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othingenvy
作者 nothingenvy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40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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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推: 說不定是無性(雖然配音是男的12/05 19:42
116F推: 鬼燈的冷徹裡的白澤是山海經裡的神獸,也有提到一點12/05 17:31
117F→: 中國妖怪故事12/05 17:31
224F推: +1111.242.71.4 12/05 16:16
631F推: 4叉加油QQ12/04 20:33
218F→: 原來現在不馬上接受告白就是垃圾母豬了喔...XD12/03 21:48
391F推: 4X明明很上相啊 好燦爛XDD12/03 21:40
127F推: +1111.242.44.115 12/02 23:33
289F推: 對這句話無感,不過如果我爸是我上輩子的情人,我媽12/01 21:35
290F→: 上輩子可能是我真愛中的真愛了XDDD12/01 21:35
304F→: 雖然沒有到覺得噁,但如果和我爸一起聽到這句肯定會12/01 21:51
305F→: 尷尬,不管是他還是我。12/01 21:51
332F推: 是說這種講法到底是哪來的?有人考證過嗎XD12/01 23:02
335F推: 其實這句話對父女不特別親的人當然會很怪吧,也有女12/01 23:07
336F→: 兒跟媽媽更親啊XD 而且我不懂特別強調父女/母子的用12/01 23:07
337F→: 意,明明都雙親和小孩,還要分方式愛喔XD12/01 23:07
364F→: 對這句無感,反倒對推文裡”把女兒交給另一個男人”12/01 23:41
365F→: 的說法蠻反感的...12/01 23:41
371F推: 結論就是,說 我跟我爸 或我女兒跟我 是前世情人就沒12/01 23:46
372F→: 事了XD12/01 23:46
389F推: mucle的發言只會替這句話招黑吧~_~ 不要讓人以為是12/02 00:07
390F→: 你這樣的人才愛說這句話啦12/02 00:07
414F推: 蠻難懂的耶其實。可能我覺得跟孺慕之情比起來情人之12/02 01:01
415F→: 愛整個小兒科(? 也不是噁就很無感,聽到會 蛤?一12/02 01:01
416F→: 下12/02 01:01
429F推: 推文看下來,會感到不舒服的好像蠻多女兒視角?覺得12/02 01:46
430F→: 除非女兒長大也跟爸爸很親有話聊,不然這話也就小孩12/02 01:46
431F→: 適用而已...12/02 01:46
556F推: 說過度解讀很不合理@@原po是正確解讀吧!情人毫無疑12/02 11:59
557F→: 問就是象徵愛情並帶有性欲的關係(尤其跟親情相對比12/02 11:59
558F→: ,這樣的色彩更濃),反而用這句話時只是刻意忽略、12/02 11:59
559F→: 扭曲情人這詞的內涵。是說這句話也不過是近代作家的12/02 11:59
560F→: 一家之言,喜歡或討厭都不用上昇到人身攻擊吧= =12/02 11:59
584F推: 如果你說是象徵,那別人也可以說這兩者一點也不像、12/02 13:15
585F→: 類比有問題吧。12/02 13:15
587F推: 呃 我沒有說噁啊 這篇大部分覺得噁的也沒有去別人文12/02 13:22
588F→: 章留噁吧。倒是看到一堆護航的人說原po噁12/02 13:22
591F→: 為何我要去搜尋?不就是在這篇文章下討論而已嗎?你12/02 13:26
592F→: 不滿那些人就去跟他們戰,我才不管12/02 13:26
199F推: 賣腐番跟bl番的定義比較明確,因為官方賣腐跟劇情走b12/01 16:01
200F→: l感情線客觀上看得出來。腐番的說法是從主觀感想出發12/01 16:01
201F→: ,A覺得有腐味而B不覺得,所以講腐番比較容易起爭議12/01 16:01
202F→: 吧12/01 16:01
203F推: (不過也是我流分類啦看看就好...總之腐番是個籠統的12/01 16:04
204F→: 說法,定義不清的詞起爭議也是當然12/01 16:04
208F推: 是否賣腐其實也有討論的空間~只是這幾年賣腐越來越12/01 16:22
209F→: 檯面化了,相對容易分辨12/01 16:22
436F推: 我覺得可以去了解一下目前的收養制度再來談贊不贊成11/29 16:04
437F→: 同性婚收養吧...收養人的社經條件、身體狀況、人格和11/29 16:04
438F→: 跟小孩的相處情況、小孩的意願...等,蠻嚴苛的。能經11/29 16:04
439F→: 過那些篩選,不管是同性婚或異性婚或單身我都贊成。11/29 16:04
504F→: 覺得說”被收養的不是我就好”的推文實在有趣XDD我以11/29 16:34
505F→: 為只有正在等收養的孤兒有立場說這句話XDD11/29 16:34
534F推: 原生父母還在的話,收養就必須得其同意(除非原父母11/29 17:06
535F→: 很爛或無法表達意見)。目前收養是採和原生父母之間11/29 17:06
536F→: 權利義務停止,不停止會更錯亂吧?會有繼承和親權如11/29 17:06
537F→: 何行使的問題@@11/29 17:06
544F→: 想粗略了解收養制度可以去看民法1072~1083條,實務11/29 17:15
545F→: 上操作更細緻11/29 17:15
731F→: 只要言之有物也沒什麼不敢推文的吧(當然不想多講也12/01 16:34
732F→: 是個人自由啦)12/01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