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cy
作者 icy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8則
限定看板:NTU
看板排序:
1F噓:重點是亂停,不是暫停。闖紅燈也只是幾秒鐘的時間而已呀11/29 11:08
1F→:記得連同志鴻館+舊機械館會拆掉,蓋新的新機館01/25 14:27
3F→:打錯字,蓋新的機械館01/25 14:27
5F→:人文大樓我一直覺得把外文系搬到水源校區就會蓋得成(認真)01/25 14:28
5F→:與其在此柔性勸導邀請來的同學不要做打包資料和早餐的動作01/04 22:08
6F→:不如學生會派駐幹部在現場當面勸導同學如何?01/04 22:09
5F→:我建議把外文系趕到水源校區,文學院的外文系空間讓給哲學系12/28 11:45
6F→:降人文大樓應該很快就會動工12/28 11:46
25F噓:警察進入校園維持秩序不違反憲法11/22 13:51
26F→:警察舉牌才是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請勿一概而論11/22 13:51
27F→:不過這次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在先,所以警察舉牌也無不法11/22 13:52
28F→:只是令人觀感不佳而已11/22 13:53
31F→:再者,防患未然不重要的話,就不用打疫苗、也不需要有國防啦11/22 13:56
33F→:反正等得病再來治療,等26打過來再買飛彈11/22 13:56
37F→:Ell大,你這又是把警察入校和舉牌又混為一談啦11/22 13:59
46F→:防患未然是指預先你收到威脅,難道你會無所做為?11/22 14:09
47F→:你預先知道今天降雨機率很高,你會不帶傘出門?11/22 14:10
51F→:如果Ell大很高明的話,請問當天如果你是校方,你會怎麼做?11/22 14:12
52F→:你把校方的行為誤解為殺人,我想也是比喻失當囉11/22 14:13
55F→:對啦,我是回原po,Ell大英明!11/22 14:14
57F→:你回文的方式,讓我覺得只是來找架吵的11/22 14:15
67F推:little大的舉例我很贊同11/22 14:21
69F→:但是在看原po的內文,覺得他總是直接把警察入校的理由直接串11/22 14:21
72F→:連到壓制言論自由,就這點我無法認同11/22 14:22
85F→:其實我也很想知道,如果像Ell大所說的,讓抗議方衝進會場11/22 14:49
86F→:除非有攻擊行為出現,不然警察在一旁待命即可11/22 14:50
87F→:如此一來,對場內參加校慶的師生與會來賓有什麼權利上的侵害?11/22 14:51
89F→:如果場內人無任何自由受到侵犯,為何不任其衝入會場抗議?11/22 14:52
92F→:免於恐懼的自由並無入憲,所以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11/22 14:55
93F→:所以學校應該優先保障言論自由才對呀11/22 14:56
103F→:所以免於恐懼的自由和言論自由相衝突時,免於恐懼自由要讓位11/22 15:25
104F→:這我了解了11/22 15:25
98F推:推這篇。我也認為紹興學程是【選擇性忽略】校方曾有的善意11/21 23:10
99F→:但為什麼校方都沒有跳出來為自己平反也蠻奇怪的11/21 23:11
102F→:校方不來以正視聽,只會有更多學生的善心被蒙敝呀?11/21 23:15
105F→:沒有"不安置"義務?這那招呀?好想知道實質內容唷11/21 23:17
39F推:我覺得這篇講得很好11/21 11:23
40F→:不過如果應要以「道德」譴責強逼校長道歉又是另一回事11/21 11:23
41F→:就像公車上不讓座給老弱婦孺道德上值得譴責11/21 11:24
42F→:但要不讓座的人道歉,我想也有執行上的困難吧11/21 11:25
71F→:傅斯年精神和軍警不得入校園抓人的精神比較相關11/21 23:01
72F→:和言論自由無涉,除非我認知錯誤11/21 23:01
73F→:所以要校長道歉是為恪守傅斯年精神,有點怪就是了11/21 23:02
76F→:可能是我太駑鈍了,看不懂heisego大的推論11/22 00:31
77F→:講學自由→大學自治我懂,但是言論自由→大學自治?11/22 00:31
78F→:大學自治的精神應該是講【學術自由】11/22 00:32
79F→: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還是有差別的吧11/22 00:32
80F→:至少台灣法律網看到大學自治解釋如是說:http://ppt.cc/he8r11/22 00:32
7F→:如果原po(和其他不贊成紹興學程提案)的人去說明會現場,一定會11/20 13:27
9F→:很熱鬧。因為現在主辦人是紹興學生,若反對者提提問太多,或至11/20 13:27
10F→:現場抗議,場面不知會不會失控?11/20 13:28
14F→:讚成樓上henry的講法,抗議方把自己無限擴張為大多數人了,參11/20 12:24
15F→:加校慶的人難道沒有安穩參加校慶的權利?沒有免於恐懼的權利?11/20 12:25
24F噓:事後諸葛大家都講得頭頭是道,但誰有預知未來的能力?11/20 12:30
26F→:在準備期中考時,難道你會覺得某些內容老師不會出而不唸嗎?11/20 12:31
27F→:再者,當不是抗議方人多,還是在場人多?你就知道比例原則啦11/20 12:32
31F→:要談適用比例原則,場內人更有權利適用吧?11/20 12:33
38F噓:說實在的,我也覺得舉牌失當!!但是當天抗議方因此不能話聲?11/20 12:37
41F→:抗議方有人被抓起來?都沒有嘛,所以警察在場戕害了誰的自由?11/20 12:38
43F→:誰又因此承受了損失?都沒有嘛!!11/20 12:38
45F→:要提當天都是老弱所以沒有傷害他人的可能?王姓居民不是老弱吧11/20 12:40
102F→:我想問:校慶當天的遊行有提出申請了嗎?如果再來談適用集會遊11/20 15:36
103F→:行法,不是嗎?11/20 15:36
44F推:其實以張伯伯的說法就知道,他不想住養老院的原因是:他想把房11/19 14:13
45F→:子留給他的小孩(為什麼要我不能住我家,要去住養老院?我也有11/19 14:14
46F→:後代子孫啊!from:http://ppt.cc/JmaZ11/19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