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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fanfaro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21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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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請參考 http://ppt.cc/ur7h05/02 10:43
13F→:基本上這個機構所發佈的文章,都還要再三檢驗,不可完05/02 23:35
14F→:全接受。不要被名字騙了。他們的會員才幾百人,並不是05/02 23:36
15F→:主流的學會05/02 23:36
22F→:罪名扣的還真大。台灣的教會已經不知道幾十年都在做05/02 11:46
23F→:多少關懷單親,隔代教養,以及外配家庭的工作了。還好05/02 11:46
24F→:意思說是因為同志才使得這些弱勢族群被看見05/02 11:47
25F→:與其拿在遊行中這六個人被排擠來大作文章說教會鄙視05/02 11:48
26F→:單親外配等,為何不說這六個人耍小聰明,把同志議題跟05/02 11:48
27F→:其他教會也很支持的弱勢群體綁在一起,結果當被排擠時05/02 11:49
28F→:就可以很故意的說教會排擠單親外配....05/02 11:49
29F→:這就好比在擁核遊行中間,突然有人舉起兩個牌子,一個05/02 11:50
30F→:是「反核」,一個是「為下一代著想」,等到被請出隊伍05/02 11:51
31F→:就開始抱怨擁核人士不愛下一代。這實在是....05/02 11:51
35F→:U大還是看不懂我的解釋?還在說教會在犧牲其他弱勢?05/02 14:52
36F→:你要不要說上述的比喻中,擁核者也是犧牲下一代?05/02 14:53
46F→:原來有些人解讀「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是最理想的家庭05/02 22:59
47F→:解讀成其他家庭都不是家庭。這個邏輯實在是...05/02 23:00
48F→:u大,問題就在於遊行的主辦單位對於「家庭」的定義跟05/02 23:00
49F→:同志不同啊。要不然基督徒也在「關注」同志議題的遊行05/02 23:02
51F→:中舉牌,上面寫「同性戀是罪」然後被拉到旁邊去,他就05/02 23:02
52F→:抗議「我也是關注同志議題啊」為什麼要歧視我?05/02 23:03
53F→:定義家庭不包括同性戀伴侶就叫歧視喔。這個帽子還扣的05/02 23:04
54F→:真大。05/02 23:04
56F→:那你要不要去政府拉白布條抗議,說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05/02 23:05
58F→:就是在歧視同性戀,順便加上歧視想多夫多妻的某些摩門05/02 23:05
59F→:教徒好了。05/02 23:06
62F→:多元社會就是可以包含不同的聲音。05/02 23:07
63F→:但是你似乎包含不了傳統的聲音。05/02 23:07
65F→:為什麼有些人總是那麼敏感,當說某某形式的xx是最理想05/02 23:08
67F→:的,就自動以為是在歧視其他形式的xx05/02 23:09
68F→:如果這樣就算歧視,那我看先進的觀點不也是在歧視傳統?05/02 23:10
70F→:「歧視」這兩個字根本就被濫用了05/02 23:10
72F→:你生活的土地就是一夫一妻為主流,你還要問算什麼地方05/02 23:11
74F→:傳統?我蠻好奇你為什麼會這樣說05/02 23:12
76F→:那只是要作個區別,先進代表最近才興起的思想。沒別的05/02 23:12
77F→:因為目前傳統的婚姻觀依然是主流啊。05/02 23:13
81F→:那也是一種傳統啊。不過是更早期的。我不否定有各種傳05/02 23:16
82F→:統存在。但是至少一夫一妻是傳統之一,這總沒問題吧?05/02 23:16
87F→:以前沒有同志遊行這玩意啊。同志也都大半不敢出櫃啊05/02 23:24
88F→:我不知道是我對社會變遷懂得太少,還是怎樣,可是05/02 23:25
89F→:這幾十年來,家庭觀念不是的確有從一男一女一生一世05/02 23:26
90F→:轉變成為現在離婚率居高,同性戀人權也高漲嗎?05/02 23:27
91F→:而前幾十年的台灣,其文化也不是基督教的文化啊05/02 23:27
94F→:不管是不是威權政治,當時的文化就是如此啊。05/02 23:33
100F→:所以呢?你要表達什麼?威權所提倡的,百姓不得不聽的05/02 23:38
102F→:文化,就不能算是那個時代的文化?05/02 23:39
105F→:單一的價值本來就是主流的啊。這到底有什麼問題?05/02 23:47
106F→:就算你要說,當時沒有「非主流」被允許存在,所以用05/02 23:47
107F→:「主流」兩個字不恰當,那我們就不談之前威權的時代05/02 23:48
110F→:來談現在好了。你還是會覺得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不是現在05/02 23:49
111F→:一般人會有的觀念嗎?05/02 23:49
112F→:從我的觀察,這依然是現代的主流思想啊。05/02 23:50
114F→:儘管七十年後的新一代,會有比較多元的看法...05/02 23:50
116F→:好吧,那我暫時退一步說,我就不強調主流或傳統05/02 23:51
118F→:至少目前同性戀和婚姻,接受的人還算是少數05/02 23:52
119F→:如果民法允許納妾,我就不會說一夫一妻是主流y05/02 23:53
121F→:這有什麼關連?=.=05/02 23:54
124F→:你覺得一般人不一定堅持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概念,也行05/02 23:56
127F→:就算退一步來說,主辦單位不是採取傳統或主流,至少05/02 23:57
128F→:這還是多元社會中的一種聲音。05/02 23:58
129F→:不過我還是認為,現代的多元潮流並不是一開始就存在05/03 00:00
130F→:於威權時代吧?美國也走民主很久了,但是同志運動也是05/03 00:00
131F→:這幾十年才興起。我看台灣的同志運動和其他的多元走向05/03 00:01
132F→:也還是受到近期西方的影響,而不是幾十年來被威權壓制05/03 00:01
134F→:這部份是可以討論的。不過有點偏題了..05/03 00:02
137F→:所以你的意思是之前也是威權?還是你以為沒有多元主義05/03 00:06
138F→:就不算民主?05/03 00:06
140F→:我想拉回來重點。請問你所以為的多元主義,能不能容納05/03 00:07
142F→:認為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為理想家庭的觀念?05/03 00:07
144F→:還是一定大家都得不抱持價值觀的判斷而所有家庭觀都05/03 00:08
146F→:一視同仁的好,才能被你納進去?05/03 00:09
147F→:那你這個多元主義還真夠狹窄,很抱歉。我覺得很諷刺05/03 00:09
149F→:其實你也有理想,就是大家都不要有理想。這難道不會有05/03 00:10
150F→:政治問題?05/03 00:11
155F推:所以多元主義也無法說多元主義最優囉,你是這個意思?05/03 00:13
160F推:這我倒是第一次聽到,多元主義不是價值,而是描述05/03 00:16
162F→:累了,明天再說吧。 很有趣的討論05/03 00:18
163F→:我腦袋整理了一下,我對於你說多元主義只是描述匪夷所05/03 09:10
164F→:思 既然只是描述 而非價值觀 那麼怎麼會不納入有理想」05/03 09:10
165F→:的價值觀的(次)文化呢?所以這還是一種價值觀,一種05/03 09:11
166F→:不能接受某些族群的立場,那麼這種多元主義,本身就有05/03 09:12
167F→:一套自己的理想:沒有理想最好。05/03 09:12
168F→:如果你要說這可以算成是相對主義的價值,那我上面講的05/03 09:22
169F→:不就通了嗎?相對主義就只能接受符合相對主義的聲音05/03 09:22
170F→:持相對主義的人,嘴巴可以說不要分優劣,心理卻常常把05/03 09:23
171F→:那些會分優劣的人或思想當成是劣的。這是矛盾。05/03 09:24
172F→:所以我根本不相信絕大多數持相對主義的人可以05/03 09:25
173F→:consistent的維持這種立場05/03 09:25
174F→:至於到底一夫一妻是不是傳統或主流價值05/03 09:26
175F→:我想很難去證明威權底下時就有或沒有這些多元的暗潮05/03 09:28
176F→:但是要得知現代人是否接受一生一世為較理想的婚姻狀態05/03 09:28
177F→:或是問一問已經結婚的人是否願意跟其他人分享配偶05/03 09:29
178F→:很實在的答案應該不太難取得吧?05/03 09:30
179F→:他們或許不像基督徒會站出來講話,但是不代表他們沒有05/03 09:30
180F→:自己對於家庭和婚姻的「理想」。05/03 09:30
186F→:那同志運動的理想又關他人屁事?幹嘛要來別人的遊行攪和05/03 10:54
187F→:某人自己不說明清楚,不要怪別人打稻草人喔。05/03 10:54
188F→:我也回應你還是可以觀察的到主流05/03 10:55
189F→:主流跟多元文化沒有衝突啊。假設有五種論述同時存在05/03 10:57
190F→:並且彼此尊重對方的存在,這就是多元的文化啊。但是05/03 10:58
191F→:在多元文化裡面的這五個觀點,並不是每個都贊成多元05/03 10:59
192F→:多元主義喔。[主義]不就已經隱含[價值觀]的概念了嗎?05/03 11:00
193F→:而如果這五個概念有一個是60%的人共有,那為何不能說05/03 11:01
194F→:那是主流?05/03 11:01
195F→:當然我說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是主流觀點,也是出於推測05/03 11:03
196F→:如果你找的到某個研究證明台灣人主流思想已經不認為05/03 11:03
197F→:一夫一妻較理想或是一生一世的婚姻較理想,我也願意改05/03 11:04
198F→:變我的看法...05/03 11:04
13F→:不懂 強調一夫一妻 一生一世 為什麼會讓你感覺外配被05/02 10:47
14F→:排除在外?我就認識一些娶外配也是一夫一妻 一生一世啊~05/02 10:48
15F→:至於隔代教養或是單親,的確不是最理想的家庭結構啊05/02 10:49
16F→:有誰是自願單親或是隔代教養呢?幾乎都是被形勢所逼吧?05/02 10:50
22F→:如果不是形勢所逼,請問你認識哪個家庭是自願單親或隔05/02 11:40
23F→:代教養?你倒是說說看一夫一妻或一生一世如何是形勢所05/02 11:42
24F→:逼。 還是你真的可以大聲說「單親和隔代也是很理想的家05/02 11:43
25F→:庭結構」 你敢說,我還怕沒多少人認同呢05/02 11:44
26F→:退一步來說好了,就算今天大多數人都贊成單親也是很理05/02 11:54
27F→:想,難道某團體沒有自由來表達不同的觀點嗎?05/02 11:54
30F→:今年辦的活動,可沒有說跟國際家庭日有關喔。05/02 12:49
31F→:因為此宗教團體不認為「反離婚」「反小三」等只在信仰05/02 12:50
32F→:群體中有效。若要扯到同性伴侶,至少目前台灣法律也不05/02 12:51
33F→:承認同性婚姻。難道台灣政府也是基督教開的?05/02 12:51
36F→:一般的社會倫常啊。只是教會在這方面比較積極要去維護05/02 14:46
37F→:而已。這場遊行也沒有特別要去宣揚反同性戀的意見05/02 14:47
38F→:但是當有同性戀隊伍要進來,被請到外邊去也是理所當然05/02 14:48
39F→:如果你要說反離婚 反小三 也只是宗教價值 不是台灣文05/02 14:50
40F→:化普遍接受的倫常,那我就無話可說05/02 14:50
58F→:dcvtgh 是受過教會什麼傷害啊。我去過十幾間教會,從沒05/02 23:19
59F→:有看過你說的這些狀況,除了聚會要準備茶點那個以外,05/02 23:20
60F→:但是從來沒有聽說沒錢無法準備茶點,就不准聚會。05/02 23:20
61F→:要不你來我的教會吧,包準你不用花錢,還常常有免費05/02 23:21
62F→:的點心可以吃喔 ^.>05/02 23:21
63F→:我之前教會的師母,也是每個禮拜花大把的時間去探望外05/02 23:21
64F→:配和單親喔。常常自己掏腰包買菜拿過去喔。我想很多05/02 23:22
65F→:教會也是這樣。(而且那些外配全都是東南亞的喔 ^.>)05/02 23:23
67F→:那要看是怎樣「為你好」啊。很多父母為小孩好,也是害05/02 23:30
68F→:了小孩。這不否認。05/02 23:30
70F→:但是如果要描述成「歧視」,會不會太濫用這個詞?05/02 23:31
71F→:嗯,那也是有可能。所以呢?05/02 23:31
73F→:沒有啊。我完全只是回應dcvtgh那些話而已啊。05/03 00:19
74F→:關心探視或許不能證明不歧視,但至少比起什麼都不作,05/03 00:19
75F→:只會抗議教會歧視某些弱勢團體,卻沒有實際參與幫助05/03 00:20
76F→:給予實質物資或是關心的人還要好吧?05/03 00:20
77F→:說實在話,我也從這些關心探訪,看不出哪裡有歧視05/03 00:21
78F→:有人有需要,教會發揮愛心去幫忙,就是這麼簡單。05/03 00:21
79F→:用看不起的心態去面對他們,基本上在教會是強烈譴責的05/03 00:23
80F→:不過當然不能阻止個別人士這樣做啦。05/03 00:23
1F→:鄧肯這蘄氷忄褕太誇張了 休想我祝他生日快樂04/25 13:11
7F→:沒有必要用陰謀論去詮釋....04/16 14:51
3F→:寫的很糟糕。一點都不推....04/16 13:34
4F→:一千多年來增減修改?板主是哪裡看來的資料?04/16 13:35
5F→:聖經如果原本有輪迴的段落,怎麼現在的原文學者在參考04/16 13:36
6F→:第二到第四世紀的抄本時,找不到呢?如果真的有意要04/16 13:36
7F→:刪除,怎麼偏偏漏掉了馬太福音17章?這一千多年來的04/16 13:37
8F→:刪改顯然並不成功。你要不要問一下基督教要不要把那段04/16 13:37
9F→:給刪掉,看基督徒會有什麼反應?04/16 13:38
11F→:恢復最早的原文意義啊(撇開是否成功不說),但沒有04/16 14:00
12F→:任何翻譯本是刻意要把經文修訂的離原文越來越遠,更04/16 14:01
13F→:不要說有系統的把某個觀念(如輪迴)都刪除掉04/16 14:01
14F→:附註:我在這裡是把「修訂」跟「增減修改」兩者分開來04/16 14:02
16F→:理解喔(之前不是有吵「翻譯」算不算「修訂」)04/16 14:03
17F→:翻譯的過程難免意思會跑掉,但是不是故意的。當現代學04/16 14:03
18F→:者發現更多的原文資料,的確在翻譯上可以更進步04/16 14:04
20F→:但是你不能夠拿這種翻譯錯誤的「修訂」來說「因此」04/16 14:05
21F→:聖經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被刻意竄改過,04/16 14:05
22F→: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行徑04/16 14:06
23F→:我其實不太知道和合本為何要稱呼為和合本04/16 14:06
24F→:看起來 wiki有解釋....04/16 14:07
26F→:你要表達什麼?如果你要說,翻譯就算是修訂,我上面不04/16 14:09
28F→:是已經先承認可以算是了嗎?)04/16 14:09
30F→:福音書和書信04/16 14:10
32F→:沒有,只有手抄本還在04/16 14:14
34F→:那要看「手抄本」的定義了。比較狹義看,有幾千份04/16 14:18
35F→:比較廣義(翻譯成不同語言,但是年代接近)來看,就有04/16 14:19
36F→:幾萬份(亞蘭文舊約,希臘文舊約,拉丁文新約,埃及文04/16 14:20
37F→:等等西元四世紀之前的抄本04/16 14:20
38F→:如果還要加上早期教父著作中的引用經文,那就更多了04/16 14:21
39F→:當然,不是每份都是完整的新約,有些只有片段04/16 14:21
41F→:你可以參考和合本修訂本的「前言」,說明翻譯的理念04/16 14:23
42F→:又不是影印機,當然不會一字不差。04/16 14:23
45F→:這個就是文本鑑定法(textual criticism)領域的專業了04/16 14:25
46F→:其實也沒有多神怪,就是用一般的常識去推論這些異讀中04/16 14:26
47F→:何者更有可能是原文,何者是抄錯或是聽錯(抄寫者可能04/16 14:27
48F→:是聽別人念出來的方式來抄)04/16 14:27
49F→:他們有整理出一些通則出來04/16 14:28
51F→:你問的這些問題基本上都不是一兩句可以回答的。04/16 14:39
52F→:你要不要先講你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04/16 14:39
53F→:你說這文章好,我說這文章不好,你是想要推翻我認為04/16 14:40
54F→:不好的理由中的哪一個?我的想法哪裡你認為需要改變?04/16 14:40
57F→:我認為在推文還是要有一點焦點。我只說一個重點,04/16 16:05
58F→:聖經並不是如原po和他提供的連結所聲稱的,原本有04/16 16:06
59F→:輪迴的概念。就這樣。04/16 16:06
60F→:即使聖經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一直在被修訂,人不能04/16 16:15
61F→:無限上綱,把自己以為好的觀念投射進去聖經的原文中04/16 16:15
63F→:沒錯啊。所以有人要投射,就會被我說是爛文啊。04/17 11:52
4F→:聖經沒說要奉獻到心痛才會得到神的喜悅,04/12 11:17
5F→:但是有說要奉獻的甘心樂意。04/12 11:18
59F→:不認為耶和華是宇宙創造神=不認耶和華03/31 23:34
61F→:否定基督信仰就直接說否定就好,不用修飾那麼多,然後03/31 23:35
62F→:又反過來說基督徒不包容,其實都半斤八兩啦~03/31 23:35
3F→:狗皮不....03/29 17:17
119F→:民間信仰把祖先視為神明,而基督徒不認為祖先是神明03/31 23:38
120F→:所以是基督徒不尊重。那基督徒認為耶和華是宇宙創造者03/31 23:38
121F→:民間信仰者卻否認,這算不算不尊重?03/31 23:39
122F→:你認為某某政黨很好,我不認為很好的話,就是不尊重你?03/31 23:39
141F→:我同意你說基督徒不要隨便講別人的神是假的,是邪靈04/01 11:09
142F→:但是你另外說的,建議基督徒不要老是說自己的神是唯一04/01 11:11
143F→:真神,這個就有點在限制人的信仰自由了。你還拿種族出04/01 11:12
144F→:來比喻,或是假女人vs真女人。這就是類比錯誤。04/01 11:12
145F→:現代社會不容許任何種族歧視的言論或是書刊,這跟宗教04/01 11:13
146F→:教育或是書刊教導某宗教的教義,是兩回事。04/01 11:13
147F→:如果你要拿種族歧視來類比基督教,那麼是否該剝奪基督04/01 11:14
148F→:徒在教會中傳講一神論,禁止印刷傳揚一神論的刊物?這04/01 11:15
149F→:樣就變成以尊重信仰之名,行歧視一神論者之實。04/01 11:16
150F→:另外,你要搞清楚,基督教不是說別的宗教不是宗教(女04/01 11:17
151F→:人),而是說該宗教不可信或不建議信(該女人不可娶)04/01 11:18
152F→:我覺得你在思想宗教自由和多元尊重,並沒有想的很深入04/01 11:18
153F→:很多人說佛教最包容,所有的神明都可以包容進去。x啦!04/01 11:19
154F→:不承認耶和華是上帝,跟把他降格成為眾神明或是其他的04/01 11:20
156F→:東西,在基督徒眼中都差不多是「否定」。說尊重只是04/01 11:20
158F→:自爽而已啦04/01 11:21
159F→:你最後兩句跟你上面一堆敘述有衝突啊。那請問你到底04/01 11:21
160F→:是認為基督徒可以認為別神是假神,只要不說出來就好?04/01 11:22
161F→:還是你認為就像種族歧視或是某女人不是女人一樣,連想04/01 11:22
163F→:都不該想?04/01 11:23
165F→:我覺得不是我沒看懂,而是你自己根本就語意錯亂04/01 11:26
166F→:你的想法就是,不管有沒有講出來,只要心理想,就是04/01 11:26
167F→:歧視。但是不講出來,別人也管不到。我要講的不單是04/01 11:27
168F→:有沒有講出來,而是你把一神論當成歧視思想的本身,就04/01 11:27
169F→:是有問題的。從一神論者角度來看,你這種思想也是歧視y04/01 11:28
170F→:你該想一想,何謂歧視,何謂尊重,然後嘗試把自己放在04/01 11:29
171F→:別人的立場中去想,你就知道你的想法跟建議有多可愛了04/01 11:29
173F→:我上面不是講了,種族跟宗教不能如你所說的相提並論嗎04/01 11:31
174F→:我也講了把某人當成唯一真人也是錯誤的類比04/01 11:32
175F→:白人黑人都是客觀上可以判斷都是人的「事實」,你拿這04/01 11:33
177F→:個來類比宗教,就已經是偏袒多神論了。04/01 11:33
179F→:我換一個類比,多神論馬上就變成歪論。04/01 11:33
181F→:「你為什麼只承認你爸爸是你爸爸,隔壁老王對你很好04/01 11:34
182F→:為什麼不叫他爸爸?你歧視他嗎?」你覺得如何?04/01 11:34
184F→:宗教是主觀的,你既然不能證明多個宗教是真實的,你自04/01 11:35
185F→:然不該說一神論者的思想是歧視04/01 11:36
187F→:何為神祇 有客觀標準?什麼意思?04/01 11:36
188F→:你這個是典型的 no Scotsman fallacy。04/01 11:37
189F→:事實上,想要證明耶和華是真神的論文,是有的,但是你04/01 11:38
191F→:大概不會承認那是論文。人文學科的論文跟科學的論文是04/01 11:38
192F→:不同的。04/01 11:38
196F→:然後呢?你認為學界已經有定論,哪種神論比較好了嗎?04/01 11:42
197F→:學界有說哪種神論是客觀的事實嗎?04/01 11:43
198F→:文字的語意當然有客觀的意義。但是文字意義跟客觀事實04/01 11:44
199F→:是兩回事,你清楚嗎?y04/01 11:44
204F→:我想沒有人會否定,從語意上來說,民間信仰信的東西04/01 11:47
205F→:是神祇,但是當基督徒說民間信仰的神不是真神,是假神04/01 11:47
206F→:這並不是在探討語意的層面,而是值不值得信的層面04/01 11:48
209F→:當你任隔壁老王為爸爸時,我不會否認你的認定有語意上04/01 11:49
210F→:的錯誤,但是我會認定你認錯爸爸了 XD04/01 11:49
211F→:民間信仰把一堆死人跟小說人物當成神,不也是主觀?04/01 11:50
212F→:你認為你的祖先變成神祇,那是主觀判斷,別人認為你04/01 11:50
213F→:的祖先變成鬼,那也是主觀判斷。無神論者認為人死就死04/01 11:51
214F→:了,也是一種主觀判斷。那為何你要獨獨偏袒第一類?y04/01 11:51
217F→:你只會說一神論是歧視民間信仰。但是,角色換過來,04/01 11:52
218F→:同樣的邏輯,也可以指責民間信仰歧視一神論者y04/01 11:52
219F→:所以我上面才要跟你說,你根本搞錯基督徒批評的重點了04/01 11:53
220F→:沒人真的在乎民間信仰對於神祇的語意的正確性, ok?04/01 11:53
224F→:沒有嗎?你確定沒有?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問什麼啊?04/01 11:56
226F→:「你爸爸只是你眾爸爸中的其中一個爸爸。」這句話沒否04/01 11:56
227F→:認你爸爸作為爸爸的地位喔。你覺得呢?04/01 11:57
228F→:事實上,民間信仰,鬼,神,靈,這幾個字常常可以互換04/01 11:57
230F→:我的意思是說,你既然要用語意來凹,那麼我就跟你講04/01 11:59
231F→:從民間信仰來看,稱為靈或是神,沒有什麼很大的區別04/01 12:00
232F→:很多廟裡面供奉的神祇,樣子也是挺可怕的。04/01 12:00
233F→:稱呼某靈為邪靈,從語意上來說,還是認同那是一種靈04/01 12:01
234F→:這是descriptive方面,但是當基督徒這樣講,其實更著重04/01 12:01
235F→:的是prescriptive方面,就是希望對方不要拜那個靈04/01 12:02
236F→:但是不管是相信哪種靈是好是壞,其實都是主觀04/01 12:02
237F→:民間信仰跟基督信仰都是主觀,所以是「信仰」04/01 12:02
238F→:所以你就不該偏袒多神論,認為他們認為有很多神,是包04/01 12:03
239F→:容的表現,然後批評基督教的一神論,是歧視的表現04/01 12:03
240F→:這樣講,已經出賣你自己「不客觀」的立場了。04/01 12:04
241F→:我就先說到這裡,要去忙了~04/01 12:04
255F→:我發現你看文的能力有待加強....04/01 12:49
256F→:思考邏輯也很混亂04/01 12:49
257F→:你分的清楚什麼是descriptive和prescriptive嗎?04/01 12:50
258F→:客觀上承認民間信仰相信孫悟空是神祇,只是一種敘述04/01 12:51
259F→:而不是認為客觀上承認孫悟空就是一個神祇04/01 12:52
260F→:我不能說「根據你對孫悟空的理解,你不能說他是神」04/01 12:52
261F→:但是我可以說「根據你的理解,孫悟空是神祇沒錯,但是04/01 12:53
262F→:他並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樣有能力蔭庇人云云」04/01 12:53
263F→:當信徒說:「你信的神是假神」或是「祖宗不是神祇」04/01 12:54
264F→:並不是在否定對方對於神祇的定義,而是指稱他們主觀04/01 12:55
265F→:所相信的孫悟空或是曾曾曾祖父並沒有成為神祇04/01 12:55
266F→:而我這樣的認定,當然也只是主觀認定。04/01 12:56
267F→:我已經說的很白了,你再聽不懂,那就是你的問題了。04/01 12:56
279F→:唉,講這麼多都白講了。隨你去吧~你愛講基督徒歧視人04/01 19:37
280F→:就講吧,那是你的自由~04/01 19:37
281F→:改天人家要你認別人作爸爸,你最好就不要拒絕,還要說04/01 19:43
282F→:「任何男人都有可能是我爸爸」,以免自己一邊批評基督04/01 19:43
283F→:徒,一邊也在做同樣的事情。04/01 19:44
298F→:就說你邏輯混亂咩~ 上面你都說神祇的客觀意涵跟客觀證04/01 20:18
299F→:據是兩回事。之後馬上就來表演你又搞混了04/01 20:19
300F→:你應該要說,宗教學家統計發現人類所信的神有很多個04/01 20:19
301F→:但是這不代表這些神祇都客觀存在啊。04/01 20:20
303F→:你把神祇有客觀意涵的意思,挪用來指稱神祇客觀存在04/01 20:21
306F→:然後就說基督徒歧視人。這種類比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04/01 20:22
311F→:你拿只有白人是人的比喻,用了很多次,可是你無視我反04/01 20:23
313F→:對的理由,繼續用,明顯沒有對話誠意04/01 20:23
316F→:這個新的類比並沒有比較高明。同樣是先預設了大俠有很04/01 20:26
318F→:多個。04/01 20:26
320F→:然後再來指稱認定只有一個大俠的人是歧視04/01 20:27
321F→:你自己找一個「只有一位」的類比,自己想一想好了04/01 20:28
322F→:我已經給你「爸爸」的比方了,你都視而不見,我也沒輒04/01 20:29
325F推:然後咧?我上面都說假的喔04/01 20:30
326F→:事實上,今天也有一堆人認為自己是乾隆皇帝的轉世04/01 20:31
328F→:那你是不是都得承認他們都是乾隆的轉世才算是尊重每個04/01 20:31
329F→:人?04/01 20:32
330F→:學術界並沒有證明神祇有很多個,如同證明生父只有一個04/01 20:32
332F→:學術界大多是探討信仰文化的「現象」。所以他們只能04/01 20:33
333F→:說「人類信的神祇有很多個」但是不能說客觀上這些神祇04/01 20:33
334F→:都存在。所以各種宗教信的神是不是真實的,是一個開放04/01 20:34
335F→:的議題。任何人都可以來證明是真的或是假的04/01 20:34
337F→:你不能拿「現象」的研究,就直接說客觀上,神祇有多位04/01 20:35
339F→:所以那些說神祇只有一個的就是歧視別人。這就是你04/01 20:35
340F→:邏輯不通的地方04/01 20:35
342F→:魔法師有很多,大俠也很多,但是當你面對一個相信這些04/01 20:36
344F→:人物都是客觀存在的人,為何堅持「這些都是小說人物」04/01 20:37
345F→:是在歧視他?04/01 20:37
346F→:不用講類比。就拿真實世界有的宗教,我相信你不會認為04/01 20:40
347F→:真理教跟天主教是屬於同樣一個等級。你不能夠拿「人類04/01 20:41
348F→:有信許多神祇的現象」,然後轉化成「因此不可以說某宗04/01 20:41
349F→:教的神是假的」。這是跳躍式邏輯。而我相信沒人真的按04/01 20:42
350F→:照這種理念去理解每個宗教。難道你看到被某個神棍迷惑04/01 20:43
351F→:良家婦女去雙修,你不會覺得這個女的被騙了嗎?04/01 20:43
352F→:你看到有人加入飛碟教,準備要自殺,你不會想要挽留嗎?04/01 20:43
353F→:最好是你通通都認為這些宗教都有可能是真的啦04/01 20:44
354F→:再者,如果你也承認耶和華可能是真神,那麼就代表你也04/01 20:45
355F→:承認有可能這個世界只有一個神。那麼你憑什麼說一神論04/01 20:45
356F→:是歧視呢?說是歧視,就是假設這個世界的確客觀存在許04/01 20:46
357F→:多神祇,所以一神論是錯的。那如果一神論是錯的,你就04/01 20:46
358F→:不能說基督教也可能是真的。04/01 20:47
359F→:你不能魚與熊掌都兼得。要嘛就全體包容,然後認為一神04/01 20:47
360F→:論也可能,因此不會說一神論的論述是在歧視。要嘛你就04/01 20:48
361F→:誠實一點,直接說你認為多神論才是正確的,所以基督教04/01 20:48
362F→:是錯的。你不能一邊又說包容所有宗教,一邊又詆毀一神04/01 20:49
363F→:論。這就是我說你邏輯不通的地方。04/01 20:49
364F→:另外,你不要以為這世上只有分一神論跟多神論04/01 20:52
365F→:就算是多神論,也分很多種,而且彼此衝突04/01 20:53
366F→:有的多神論者認為人死會變成鬼,有些多神論者則認為04/01 20:53
367F→:人死了是回到大自然的懷抱中,而神明並非人死變成的04/01 20:53
368F→:請問你覺得是誰在歧視?是前者歧視後者,還是後者歧視04/01 20:54
369F→:前者?04/01 20:55
370F→:我的看法就是,這不是歧視的問題,只是個人理念的問題04/01 20:55
371F→:大家都有自由去相信自己的信仰,也可以去傳播,只是04/01 20:55
372F→:要帶著禮貌,不要「強逼」人改教,也不要「辱罵」04/01 20:56
373F→:所以我才一開始說,我不贊成基督徒隨便跟人說別神是04/01 20:56
374F→:魔鬼。這點我跟你一樣,但是我們的理由是不一樣的。04/01 20:57
391F→:你的邏輯常常會跳針,我真的懶得再跟你耗下去了。= =04/02 16:14
392F→:你只顧講你的,都沒有掌握我的要點04/02 16:15
393F→:魔法師或是大俠是在文學的文化中,而非宗教文化中04/02 16:16
394F→:當有人把文學的文化轉為宗教的文化(如拜齊天大聖)04/02 16:17
395F→:不只一神論者要否定,我看很多多神論者也一併否定了04/02 16:17
396F→:那些認為人死回歸大自然的,你是不是也要說他歧視拜04/02 16:18
397F→:祖先的人? 拜託把我的推文先好好想一想再回復好嗎?04/02 16:18
416F→:有精神病的人以為自己是乾隆皇帝,你如果否定,就是04/02 23:03
417F→:踐踏她心中的感情投射。所以你跟他說話,要說「皇上」04/02 23:04
418F→:你在這裡抨擊基督徒歧視,也是在踐踏基督徒的情感,所04/02 23:04
419F→:以,你也在歧視啊~ 你怎麼腦筋就是轉不過來?04/02 23:05
420F→:基督徒也沒一天到晚在校園內一直跟外邦人說,媽祖是04/02 23:05
421F→:假神。別鬧了。這根本是假議題。我也說了,就算真的04/02 23:06
422F→:有這種信徒,我也會覺得不應該。另外請你也思考,你04/02 23:06
423F→:一直在版上堅持基督徒就是歧視,是不是也是一樣的行為?04/02 23:07
424F→:自己不要基督徒在校園講別人是假神,自己就可以在版上04/02 23:07
425F→:一直說基督徒歧視?好一個雙重標準!04/02 23:07
426F→:你說神明只是在文字以及meme上,光這點我就可以控告你04/02 23:09
427F→:歧視所有宗教信徒了。你自己想想看吧04/02 23:10
428F→:最後一次回了。有些人閱讀能力真的很差,唉...04/02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