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車禍時對方並沒有工作之賠償損失

看板ask作者 (Ay ya)時間9年前 (2015/04/19 18:11),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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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在月中,但對方在月初時因約聘到期,所以車禍當下並沒有工作。 而約聘到期後,對方說:在為未來工作進修上課,一週約3天左右。 對方要求要賠償工作損失,說是影響她後來因傷勢而無法工作之損失。 對方雖說是為未來工作在做進修,但詳細了解,對方只是假設性的為未來規劃做準備,並 非已有公司與她約聘。 經調解,對方認為我至少要以最低工作薪資來賠償她不能工作期間的損失 而我上網查, 有人說沒有工作就不用理她; 有人說要賠償基本底薪; 有人說有工作但沒有薪資證明才以最底薪資賠償,沒有工作就不用 而她的情況:無工作、有在進修上課(沒有收入),是要不要賠償工作損失呢? 工作損失是休養+復健期間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7.16.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9438305.A.7D5.html

04/19 18:43, , 1F
有法律板
04/19 18:43, 1F

04/19 20:57, , 2F
去調解委員會
04/19 20:57, 2F

04/20 01:37, , 3F
沒工作不用理,他怎麼知道自己一定找得到工作
04/20 01:37, 3F

04/20 17:56, , 4F
已經調解2次了,對方要求36萬(工作損失+精神賠償),
04/20 17:56, 4F

04/20 17:56, , 5F
腳踝骨折+感染蜂窩性組織炎(第一時間有請對方去看診,
04/20 17:56, 5F

04/20 17:56, , 6F
對方拒絕延遲就醫)
04/20 17:5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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