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elen0624
作者 helen0624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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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F推: 樓上,同樣的話怎麼不去跟醫生說?限制國外留學歸國的12/31 08:35
65F→: 做什麼咧?12/31 08:35
66F→: 我是指b版友12/31 08:35
81F推: 與其在這邊一直罵人老屁股,不如去唸書啦,一直說40012/29 08:39
82F→: 分不合理要放寬考上人數,讓市場競爭決定一切,那回說12/29 08:39
83F→: 所有人都能從事律師工作有什麼不對?不是要市場自由競12/29 08:39
84F→: 爭,全部開放就怕了?12/29 08:39
102F推: 造成誤會抱歉,我不是在針對這一篇,而是推文。12/29 10:51
103F推: 但是為了鞏固利益限制競爭無法避免啊。這也不是律師獨12/29 10:53
104F→: 有,醫生也是啊。12/29 10:53
123F推: 八成跟七成沒有差,但是6%跟10%差很多?這我沒辦法理12/29 17:28
124F→: 解。12/29 17:28
125F推: 差一年30%不夠格的計算方式又是什麼?從錄取人數內部計12/29 17:30
126F→: 算合理性又在哪裡?12/29 17:30
133F推: 說真的,吵著不公平的人可以端出一個可靠又全盤的方案12/29 17:42
134F→: 爭取大家支持,比較有用啦。連同應考資格,法律系設置12/29 17:42
135F→: 過於浮濫等因素都考量進去,要比較其他國家也是一樣,12/29 17:42
136F→: 不要只比一半。美國應考資格是怎麼規定的,台灣錄取率12/29 17:42
137F→: 太低,但應考資格有沒有過於寬鬆?不全盤考量只罵錄取12/29 17:42
138F→: 率,獲得的支持就會少。12/29 17:42
50F推: 覺得律師領22k也無所謂,那為什麼要限制入場?廢除執12/25 20:43
51F→: 照制度就好了啊。講到專利師就更好笑了,到底誰侵害誰12/25 20:43
52F→: 啊。12/25 20:43
53F推: 專利師法本來就有規定專利師可以執行的業務範圍,律師12/25 20:47
54F→: 法修法到底侵害到專利師在專利法下的什麼權益了?12/25 20:47
57F推: 看過啊,抗議又怎麼樣,想要吃律師的生意,為了利益出12/25 21:34
58F→: 來抗爭,我要給他們拍拍手嗎?12/25 21:34
59F→: 然後律師不看法條看新聞,又是什麼巫術啊XD12/25 21:35
75F推: 造樣造句也可以說,阿就成績不好的考生不敢跟學霸競爭12/26 07:58
76F→: 而已啊,學霸應屆就能考上,他們就不擔心什麼400分的12/26 07:58
77F→: 門檻。12/26 07:58
78F推: 考試制度可以檢討,每年應該開放多少新進律師進入市場12/26 08:06
79F→: ,也是要納入考慮,不然真的廢除律師考試就好。一直強12/26 08:06
80F→: 調市場機制的話,連考試的正當性都沒有啊,400分不合理12/26 08:06
81F→: ,那為什麼8%合理?33%數字又是從何而來?12/26 08:06
76F推: 任何制度都有其優缺點,用錄取率的話,應考人數多寡也12/25 20:56
77F→: 還是會影響錄取人數,現在考試資格浮濫,修個20學分就12/25 20:56
78F→: 可以考試,這樣真的合理嗎?要改革根本應該通盤檢討,12/25 20:56
79F→: 而不是只吵400分或是錄取率。12/25 20:56
37F推:其實念過法律也還是普通人阿,不會就此變成神...11/26 10:30
32F推:字醜有差喔,有認識的人的弟弟在當法官,有去改題11/10 18:02
33F→:聽說他看到字醜的就丟一邊不改了.....11/1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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