS ]251 留言, 推噓總分: +132
作者: linemo - 發表於 2014/01/15 22:56(12年前)
100Fvbangus:未經原作者同意不要亂轉文,切勿以身試法!01/16 17:28
103Fvbangus:沒有任何理由,請尊重原作者之著作權,謝謝!01/16 17:32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 RDSS ]97 留言, 推噓總分: +14
作者: crc2121 - 發表於 2014/01/15 01:00(12年前)
2Fvbangus:終於有人已表達出我想表達之科技業的黑暗面了01/15 01:50
3Fvbangus:不過謝謝c大!關於身為苦主的我,第1點的部份算是我自己01/15 01:52
4Fvbangus:找錯公司,第2點部份由於我當時還在服役,所以不敢太高調01/15 01:53
50Fvbangus:樓上k大,我已經講過因為當時仍在服役中,不想把事情鬧大01/15 15:32
51Fvbangus:這樣對用人單位算是很客氣了。真的要做得很絕的話,01/15 15:33
52Fvbangus:我早就會用那份役政署的轉調公文提告了。01/15 15:34
53Fvbangus:據悉,我第一間公司的法務專門一直在搞如何把發出去的獎01/15 15:36
54Fvbangus:學金收回來,並不是只有對我1人,只是我的金額比較大而已01/15 15:37
55Fvbangus:不過在台灣,原告80%會輸,對方頂多收到「不起訴」處分01/15 15:39
56Fvbangus:以我的例子,只能聲請「行政訴訟」,但畢竟役政署已給我01/15 15:40
57Fvbangus:一個公正的判決,所以才不想再追究下去。01/15 15:42
59Fvbangus:學非所用的問題,我在美國修課時已經有跟公司反應01/15 16:02
60Fvbangus:後來人資建議我去修電波組相關的課,然後我也照做了01/15 16:03
61Fvbangus:也因為去第一間公司上班,要碩士畢業才行,01/15 16:03
62Fvbangus:所以就推甄進台大電波相關研究所,但又被人資說做的論文01/15 16:04
63Fvbangus:題目和目前公司做的差距非常大(第一間公司先前有把RFIC部01/15 16:05
64Fvbangus:門全都裁撤掉了),告誡我要有心理準備等等云云。01/15 16:05
65Fvbangus:結果研替招募時,公司任用程序竟可以「學非所用」為由01/15 16:07
66Fvbangus:花了將近半年時間,拖到了第2次的研替招募01/15 16:08
67Fvbangus:我當時心裡就在想,進公司後會有很不好的事情要發生了...01/15 16:09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 RDSS ]18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skyscrape - 發表於 2014/01/05 14:17(12年前)
14Fvbangus:帶貨搞砸這件事情說來話長,有時間見面的話我再跟你說好了01/15 01:57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 RDSS ]142 留言, 推噓總分: +70
作者: Darren15963 - 發表於 2014/01/04 18:59(12年前)
44Fvbangus:原來又是個免洗ID來這邊po文,況且此篇文章講的很多都假的01/04 23:42
46Fvbangus:請問一下我真的有上固態組而放棄嗎?又沒修相關的課早就被01/04 23:44
47Fvbangus:打槍了01/04 23:45
48Fvbangus:謠言止於智者,這篇敘述真的錯太多了01/04 23:50
49Fvbangus:故已被認定為是廢文,暫不回應!01/04 23:51
50Fvbangus:如果這篇講的是真的,那為什麼這篇作者要用免洗ID發文呢^^01/04 23:54
53Fvbangus:有人已經幫我講了XD01/04 23:55
55Fvbangus:最少我是用本人常用ID發文,其血淚史之真實性可備受考驗。01/04 23:58
57Fvbangus:有種請這位在新竹的文章作者用你自己常用的ID發文!01/05 00:00
61Fvbangus:簽約前知道阿,但簽完後,中間唸完一年就有回公司反應過01/05 00:02
62Fvbangus:該校沒有半導體的相關課可以修,但也聽取人資建議修電波組01/05 00:02
64Fvbangus:相關的課,後來唸研究所時也被公司告誡說我念的跟他們做的01/05 00:03
66Fvbangus:完全不相關01/05 00:04
68Fvbangus:都是修電波組的課阿,頂多再加修電子組ICS的課。01/05 00:05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總結與分析)(轉調2次)
[ RDSS ]126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vbangus - 發表於 2014/01/03 23:44(12年前)
4Fvbangus:我也沒有說我完全沒錯,但被轉調2次,只能說公司錯得較多01/04 00:01
8Fvbangus:可參考4-3集,役政署所說的釋出案之轉調與改服審核標準。01/04 00:04
9Fvbangus:1.誣指本人有兼職行為,就是個大錯誤了(這錯應有一半以上)01/04 00:06
14Fvbangus:2.役男服役期間公司逕自讓役男放公假致使役男無法服勤上班01/04 00:10
16Fvbangus:以上這點對我沒差,但以役政署觀點來說,可說是大錯誤。01/04 00:11
17Fvbangus:好吧,也許我所謂的工作認真,還沒達到T大的及格門檻01/04 00:14
21Fvbangus:L大,在4-3集第5頁,那對話是專案辦公室主管親口說的01/04 00:16
23Fvbangus:我可沒有一直怪役政署,只是敘述事實,役政署是公正單位01/04 00:18
24Fvbangus:回Tony大,在此篇文章第1點01/04 00:20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 RDSS ]107 留言, 推噓總分: -30
作者: vbangus - 發表於 2014/01/03 13:44(12年前)
4Fvbangus:大約1個月01/03 15:12
5Fvbangus:役期中斷期間,不能找其它工作,也沒薪水。(尷尬期)01/03 15:13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4-3集)(轉調2次)
[ RDSS ]70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vbangus - 發表於 2014/01/02 14:26(12年前)
24Fvbangus:回D大,沒有01/02 23:57
25Fvbangus:怎麼大家都不針對第二間「小T」公司的情形做討論?01/02 23:58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1集)(轉調2次)
[ RDSS ]92 留言, 推噓總分: +31
作者: sick09843 - 發表於 2013/12/30 17:59(12年前)
26Fvbangus:但是我在第二間公司因為專長吻合所以做得還不錯阿12/31 00:05
27Fvbangus:不過可先預告一下4-3集的一些內容12/31 00:05
28Fvbangus:其中兼職的部份,役政署表示,是第二間公司打電話去問12/31 00:06
29Fvbangus:第一間公司的人資的,所以第一間都這樣講了,第二間當然12/31 00:07
30Fvbangus:也是想看看在沒有任何理由能讓我走的情況下,是否可用這招12/31 00:08
31Fvbangus:各位鄉民放心,第4-3集會更精彩(親自到役政署現場開會)12/31 00:09
32Fvbangus:第4-3集不會難產,當然我也不會都寫對我有利的地方12/31 00:10
63Fvbangus:l大拿的wiki網頁也證明了只要是"兼職"就必定有勞健保證明01/01 01:48
64Fvbangus:他所謂的家庭教師應該是指類似高明的一對一補習班老師那種01/01 01:49
65Fvbangus:況且以現在兼職來說,如果是薪資入帳的那種,還要被扣01/01 01:50
66Fvbangus:二代健保費用,因此wiki的資料其實參考價值不高01/01 01:52
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1集)(轉調2次)
[ RDSS ]45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matinjf - 發表於 2013/12/29 22:02(12年前)
1Fvbangus: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役畢後刊登的,會被大家誤認為是服役間12/29 22:15
2Fvbangus:所刊登的呢?即使是學生時期刊登的,到進成功嶺前早就拿掉12/29 22:17
3Fvbangus:了,別忘了第一階段是全程在成功嶺受訓,還有人提出什麼12/29 22:17
4Fvbangus:重疊2天也算兼職等等云云,在成功嶺時怎麼可能偷跑出來12/29 22:19
6Fvbangus:兼差?況且我該講的都已經申明了,故已不再多做解釋...12/29 22:20
24Fvbangus:即使解釋清楚了,還是很多鄉民不相信(因很多人不把文章12/29 22:58
25Fvbangus:內的整個來龍去脈讀完...)12/2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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