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400分限制記者會與訴訟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苗栗小五郎)時間6年前 (2019/12/24 19:59), 6年前編輯推噓15(20554)
留言79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11 (看更多)
你可以指責400分有一萬個缺點 但如果提不出一個比400分更好的篩選機制 那400分也只好繼續將就著用 資本主義有很多缺失 但找不到比資本主義更好的制度 資本主義也只好將就著用 微軟office很難用 但找不到比微軟office更好用的軟體 微軟office也只好將就著用 普妹比不上正妹 但是追不到正妹 普妹也只好將就著用 如果篩選機制有存在的必然 除非你能提出更好新機制 不然 指責現有機制缺失意義不大 如果篩選機制不必然存在 以後法律系畢業直接發律師牌 因為不都法律系畢業了嗎? 最根本的方法是廢除律師制度 讓人人皆可代理訴訟 市場澈底自由競爭 與其爭這400分 個人比較希望可以爭取合理明確的評分標準 讓考生有可以有依循的努力方向 而不是瞎猜亂讀一通 落榜的人可以知道作答上的缺失而加以改進 現在有公開評分標準 但還是不夠明確 ※ 引述《kevin619008 (尻川)》之銘言: : [代PO,朋友手機發文有困難] : 明日(12月24日)上午8時45分,黃國昌委員、律師改革陣線成員、107年律師400分限制受 : 害者等,將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舉行記者會,除說明其程序瑕疵外,也實質指出不合理 : 的荒誕之處。 : 希望關心此事的廣大應考人、108年400分限制的受害者能多多參與、支持。記者會結束後 : ,9點20分於二樓第六法庭本訴訟將開庭,也請大家一同前往旁聽,了解兩造最新攻防, : 以作為迫在眉睫的改革之參考。 : 拜託有空的人盡量要來啊...不要被某部吃定法律人就是天生不團結 : https://i.imgur.com/xQjoCcg.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05.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77188775.A.4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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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最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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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400分門檻最大的問題其實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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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並沒有證明分數與執業能力之間的相關,給人先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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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畫靶的感覺,而且連黃國昌立委在去年五月要求提供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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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報告都還沒生出來,要大家如何相信這是個公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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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不設400分門檻 然後嚴格複檢考上的 每一年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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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一次 考不過就廢照 你願意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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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淘汰機制也是不明確 所以我想你也會支持現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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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考試 然後還要加上全民投票 不過就廢照 這更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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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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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像憲法所讀到的,手段與目的間是否有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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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敝人看來,連合理關聯都稱不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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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會要求沒考上的 卻從沒想過從考上的來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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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 你會發現問題是在考上的一堆不勝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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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0:29, 6年前 , 15F
恢復律師檢覈考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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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面H的考上有一堆不適任能舉出具體數據嗎?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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桿子打翻一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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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以前有律師檢覈這種走後門方式導致素質堪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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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名額防止這種東西的,會計師律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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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起來除非可以提出比400分更好的方式,否則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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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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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我朋友執業經驗來看,交給市場機制就真的無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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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能力,而是業務能力了,最後極高機率變成劣幣驅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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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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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人不知道,有些老律師連訴之聲明都不會寫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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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律師就沒再進修,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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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1:06, 6年前 , 27F
再怎樣完美的制度都還是會有他的缺點,我也不否認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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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1:06, 6年前 , 28F
有些上了年紀的律師能力有問題,但若無明確數據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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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都這樣」,我想你處理事務的能力可能跟這些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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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相去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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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2:08, 6年前 , 31F
有老律師連公然侮辱點要件都忘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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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覈叫做走後門可以做預防措施,它至少可以防止無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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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侵害人民訴訟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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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2:23, 6年前 , 34F
用400分打翻一條船 也沒有舉出具體實例啊 還不是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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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挺 卻要我們舉出實例 雙標不能解決問題 難道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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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顯考上律師的看這問題果然只看一半嗎 這就是考上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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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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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用什麼方式考試、訂定什麼標準、具有判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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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針對考試標準的釋憲好像也沒有考試院被判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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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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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人 各位法律人要吵架 不是應該引學說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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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釋憲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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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講的就是目前最怕的情況 明明不合理但判斷餘地寬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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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很難勝訴or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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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分門檻跟律師淘汰機制並不衝突吧?目的一樣只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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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事後的差別,考生若覺的不公平,也可呼籲同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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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的考核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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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淘汰不適任律師絕對不可能靠什麼每年定期檢定這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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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要推廣malpractice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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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門幫當事人 律師的律師出現的話,不適任的律師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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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退出市場,不然就專心做擅長的領域,不會像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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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錢再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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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Ma大是指跟理律一樣分得很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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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rrows (223.137.223.59 臺灣), 12/25/2019 0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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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啊 所以要篩選適合當律師也絕對不可能靠什麼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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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制度 而是要靠市場機制啊 所以結論就是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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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最好的方法 經過一番辯論 推翻什麼400分才是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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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方法的假設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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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考試院動不動就先提判決,問題是判決沒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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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又不是共同訴訟同勝同敗,這樣的態度,這樣的程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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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bias,你和我講實體好壞正確,報歉我覺得你搞錯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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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公正的態度去尋找解答,沒有最好那合理,態度不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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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先射箭再劃靶,不是留於恣意,那還談選擇?法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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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可以好好來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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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談降低錄取名額合不合理,要篩選程度就降低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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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增設分數門檻啊,這麼簡單就能找出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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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考選部才不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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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直接調低錄取率是更好方法?在假設大家都達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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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標準下,現行最高可以有11%錄取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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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考試資格不設限 考上後也射後不理 卻唯獨對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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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生設門檻 這就是這制度最大的問題 還能說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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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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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懂我的假設,限制錄取人數不是我上篇回文要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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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的重點在400分是一個固定的分數,評分卻會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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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給分習慣、題目設計而不同。當母體夠多的時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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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是較公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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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制度都有其優缺點,用錄取率的話,應考人數多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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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影響錄取人數,現在考試資格浮濫,修個20學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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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試,這樣真的合理嗎?要改革根本應該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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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只吵400分或是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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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0VsdHD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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