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obbin004
作者 robbin004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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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行進中看了在右側路上的鳥一眼就撞到停止路中的對方…06/19 16:30
4F→: 查了一下,追撞是車輛皆為行進中,所以不是追撞06/19 16:59
5F→: 對方處於靜止狀況下,而推撞是兩車就成立還是三車以上06/19 17:03
6F→: 如果是推撞,對方又無合理理由停止於路中,主因會改變06/19 17:06
7F→: 嗎? 謝謝指點06/19 17:07
19F→: 非緊急狀況下不能暫停於車道,所以我才沒有全責…06/19 18:41
20F→: 也正因為調解時告訴對方,後來補做筆錄才辯稱緊急煞車06/19 18:43
21F→: 即便我是全責,但對方不照事實說明的心態是我所不能理06/19 18:46
22F→: 解。06/19 18:53
24F→: 推撞跟追撞不說我還不知道差別,難怪檢查官問話時說她06/19 19:08
27F→: 時速30被我撞上…還好我有反駁06/19 19:11
31F→: 按照所看到的陳述,該負責多少就負責多少,不想占人家06/19 19:23
32F→: 便宜也不希望被占便宜06/19 19:23
33F→: 非緊急對方不能影響後方駕駛的路權不是嗎?06/19 19:27
39F→: 假設有點奇怪,對方是有意識並非固定在那06/19 19:33
40F→: 如果路上有坑洞自摔是倒霉嗎?非緊急就不該隨便停車06/19 19:38
44F→: 如果對方必須採取緊急煞車而未保持安全距離我才是全責06/19 21:00
45F→: 如此對方才無過失,既然不是,有時間停路邊卻阻礙通行06/19 21:03
46F→: 這樣是不是隨便停路上,不長眼管你什麼原因撞到都沒責06/19 21:06
52F→: 我知道彼此都有責任,只是不清楚主因次因判定標準06/20 09:54
53F→: 上來說明情況希望有所了解,卻變成解釋對方過失所在06/20 10:02
4F→: 已經調解2次了,對方要求36萬(工作損失+精神賠償),04/20 17:56
5F→: 腳踝骨折+感染蜂窩性組織炎(第一時間有請對方去看診,04/20 17:56
6F→: 對方拒絕延遲就醫)04/20 17:56
6F→: 謝謝兩位,總算放心一點了,再次感謝01/17 18:28
7F→: 不知現在是什麼狀況,有辦法或是上網查看嗎?01/17 18:30
8F→: 目前是調委會調解兩次不成對方提告,12/7做完筆錄01/17 18:33
9F→: 就沒有下文了,問員警只說不一定多久會收到,謝謝w大01/17 18:34
16F→: 原來如此,感謝各位幫忙:)01/19 17:52
6F→: 我想說主因在我,對方應該也有個次因才是,唉~30萬11/14 23:11
10F→: 既然全責我無話可說,而我從一開始就沒說不賠11/15 17:16
11F→: 再加上好心跟對方說不用急著當天合解,賠償不意外11/15 17:19
12F→: 意外的是強制險賠了快七萬,既然精神賠償+工作11/15 17:21
13F→: (無業進修中)說要30萬起跳,五十萬可能還覺得不夠11/15 17:22
14F→: 是你服氣這賠償金額嗎?11/15 17:23
20F→: 嗯 如果這樣的誠意對方金額還是不合理以至於合解不成11/15 21:48
21F→: 不知緩刑還是緩起訴有可能嗎?11/15 21:49
23F→: 嗯 拼看看,不行也沒關係,謝謝11/16 09:26
6F→: 有報警,我方確實是未保持安全距離10/19 12:14
7F→: 對方這樣的理由急煞也沒爭議嗎?我實在難接受所以問問10/19 12:17
11F→: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 =10/19 16:35
12F→: 自認為很有誠意跟對方談,但對方依然大開口10/19 16:43
19F→: 因為對方堅持要賠償30萬起跳,因此想說有什麼對方10/20 17:58
20F→: 比較站不住腳,看能否增加談判籌碼,若不肯,對方要告10/20 18:01
21F→: 我也只好一起告,我並沒有要錢,更沒有惡人先告狀之意10/20 18:05
6F→: 調解室裡只有一位委員,主委是要去辦公室裡找嗎?10/06 17:21
7F→: 另外我爸說怎麼只有一位,之前他的有2~3位,怎麼有差10/06 17:23
16F→: 好的,謝謝各位10/12 11:40
2F→: 一樣繼續工作,但沒提再簽約或升正職09/20 17:44
3F→: 同一天進公司的同事滿六個月請她離職了09/20 17:45
4F→: 目前留下的沒通知什麼,但離職同事說主管會分批辭退09/20 17:48
8F→: 好的,謝謝大大的建議09/21 12:58
9F→: 再請問一下,已離職同事的資遣費要在多久的期限內提出09/21 13:05
12F→: 好的,真的很謝謝您的幫忙09/21 16:36
14F→: OKOK 謝謝大大貼心提醒09/21 21:30
5F→: 不好意思,選字選錯!09/14 14:34
6F→: 那對方提告無論最後合解成不成,都會有過失傷害的罪名09/14 14:36
7F→: 嗎?另外過失傷害若易科罰金或緩刑,也會留案底嗎?09/14 14:39
10F→: 拿體檢來說,難道回去拿報告要再付費嗎?09/03 17:21
11F→: 做檢查時不是也收了掛號費健保費等檢查費用09/03 17:25
12F→: 不告知結果能算是一項完整的檢查?跟做一半有何分別?09/03 17:34
28F推:請問 狗如果喜歡大熱天曬太陽 那是不是不要給他剃毛比06/05 12:59
29F→:較好?可是夏天一到看他很喘又怕中暑 真的好猶豫該不該剃06/05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