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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ksppet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19 篇
lkksppet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5232 則
837F→: m版友對於誘捕到貓後續處置如下:第一次誘捕,已知誘捕08/17 22:02
838F→: 物件警戒心強,卻未關籠導致逃脫,增加誘捕難度。第二08/17 22:02
839F→: 次誘捕成功,檢查後發現該物件患有貓愛滋,若送養不出08/17 22:02
840F→: 打算原放,提高該地區健康貓的染病風險。m版友一直強調08/17 22:02
841F→: 看到貓很可憐,誘捕送養是想為貓找一個家,但並不是存08/17 22:02
842F→: 著好心,做出來的行為都一定是好事08/17 22:02
849F→: 一般而言抓到警戒心強的浪貓,製造一個陰暗狹小空間可08/17 22:29
850F→: 供躲藏(如關籠蓋布),這是最普遍的處置方式,太大的08/17 22:29
851F→: 空間對警戒心強的貓而言反而沒有安全感,一整個房間對08/17 22:29
852F→: 於一隻剛誘捕到且警戒心強的浪貓,並不是一個良好的安08/17 22:29
853F→: 置空間。關於染上貓愛滋的時間點,W版友說的是其中一種08/17 22:29
854F→: 可能性,貓的確有可能在一次誘捕逃脫中間這段期間染病08/17 22:29
855F→: ,當然也可能不是,但是提出一種假設並不犯法,m版友也08/17 22:29
856F→: 無法證明貓在第一次誘捕時就已感染貓愛滋,所以並不能08/17 22:29
857F→: 說W版友的說法就一定是錯誤的08/17 22:29
860F→: 況且m版友直接在推文內回覆W版友,「請不要檢討有愛心08/17 22:34
861F→: 的人」,從這句話看起來m版友並不覺得自己對於該物件的08/17 22:34
862F→: 處置方式有什麼需要改善的地方,無怪乎W版友會用狡辯來08/17 22:34
863F→: 形容m版友的解釋,光是染上貓愛滋,送不出還打算原放,08/17 22:34
864F→: 這點就很值得討論了08/17 22:34
871F→: 以我的觀點,誘捕者說送不出去就原放,和強調自己有愛08/17 22:46
872F→: 心,因為有愛心所以不能批評,都是在情勒觀看者,如果08/17 22:46
873F→: 沒有能力處理誘捕到的物件,不如就單純做抓紮,R回後不08/17 22:46
874F→: 餵食,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08/17 22:46
878F→: 我不覺得m版友的行為是誠實,比較像「我沒有錯,為什麼08/17 23:07
879F→: 不能說,為什麼要批評我的做法」,m版友態度也很強硬,08/17 23:07
880F→: 對於不合心意的言論直接向版主檢舉,推文中也舉起愛心08/17 23:07
881F→: 大旗揮舞,怎麼看都不像覺得自己處置方式有問題的做法08/17 23:07
882F→: 吧08/17 23:07
885F→: m版友的處置方式的確有需要改進的地方,W版友並沒有漫08/17 23:12
886F→: 無目的批評攻擊,W版友是針對m版友的做法提出自己的看08/17 23:12
887F→: 法,難道與發文者提出不同意見,這樣就是攻擊嗎?08/17 23:12
891F→: 我上面也說了,W版友並沒有無目的的謾罵批評,是就m版08/17 23:18
892F→: 友的做法提出自己的意見,如果提出與發文者不同,或相08/17 23:18
893F→: 反的意見會被認為是攻擊,那我也應該要進桶,以這個判08/17 23:18
894F→: 決的標準來看,我點出m版友處置方式的問題,這樣的行為08/17 23:18
895F→: 也是在攻擊m版友08/17 23:18
898F→: 從內文補充和推文回覆看起來,m版友不覺得自己的處置方08/17 23:22
899F→: 式有問題,他的解釋行為都在為自己辯駁,「我沒有錯,08/17 23:22
900F→: 為什麼要批評我?」m版友的處置方式真的「這麼對」嗎?08/17 23:22
907F→: 是的我也在假設,試問假設違反哪一條版規呢?如果沒有08/17 23:25
908F→: 違反版規,只是假設的情況讓版友覺得「不舒服」這樣就08/17 23:25
909F→: 判水桶,這樣的判決,很容易引起爭議,例如現在08/17 23:25
1000F→: 對某些人來說,批評等於攻擊,這類人比較需要厚厚的同08/18 12:05
1001F→: 溫層,不管做的再糟糕,同溫層還是拍拍抱抱鼓勵溫暖加08/18 12:05
1002F→: 油,怎麼能檢討這麼有愛心的人呢?08/18 12:05
6F推: 推,辛苦了05/23 20:05
95F推: 前版主還不知道自己是因為濫權、隨意擴權解釋版規被解05/22 16:15
96F→: 職,濫權還自以為正確的心態,被拔掉真的剛好而已05/22 16:15
97F→: 民主社會質疑執法者、質疑政府,是人民基本的權力,如05/22 16:20
98F→: 果人民(版友)不能質疑政府(版主),和對面極權政府05/22 16:20
99F→: 有什麼兩樣?還是前版主所謂「想要打造的版風」就是極05/22 16:20
100F→: 權?05/22 16:20
105F推: 回樓上版友,是的,前版主自行修改版規,並無經過版友05/22 16:24
106F→: 投票或公告,這種濫權者,被拔只能說大快人心05/22 16:24
111F推: 版友去申訴,小組長覺得版友申訴有理,前版主無法勝任05/22 16:31
112F→: 版主一職故做出解職處理,還有人看不懂小組長寫的解職05/22 16:31
113F→: 原因,真的會笑05/22 16:31
120F推: 小組長的意思是累犯在版規內有規範可加重處罰沒有問題05/22 16:41
121F→: ,但是發言紀錄不等於這些過去言論觸犯了版規,之前沒05/22 16:41
122F→: 處罰,後面不能追加說要處罰(法不溯及既往),真的很05/22 16:41
123F→: 明顯沒有解釋法規的能力欸05/22 16:41
137F→: 前版主的連署文還被發現灌票爭議,版友申訴了,目前在05/22 16:45
138F→: 等裁決05/22 16:45
142F推: 前前版主做成的裁決,版規沒有解釋警告多久失效,201605/22 16:51
143F→: 距今已經是7年前的事,以處罰的輕重斷定時效,警告的期05/22 16:51
144F→: 限也早就過了,所以小組長才裁決說這是發言紀錄,不是05/22 16:51
145F→: 判決,真的完美表演拿著雞毛當令箭05/22 16:51
148F→: 還是前版主要出來說「版規沒說,所以由我認定警告一次05/22 16:53
149F→: 永久有效」?真的會笑死05/22 16:53
150F→: 我真的要笑死了 XDDDDDD05/22 16:53
1F→: 所以原po承認30萬條款,預期效果是想用來搞人的嘛,這05/21 12:53
2F→: 樣正常人想避開這種合約,也很合理啊05/21 12:53
3F→: 這種人一萬二都繳不出來,如果送養物件真的出事,有能05/21 12:55
4F→: 力付30萬嗎?05/21 12:55
6F推: 推這篇論點清晰的專業法律文章,我對中途原放的的疑慮05/19 19:41
7F→: 也是針對誘捕後有照顧、送養行為的TNA,並非單純誘捕、05/19 19:41
8F→: 節育、回置原地的TNR,中途在誘捕流浪動物送養前,本就05/19 19:41
9F→: 該衡量自身能力,而不是送不出去,可以不負責任的原放05/19 19:41
10F→: ,以現行法規這樣的行為就是棄養05/19 19:41
254F推: 一般飼主在外面抓到一隻貓,養了三個月,把貓帶去原本05/20 20:11
255F→: 抓到的地方放走,這就叫棄養,一樣的行為,不會因為不05/20 20:11
256F→: 同人做,就變成合理合法05/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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