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outainBird
作者 MoutainBir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04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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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3F→: 我原文的意思就是當你偏向A,最壞情況反而不是行人06/23 07:35
4F→: 而是變成騎士,那就要思考如果我投胎成騎士,會希望06/23 07:36
5F→: 所有最差情況中最不差的,這就是Rawls的maximin原則06/23 07:36
6F→: 然後當你說偏A是比較文明的時候,就是價值判斷,除06/23 07:42
7F→: 你用文明這個字是中立的,也就不文明沒有比較差,但06/23 07:42
8F→: 這已經脫離我們一般對文明這個字的理解了。06/23 07:43
9F→: 如果從今起酒駕不罰不抓你覺得酒駕會變多還是變少?06/23 07:45
10F→: 就算無上帝視角的客觀證據,有些事用常識還是可判斷06/23 07:46
11F→: 價值觀偏向對弱勢者最友善,就是無知之幕的推論法06/23 07:49
12F→: 你忽略的是並非在所有情境中弱勢都是同一群人。06/23 07:50
13F→: 投胎前我也可以考慮共產法律富者一律處死財產充公,06/23 07:51
14F→: 但想到我可能投胎成富者,在這情境下富者才是弱勢,06/23 07:51
15F→: 為了避免不幸中獎,保險起見我排除共產法律。同樣地06/23 07:53
16F→: A/Z也是如此排除。06/23 07:53
17F→: 法律被濫用的問題你沒有回應,但我想這是很關鍵的。06/23 07:56
18F→: 我最看不慣的就是滿嘴仁義道德,代價都其他人在付。06/23 07:56
19F→: 我也可以立法生育時媽媽可請3年有薪假,冠冕堂皇,06/23 08:00
20F→: 結果錢不是我自己出,通通叫私人企業付,名聲歸我,06/23 08:00
21F→: 虧損就是你各位老闆自己不努力06/23 08:01
22F→: 期望值要不要考慮也是爭議,要考慮就會違反maximin06/23 08:08
23F→: maximin是最保守無風險,但如果用期望值,成為富者06/23 08:08
24F→: 機率太低,那共產法律依然有可能是理性的選擇。06/23 08:09
25F→: 所以看下來你的想法大致上還是依循Rawls的套路,06/23 08:09
26F→: 採用甚麼資訊、用甚麼原則去選,才是理性的選擇,這06/23 08:12
27F→: 本身就是處處充滿爭議,不要把無知之幕想成一個客觀06/23 08:13
28F→: 方便的工具可以讓我們看見甚麼樣的價值觀才是理性06/23 08:13
29F→: T大會提出那樣的想法,就是根據他的推論偏A並不理性06/23 08:14
30F→: 言止於此,端午節快樂06/23 08:15
31F→: 你這就抓著弱勢者雞毛當令箭,隨意穿越馬路又不是只06/23 10:32
32F→: 有視障,一堆正常人闖紅燈害死騎士,在偏A規則下,06/23 10:33
33F→: 騎士就是吃虧的弱勢阿,反而在A下面視障是受保障的06/23 10:35
34F→: 而最該死的就是搭法律便車的一般違規者。06/23 10:36
35F→: 你對大家在意的問題要嘛不回應、要嘛其實沒有立場,06/23 10:38
36F→: 那就沒有東西可以繼續討論了,謝謝!06/23 10:39
37F→: 你1反對Z的理由就是投胎成最差依然有保障,那就是前06/23 10:52
38F→: 面說的Rawls版的無知之幕裡面用Maximin原則選的結果06/23 10:52
39F→: 然後你再來跟我說你沒有用無知之幕,我會建議你把書06/23 10:54
40F→: 讀完比較好,然後不要把支持特定立場被人批判,這比06/23 10:55
41F→: 啥都沒講扮中立的懦夫好多了,文字遊戲那段我就不回06/23 10:56
42F→: 怕06/23 10:56
43F→: 你連酒駕若不罰不抓會不會變多都不敢下判斷,那你去06/23 10:58
44F→: 跟社會大眾說因為沒有客觀證據所以我們要實驗後才知06/23 10:59
45F→: 道會不會說不定不罰不抓反而酒駕會變少,你覺得會有06/23 10:59
46F→: 多少人覺得你不是在講幹話官話XD06/23 10:59
47F→: 所以原搞了半天你還沒有說明你覺得Z代價太過的理由06/23 13:06
48F→: 那我幫你找論述支持也是情有可原,因為你根本沒論證06/23 13:07
49F→: 來06/23 13:07
50F→: 懶得幫你擠牙膏 你自己想好如何證成自己的立場再來06/23 13:09
51F→: 不然大家各自表態完自己立場就可以回家了,不用討論06/23 13:13
52F→: 你違規的行人不區分正常人跟障礙者,卻用同樣的法律06/23 13:16
53F→: 就已經不公正了,然後再來用障礙者的考量為一般人免06/23 13:16
54F→: 除或減輕代價,那一般人當然樂得搭便車囉~~06/23 13:17
55F→: 違規的若是障礙者,我與你意見相同。若是一般人,你06/23 13:18
56F→: 需要很強的理由去說明他們與障礙者適用相同的規則。06/23 13:19
57F→: 往Z靠反而沒有誰搭誰便車的濫用問題,駕駛不必注意06/23 13:24
58F→: 無法預期會有人穿越之處的違規,又不分是一般駕駛還06/23 13:25
59F→: 是視障駕駛(根本一開始就沒辦法考駕照)06/23 13:25
60F→: 然後確實可以類比阿,你跟社會大眾說因為沒有客觀證06/23 13:27
61F→: 據,所以我們不知道如果不抓不罰行人會不會比較守法06/23 13:28
62F→: 你看大家會不會笑講這話就書匠阿06/23 13:29
63F→: 你再看一次你自己和網友討論的原文,你就是無知之幕06/23 13:43
64F→: 在比較A與Z,然後還說甚麼沒有對錯但是希望大家思考06/23 13:43
65F→: 選擇時要先想想無知之幕,errrrrr....06/23 13:44
66F→: 我就告訴你無知之幕裡面可用哪些資訊&選擇的標準都06/23 13:49
67F→: 各說各話,大家在無知之幕思考完之後一樣沒共識XD06/23 13:52
68F→: 但無知之幕不管是哪一派,提出來就是認為在他的版本06/23 13:56
69F→: 裡面選出來的規則才是最正義理性的。06/23 13:56
70F→: 你說文明的都偏A,再來說文明只是描述沒有稱讚意思06/23 13:57
71F→: 這就我說的文字遊戲;你用無知之幕討論A與Z,卻不敢06/23 13:58
72F→: 說自己支持的是甚麼選項、理由是甚麼,這就扮中立。06/23 13:58
73F→: 真的拜託無知之幕沒讀過原文沒搞清楚就不要賣弄了06/23 14:02
74F→: 還有甚麼電車問題也是,哲普的人亂講,大家就亂信。06/23 14:03
75F→: 如果價值觀沒有對錯,只是每個仁選擇不同,那幹嘛還06/23 14:04
76F→: 要啥投胎前思考實驗脫褲子放屁,直接問你選哪個就好06/23 14:05
77F→: 你最後一句不就自介你第一句XD既然你態度是坐享其成06/23 15:10
78F→: 我也懶得回了。06/23 15:10
79F→: 往Z靠就不是Z阿,你反對Z就廢話,我已說不可能選Z06/23 15:12
80F→: 我是誤以為你認真用無知之幕來討論,結果原來沒有,06/23 15:12
81F→: 早知我就不補充那麼多了,碰到個撿便宜的XD06/23 15:13
82F→: 我也很期待你好好試圖理解為什麼,再跟大家說喔~~06/23 15:14
12F→: 機車不一定有撞到人喔,為了閃而摔車大有人在。06/21 20:56
13F→: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36pjNHTaQo06/21 20:58
18F→: 沒錯啊,汽車撞到其他車輛會怎樣?出險了事就搞定。06/21 21:03
19F→: 騎車的運氣不好再被後面的車撞一下,這兩者能比?06/21 21:04
28F→: 影片隨手抓最新的啦,不用特別拘泥個別案例。06/21 21:10
30F→: 不然我再去找一個機車根本來不急反應無責的又如何06/21 21:10
31F→: 討論原則性的問題才是重點。06/21 21:11
35F→: 弱不弱勢是程度上比較阿,大部分會比機車單車慘嗎?06/21 21:15
36F→: 支持不合理的法律,最後受傷害的是機車比汽車多啊。06/21 21:16
37F→: 而大家討論的時候都聚焦在汽車vs行人,忘了交通要全06/21 21:17
38F→: 盤考量,只看見自己的汽車,就是我講的大爺心態。06/21 21:17
44F→: 這是不是推錯文阿,我外省死忠KMT耶XD06/22 11:29
5F推: 呼應樓上平權真義的推文,我就多討論一些吧~06/22 09:08
1F→: 要暫存按錯,只好繼續編輯回完文Orz06/22 07:29
5F推: 你就站在人行道旁的斑馬線上等紅燈,所有綠燈通行的06/21 14:43
6F→: 車都算違規XD06/21 14:43
42F推: 捍衛路權交通改革(X) 我當行人時也可以為所欲為(O)06/20 13:33
44F推: 會闖紅燈的人走路騎車開車有87%機率都一個樣06/20 13:39
14F噓: 時速5X遇綠燈路口減速至3X可以理解,那這貨車目測就06/17 11:15
15F→: 3X,是要減速到多少?個位數?聖人們怎不分享自己的06/17 11:15
16F→: 行車紀錄影片,讓大家觀摩學習一下XD06/17 11:16
23F噓: 聖人會嘴你任何地方視線有死角就要煞停啊,不然闖06/17 12:48
24F→: 紅燈的人如何為所欲為XD06/17 12:48
1F→: 更正,"被網友推文指出來還有其他人大言不慚護航。"06/09 08:03
13F→: 上一篇有寫,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06/09 09:24
14F→: 行人小路口闖紅燈也是常態,車輛只有1X秒可以過,結06/09 09:30
15F→: 果讓完連1X秒不願等的行人過完之後要再等2分鐘紅燈06/09 09:31
18F→: 駕照連筆試都一堆人沒辦法一次過關,大家哪在乎法律06/09 09:32
24F→: 又有人跳針不讓,強調多少次了,會讓,但可以檢討阿06/09 09:38
25F→: 行人連自己是紅燈都不願意讓車先行,誰比較沒耐心XD06/09 09:42
34F→: 很多人就該停不停、該快不快,然後自以為好安全06/09 10:16
35F→: 我沒貼隔熱紙,碰到無號誌或是行人綠燈就是煞停,06/09 10:17
36F→: 比手勢叫行人過,結果還會遇到繼續東張西望不過的人06/09 10:18
37F→: 整體社會對法規沒共識會這樣混亂,行人也是要教育的06/09 10:19
42F→: 以後我騎機車待轉直接熄火牽車闖紅燈,人命優先,嘻06/09 10:33
43F→: 不用當行人也知道,停讓時隔壁會藉機超車XD06/09 10:36
45F→: 我違規你負責讓,感恩!y06/09 10:47
50F→: 該法條裡面沒有罰則,但肇事的話會有肇責。06/09 12:49
51F→: 有些人很慘,自己主張站不住腳,找不到理由反駁他人06/09 12:49
52F→: 只好用沒有任何理據的噓文來發洩。06/09 12:50
55F→: 行人是閃燈,謝謝。06/09 20:50
56F→: 行人是綠燈的情況從一開始就不在討論範圍內。06/09 20:55
60F→: 人非聖賢難免違規,但要有自知之明而非自恃他人必讓06/10 22:18
65F→: 至於偽造文書類比那段,H大已發文指正,你要噴也OK06/14 08:41
3F推: 在這個版問就是不行,看到違規不可以按喇叭。06/09 14:26
4F→: 但是你可以搖下車窗以不帶髒字公然侮辱的方式斥責。06/09 14:26
6F推: 剛台北下大雨,才目睹行人闖紅燈害機車急煞差點摔車06/09 14:29
8F→: 機車被撞也跟行人一樣非死即傷,本版大爺都同情行人06/09 14:30
19F推: 跳針的馬上就來了XD06/09 15:27
22F推: 你這樣會得罪很多人,說別人不能叭的都底層。06/09 15:42
28F推: 一堆不看內文就在回的,超好笑XD06/09 16:09
34F推: 弱勢真好,違法藉口多還有人挺,難怪大家都要扮弱勢06/09 16:29
39F推: 老人五十肩不能擺頭所以鬼切、請多包涵。06/09 16:42
40F→: 老人反應慢,紅燈了來不及剎車,請多禮讓!06/09 16:42
41F推: 老人體力差不禁曬,救護消防車火車就不能讓一下嗎?06/09 16:44
51F推: 被違規行人害死的騎士也是雞蛋。06/10 12:45
206F推: 這邊崩潰噓的可參考後續H大專業回覆,以免日後自己06/10 07:39
207F→: 在法律上吃虧之後再來後悔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裡面。06/10 07:40
208F推: 事實上閃燈後斑馬線沒人就可以過了,還在人行道上的06/10 07:43
209F→: 行人依法不能過,車輛也沒有停讓人行道上行人之義務06/10 07:43
210F推: 還有划手機過馬路也是違法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06/10 07:49
211F→: 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06/10 07:50
212F→: "迅速"穿越。多少人划手機可以迅速穿越,心知肚明啦06/10 07:51
213F→: 還有划手機如果是玩遊戲,算不算是"嬉戲"呢XD06/10 07:52
214F推: 這篇文看到大多數人就是情勒、看風向、人身攻擊,06/10 07:56
215F→: 對於釐清議題沒興趣,發洩完就走,真是中國價值滿滿06/10 07:57
218F推: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繼續潛水去了~06/10 09:16
222F推: 實務上我已說讓,又一個沒看別人講啥就開噴的,很急06/10 12:26
223F→: 我只是希望把大家的權利義務弄清楚,不要違法還賣乖06/10 12:26
224F推: 你違法時別人讓你,確實就是施捨你的,不是你應得的06/10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