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onestpai
作者 honestpai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1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30F推:推 :)05/31 20:32
1F推:針對妳說的如何幫助勞工解決問題 我認為可以發起抵制05/29 03:52
2F→:運動 但我認為應該要三星 LG HTC都一起抵制才合理05/29 03:53
3F→:當消費者團結起來抵制之後 這三家廠商才會真正面對問題05/29 03:53
4F→:主動積極去影響洋華 這才是我認為學生可以使用的"手段"05/29 03:54
5F→:而我認為往後為使消費者買產品買的更心安05/29 03:56
6F→:應該積極建議HTC等 應在官網上放置CSR頁面 如honkwun大05/29 03:57
7F→:在上上篇推文所提供的網址連結範例 :)05/29 03:57
8F→:感謝h大的GOOGLE能力!!! 我想勞方抗爭代表可以根據這點05/29 02:29
9F→:繼續向htc訴求!!! 也讓消費者買得更安心!!!05/29 02:29
12F→:王雪紅是說"我真的不清楚 因為那不是我們的下游廠商05/29 02:38
13F→:而是我們下游廠商的廠商" 這句話聽起來好妙...orz05/29 02:38
14F→:但我覺得還不構成立場吧 因為不清楚還算正常 只要有進一05/29 02:40
15F→:步去關切 讓她清楚就好 我覺得關鍵是在周永明有沒有05/29 02:40
16F→:不當發言 不過看到抗爭者居然還想跳下去 覺得也許真的05/29 02:41
17F→:不單純 還蠻可憐的05/29 02:41
21F→:h大為什麼說他們其實早知道了? 我目前也有聽到八卦是htc05/29 02:44
22F→:正在轉廠了 只是真真假假 我也不知道 :p05/29 02:44
27F→:嗯 我只是想針對邏輯來說 這樣類推好像不公平?05/29 02:49
28F→:雖然我潛意識也常常覺得企業要成功 執行者應該會有"手腕05/29 02:50
29F→:" 而有時候就是這些黑幕 只是有沒有被挖到而已05/29 02:50
33F→:嗯 我也是這麼想 如果htc還有演講的話 我覺得05/29 02:54
34F→:供應商行為準則 真的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小項05/29 02:55
35F→:若他們連別人有做的都不願意做的話 很難讓人相信誠信啦05/29 02:55
36F→:希望他們有學到教訓! :)05/29 02:55
5F→:嗯 我只是想讓推文回文討論的人都瞭解 現在是有這兩點05/29 02:27
6F→:討論在發生 建議大家要討論議題 就另闢題目吧!!!05/29 02:28
2F推:您說得沒錯 只是事實被刻意扭曲 大家才會用長篇文章說明05/29 01:18
3F→:現在板上的狀況就是 有人想還原事實(但可能講到最後變05/29 01:19
4F→:成有預設立場?) 有人想還原事實但不預設立場 有人沒看到05/29 01:20
5F→:事實 但是對於這個議題因有勞方宣傳的瞭解 所以筆戰發生05/29 01:20
6F→:所以變成好像雞同鴨講的局面...orz05/29 01:21
7F→:我相信大家如果有看我的文 應該多少會知道 當時抗議同學05/29 01:22
8F→:手段真的有失當 而且事後好像又有報導刻意扭曲真相 不管05/29 01:23
9F→:如何 目前沒有明確看到行動小組相關人員有表示歉意orz05/29 01:24
10F→:至於議題部分 我認同應該要用文章多多討論!!! 只是05/29 01:24
11F→:這些議題文章的討論都不該跟這場演講有關(雖然我承認05/29 01:25
12F→:品牌內容絕對有包括CSR 但是我想澄清的是演講文討論的05/29 01:25
13F→:應該是事實真相) 而議題文章 為了不要模糊焦點和討論05/29 01:26
14F→:大家到底是什麼立場 什麼心態05/29 01:27
15F→:可以麻煩另闢議題文章討論HTC和洋華之間的問題嗎?05/29 01:27
44F推:我很贊同這篇的理念!!! 值得深思 也同意D大 大家不要再05/29 02:25
45F→:美化抗議者 也不要過度醜化支持他們的人05/29 02:25
46F→:這樣整個完全喪失議題的焦點啊!!!05/29 02:25
84F推:推大部分都屬事實陳述05/29 00:58
17F推:t大,h大說的是事實陳述 當天也在場05/29 00:31
56F→:抱歉板主 我並不是想賺文章數 只是因為我整理之後 後面05/28 23:55
57F→:又有其他討論是我所無法控制的 我只是希望我那篇保有05/28 23:55
58F→:我的論點 所以才希望在我整理之後的這一長串推文可以05/28 23:55
59F→:放在其他文章 讓那些人自行討論05/28 23:56
60F→:(因為已經偏離我那篇文章的主題"當天事實陳述"了)05/28 23:57
8F推:如同三樓所說 今天給抗議的人說明 他們最後卻沒有清楚地05/27 12:16
9F→:陳述 我所不相信的是他們 所以才進而無法相信他們根據05/27 12:16
10F→:主觀所做出的文宣內容引用05/27 12:17
11F→:我不認同發文者曲解我的意思 舉個簡單的例子說明05/27 12:17
12F→:今天若是你是法官 難道你能只聽控方的朋友片面陳述就能05/27 12:18
13F→:斷定案情結果嗎 我想不是吧 反而是客觀的目擊證人更具05/27 12:19
14F→:公信力 我並不是完全因為他們不遵守會議流程的點05/27 12:19
15F→:而是在於最後已經很認真在聽他們陳情 但是他們卻不願05/27 12:20
16F→:說明完整 而且還訴諸暴力 這樣我們這些旁觀者要怎麼支持05/27 12:20
17F推:所以今天 我想在我看完其他你們所提供的相關真相陳述05/27 12:27
18F→:或是各界的聲浪之後 我想我會做出我的判斷 可能支持控方05/27 12:28
19F→:也可能支持被控方 但如果我最後決定支持控方 也就是你們05/27 12:29
20F→:的立場的話 我想我還是無法加入昨晚鬧事的團體 因為那已05/27 12:29
21F→:經有點過度失控 造成更多無辜的受害者(雖然說受害有點05/27 12:30
22F→:言重 但是我們真的都造成了某部分心理壓力)05/27 12:30
28F推:我沒有要反對你的立場 只是你的這些聲音 當時場上並沒05/27 13:24
29F→:有聽到 這樣怎麼能達到控方訴求呢 只會讓沒有進一步了解05/27 13:25
30F→:的旁觀者誤會更深而已 所以我才一直說 有訴求是好事05/27 13:25
31F→:論點也不見得有錯 只是形式上過度激烈 所以訴求的焦點05/27 13:26
32F→:就這樣被模糊了 身為控方支持者的你 難道不覺得可惜嗎05/27 13:26
33F→:我們身為大學生 未來都是勞方 面對兩千二市場 誰不恐慌05/27 13:27
34F→:只是在這樣的訴求上 我們應該更清楚表達我們的論點05/27 13:28
35F→:也許之前的管道都被打壓 但是學生不會無意打壓你們的05/27 13:28
36F→:意見啊 為什麼不能趁機好好宣傳呢...05/27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