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vinet7410
作者 kevinet7410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6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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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馬習會賣台該怎辦?
[ PublicIssue ]49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19F噓: 我國早已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早已視對岸為11/05 19:38
20F→: 一新國家 另外增修條文的宣言是否有效也有兩說11/05 19:38
21F→: 又不一定就是注定要統一11/05 19:38
22F→: 就算是在中國訂定的 但是釋字328解釋早已將領土問題11/05 19:39
23F→: 視為是政治問題 亦即憲法是否視大陸地區為我國領土11/05 19:40
24F→: 是有爭議的 也有可能憲法早已承認大陸地區上的新國家11/05 19:40
25F→: 中華民國是否就是中國亦有疑問 中國代表權早已被11/05 19:42
26F→: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11/05 19:42
32F噓: 釋字328號解釋可沒就說大陸地區是我國將疆域11/05 23:31
33F→: 這是一個政治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11/05 23:31
34F→: 來到台灣後修改的增修條文要解釋成新憲也無不可啊11/05 23:32
35F→: 你可你說大陸地區是我國是一法理問題?11/05 23:34
36F→: 但大法官就說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11/05 23:34
37F→: 你完全無法回應釋字328號啊11/05 23:35
38F→: 我認為廢除臨時條款又修訂增修條文早已是放棄中國11/05 23:39
39F→: 代表權 不需要有新國家誕生啊11/05 23:40
40F→: 就算中華民國是由大陸地區的人所制訂又如何?11/05 23:40
41F→: 不代表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同一國家11/05 23:41
42F→: 你要說我國領土疆域只剩台澎金馬亦無不可11/05 23:41
43F→: 中華民國憲法並不是只有你一種解釋11/05 23:42
44F→: ㄜ 照你這樣說連外蒙古都是我國領土疆域了11/05 23:44
45F→: 但行政院長之前早一說外蒙古是一主權獨立國家11/05 23:44
46F→: 為什麼放棄中國代表權就是中國叛軍?11/05 23:45
Fw: [FB] 民進黨 V.S. 國民黨 阻擋法案比較表
[ PublicIssue ]5 留言, 推噓總分: +4
(10年前)
325F推: 認真說 民進黨請不要在跟狗黨比誰比較不爛11/03 18:48
327F→: 小英說的安置國道收費員請問方案在哪裡 唉....11/03 18:49
Re: [分享] 民主的原則Principles of Democracy -
[ PublicIssue ]44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30F→: 所以你認為言論自由是絕對的權力不得限制嗎?11/02 21:39
31F→: 我個人是認為除了生命權以外都可以限制 言論自由亦然11/02 21:41
32F→: 只是限制的程度要探討而已11/02 21:41
33F→: 如果照你這種說法的話為何只有言論自由不得限制?11/02 21:41
34F→: 那你對彌爾的看法又是如何? 他的言論自由的例外11/02 22:13
38F→: 而且誹謗符合民法184吧11/03 00:03
Re: [分享] 民主的原則Principles of Democracy -
[ PublicIssue ]7 留言, 推噓總分: -3
(10年前)
5F→: 那你認為歧視性言論呢?11/02 18:57
[分享] 民主的原則Principles of Democracy -
[ PublicIssue ]36 留言, 推噓總分: +12
(10年前)
13F噓: 純噓瘋法師 最好私人論壇就無關法律11/02 18:54
14F→: 版務運作最好無關法律11/02 18:55
17F→: 無關的意思是指法律不得介入。11/02 18:58
19F→: 就算是私人之間的條約只要違反善良風俗都是無效 不要11/02 18:58
20F→: 跟我說你不知道...11/02 18:58
22F→: 錯了 Ptt最高原則是中華民國的法律11/02 19:00
23F→: 而且這跟法官判決有什麼關係啊....11/02 19:00
29F→: 樓上真厲害 只要私人之間 法律就不得介入XDDDDDDDDDD11/02 21:35
30F→: 我竟然還跟你討論婚姻討論了這麼久 唉....11/02 21:36
31F→: 而且PTT就是台大的資源好嗎 建立的人是台大資工系11/02 21:36
32F→: 在台大內所研發的智慧財產屬於台大的 不是開發者的11/02 21:37
34F→: 國際人權法在台灣的地位不知道是否跟憲法同位階11/02 23:26
35F→: 至少在實務上感覺不是如此11/02 23:27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1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噓: 照你這樣說 所有權威的展現都不用反抗11/01 17:55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59 留言, 推噓總分: +13
(10年前)
19F→: 你也根本沒看過陳昭如的文章 我說的廢除婚姻是指國家11/01 09:27
20F→: 不應規定婚姻 你要結婚就去啊 只是國家不要去管控 可11/01 09:27
21F→: 以去看思辨之旅裡面提到同性伴侶那段 讓百貨公司也可11/01 09:27
22F→: 以認證婚姻 國家退出 廢除是指這個意思 畢竟你們如果11/01 09:27
23F→: 要定義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婚姻 也沒人說因為婚姻已經廢11/01 09:27
24F→: 除了 所以你們不可以稱做婚姻11/01 09:27
25F推: 而且陳昭如教授的質疑 你根本無法回應啊 還是認為歧11/01 09:31
26F→: 視單身者很有理由11/01 09:31
27F→: 國家的利益輸送 你也沒回應11/01 09:35
31F→: 所以我說的是廢除會比直接改正更快11/01 09:47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74 留言, 推噓總分: +6
(10年前)
1F→: 我覺得也不需要特別保障有後代的家庭10/31 23:51
2F→: 現在單身家庭的小孩也沒受到保障啊....10/31 23:56
4F→: 不受保障人類就會滅亡 那請問古代人類是怎麼生存下10/31 23:57
5F→: 來的?10/31 23:57
8F→: 我認同孩子需要特別保障 不過不是父母 我講錯了10/31 23:58
9F噓: 唉 又開始作人身攻擊了 尚市長似乎很常自以為中壢11/01 00:00
11F→: 我講錯不代表你有資格作人身攻擊 兩件事情好嗎11/01 00:01
15F→: 又開始了 所以我說錯了 你就可以人身攻擊喔?11/01 00:02
17F→: 我剛開始的確是認為有後代的家庭不用受保障11/01 00:03
18F→: 是孩子需要受到保障11/01 00:04
20F→: 就算我講錯了 你還是不回應我 你的人身攻擊啊?11/01 00:04
23F→: 算嚕 我不回應你了 尚市長就繼續吧11/01 00:06
24F→: 更何況是否為人身攻擊是被指涉的人反應吧11/01 00:06
25F→: 不是你說不是就不是11/01 00:06
29F→: 所以一個人如果提出愚昧的問題 就可以說人身攻擊?11/01 00:08
30F→: 你也沒打算道歉啊 唉 算嚕11/01 00:09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52 留言, 推噓總分: +21
(10年前)
3F→: 這篇推 講得很好10/31 23:23
4F→: 我也沒有說婚姻一定要消滅 但是藉由輸送利益變相歧視10/31 23:24
5F→: 單身者就是婚姻應該修正的原因10/31 23:25
9F→: 模憲一點也不自嗨喔 你如果知道參加模憲的學者10/31 23:32
11F→: 教出來的學生人數有多少 你就會知道有多厲害了10/31 23:33
15F→: 唉 你不說出論述 一句模憲很自嗨 那你來這版幹嘛?10/31 23:34
26F→: 你可以直接說出你覺得模憲沒水準的論點10/31 23:49
27F→: 而不是一直說你就是認為沒水準 這樣沒人會想跟你討論10/31 23:50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13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1F→: 所以在你的想法裡 單身就是比結婚差啊10/31 11:25
2F→: 對啊10/31 11:25
3F→: 你的想法就是結婚就是好棒棒 單身就是自己選擇怪誰?10/31 11:26
13F→: 我一直說的就是國家不應該給予特殊利益10/31 22:45
14F→: 你要結婚去結婚 國家可以不要管10/31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