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看板car作者 (老崔)時間10月前 (2023/06/21 15:22), 10月前編輯推噓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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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Tahuiyuan : 感謝回文討論,對於弱勢,我認為那是他們代理人、 06/21 14:17 : → Tahuiyuan : 監護人或保護者的責任,我舉個例子,現在我們日漸 06/21 14:17 : → Tahuiyuan : 重視動物權利,但也有一條「遛狗繫鏈」的規定,若 06/21 14:17 : → Tahuiyuan : 不繫鏈往道路暴衝,造成騎士與動物雙雙重傷,此時 06/21 14:18 : → Tahuiyuan : 是騎士要賠償動物醫療費,飼主賠償騎士醫療費,或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雙方互賠呢?把動物換回人,行人違規暴衝幾乎必然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造成急煞,急煞又容易造成追撞,這時該保障哪方?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理想上駕駛要禮讓沒有鈑金的行人,像歐洲騎士精神 06/21 14:18 : → Tahuiyuan : 那樣,但台灣現況恐怕更適合明確且易於遵守與裁判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的規範。倒是行人於行穿道以外區域橫越道路須受罰 06/21 14:18 : → Tahuiyuan : 的規範,我認為可以廢了,既然路權屬於車輛,行人 06/21 14:18 : → Tahuiyuan : 對自身安全負責,於安全時橫越一般道路根本還OK。 06/21 14:18 : : 人和寵物不同,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監護人或保護者。 : : 有一個很有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 : : 假設我們現在正在天界某個地方準備投胎, : 而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會投胎成為怎樣的人 : : 有可能父母家財萬貫 : 有可能家庭貧困窮途潦倒 : 有可能四肢健全智力極高 : 也有可能天生殘缺又盲或啞 : : 現在地上有幾個國家: : : A 國主張為了避免闖紅燈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 所有行車都要隨時注意違規行人並能隨時煞停 : : Z 國主張違規者要負完全責任,行車只要不違規就有完全的路權 : : 在不知道投胎成什麼樣的人的情況下,我們會期望投胎到哪個國家? : : : 我完全同意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 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A 國,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Z 國 : 這沒有對或錯,只是不同的選擇 : : 我只希望所有人在選擇價值觀時,能認真思考過無知之幕。 一、 無知之幕就Rawls自由主義那一套, 但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自由主義。 二、 就算要用無知之幕, 上面A/Z對比的描述也沒那麼單純, 如果你把很多其他投胎的可能性放進來, 看起來好像比較文明進步的A可能實際上並非如此。 三、 以節錄版友的討論為例, 只有討論到開車有板金的人要讓沒有板金的行人。 這其實就是思考的盲點, 那如果你今天投胎成只能騎機車甚至是單車的窮人弱勢, 你也一樣沒有板金, 這時候你就會比較往Z靠攏。 因為違規隨意穿越馬路的行人, 一樣會讓騎士付出生命代價(尤其是雨天戴安全帽視線差+地滑)。 就跟碰到路邊停車隨意開車門一樣, 就算你時速只有三十, 一急煞摔車就很有可能被旁邊車道的四輪輾過去, 如果守法的人因為權益被違規的人侵犯而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卻還要付更多法律責任, 那A這種社會契約反而是比較不正義的。 四、 所以有些行人至上基本教義派論者, 骨子裡就依然是四輪大爺的心態, 反正自己不會騎車, 現在電腦輔助系統這麼多, 停讓急煞也不需要甚麼技術、沒有甚麼風險。 (但還是有很多窮人騎沒有ABS的機車,單車的剎車力道與煞停距離更不要說了) 但是當立法執法的趨勢在實務上有鼓勵行人違規的功能或效果(被抓機率低、抓到責任少) 那最後誰會變成真正的弱勢? 不會是滿嘴正義進步文明的開車大爺, 而是只能騎車的普羅大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75.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332150.A.BFD.html

06/21 15:33, 10月前 , 1F
你也是整天只會製造輪數對立啦,照你最後那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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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33, 10月前 , 2F
沒有輔助駕駛的老舊汽車要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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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34, 10月前 , 3F
而且騎車一堆人在鑽斑馬線上行人的縫,哪裡弱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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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34, 10月前 , 4F
開車就大爺,騎車就弱勢,你這二分法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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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再老舊,碰到違規行人是後者倒大楣。 機車再新潮,碰到違規行人是前者倒大楣。 這是物理事實,製造了甚麼對立? 至於行人綠燈卻不停讓的機車, 本來就該罵阿, 可是這與我們討論的議題何干? 我並沒有說開車全都是大爺, 而是只用開車的觀點看天下才是大爺。 簡單講,開車然後無條件支持行人的, 這種支持非常廉價, 因為代價不是你們在付, 你們當然可以喊得很爽。

06/21 15:39, 10月前 , 5F
在台灣哪個用路人不是大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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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6:00, 10月前 , 6F
推,我記得某國官員在討論交通議題時,大意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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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6:00, 10月前 , 7F
他要促進交通平權,不是打造新的特權階級,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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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6:00, 10月前 , 8F
弱勢者,但不讓弱勢方被加冕為新的特權者,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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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6:00, 10月前 , 9F
交通平權的精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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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對!

06/21 20:51, 10月前 , 10F
笑死,第一次聽到機車撞行人,機車會比行人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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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0:52, 10月前 , 11F
真的可悲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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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0:56, 10月前 , 12F
機車不一定有撞到人喔,為了閃而摔車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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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0:58, 10月前 , 13F

06/21 21:02, 10月前 , 14F
那更好笑了,汽車也可能為了閃違規行人去撞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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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2, 10月前 , 15F
車輛啊,照你邏輯這樣算不算弱勢? 還是沒受傷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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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2, 10月前 , 16F
算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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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3, 10月前 , 17F
生命財產損失是損失,財物損失算不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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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3, 10月前 , 18F
沒錯啊,汽車撞到其他車輛會怎樣?出險了事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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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4, 10月前 , 19F
騎車的運氣不好再被後面的車撞一下,這兩者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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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4, 10月前 , 20F
你要說不要矯枉過正讓行人的權利無線上綱我同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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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同意就好啦, 吵其他的基本上無關緊要。

06/21 21:04, 10月前 , 21F
那邊二分法機車就一定弱勢,汽車就是大爺,真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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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4, 10月前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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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講在碰到違規行人的情況下, 機車單車與汽車相比確實是佔劣勢, 這樣就叫二分法? 我有說任何情況機車都是劣勢嗎? 沒有嘛! 你貼標籤真在行。

06/21 21:07, 10月前 , 23F
那你怎麼不覺得很好笑嗎?那個影片阿婆那樣一定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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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8, 10月前 , 24F
因,但第一台機車其實已經快停下來了,是第二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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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8, 10月前 , 25F
車沒注意保持車距和注意前方才撞上去的,不要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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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08, 10月前 , 26F
機車一定是弱勢啦,有時候騎車根本是自己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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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0, 10月前 , 27F
講直接點今天沒那個違規行人前面機車遇到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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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0, 10月前 , 28F
影片隨手抓最新的啦,不用特別拘泥個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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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0, 10月前 , 29F
急煞,第二台機車都能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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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0, 10月前 , 30F
不然我再去找一個機車根本來不急反應無責的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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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1, 10月前 , 31F
討論原則性的問題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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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3, 10月前 , 32F
那一樣問題啊,汽車也可能為了閃躲違規行人撞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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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3, 10月前 , 33F
車輛或路邊障礙物,緊急狀況下也可能讓人受傷,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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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4, 10月前 , 34F
樣照你邏輯算不算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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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5, 10月前 , 35F
弱不弱勢是程度上比較阿,大部分會比機車單車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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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6, 10月前 , 36F
支持不合理的法律,最後受傷害的是機車比汽車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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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7, 10月前 , 37F
而大家討論的時候都聚焦在汽車vs行人,忘了交通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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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7, 10月前 , 38F
盤考量,只看見自己的汽車,就是我講的大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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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8, 10月前 , 39F
那你可以說機車影響比較嚴重,你直接開車就是大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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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1:18, 10月前 , 40F
種歧視言論真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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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文結論本來就是說這法律影響最多的是機車不是汽車, 無條件支持行人的人,不管有沒有開車,心態上就是只想到汽車與行人的四輪觀點, 你要曲解成這就算歧視隨你高興, 反正我不是這樣講的。 歧視是沒有合理的差異就給予不同的對待才叫歧視, 兩輪四輪本來就有客觀上的差異, 如果還等同視之, 那才是真正的歧視。

06/22 03:36, 10月前 , 41F
迫害行人最深的就是2輪啊,新北的人行道跟騎樓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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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3:36, 10月前 , 42F
來騎車停車的
06/22 03:36, 42F
現在討論都流行作弊, 把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拉進來, 然後栽贓給原文作者, 再說你看看你竟然支持荒謬的立場。 機車騎人行道就是王八蛋阿, 可是我整篇文章是在談政府把停車位設在人行道上的問題嗎? ※ 編輯: MoutainBird (36.228.204.44 臺灣), 06/22/2023 07:00:00

06/22 11:25, 10月前 , 43F
誰叫你要投dpp?2016以前都過好!很好!
06/22 11:25, 43F

06/22 11:29, 10月前 , 44F
這是不是推錯文阿,我外省死忠KMT耶XD
06/22 11:29,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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