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86506
作者 d86506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8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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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陳時中「健保要漲」說完走人!專家全看傻
[ PublicIssue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5年前)
894F噓: 感覺是片面之辭10/05 14:28
Fw: [新聞] 中國是「特殊外國人」 學界發起廢兩岸條
[ PublicIssue ]28 留言, 推噓總分: +10
(8年前)
85F推: 我說的是「所謂」偏綠喔 我當然知道三立已經在往中國靠攏07/17 21:44
90F推: 確實是太陽花激起了台灣不想跟中國同一陣線的意識形態阿07/17 23:05
91F→: 而文章中 並沒有提到「對立」 因為這樣主張的人 並不希望07/17 23:05
92F→: 這樣是一種對立 而是認為 應該讓台灣走向「正常化」07/17 23:05
[新聞] 李登輝辦公室:對日抗戰是國民黨外來政權
[ PublicIssue ]15 留言, 推噓總分: +6
(10年前)
8F→: 用現在的台灣史觀不行?08/21 19:22
[新聞] 中國列音樂黑名單 張震嶽、Mc Hotdog等
[ PublicIssue ]7 留言, 推噓總分: +7
(10年前)
1F推: 大支跟滅火器 早就是26人的黑名單 還不用政府黑08/10 23:48
[情報] 「食用豬脂衛生標準」
[ PublicIssue ]5 留言, 推噓總分: +3
(10年前)
4F推: 直接參照食安法17條 跟48條07/18 23:54
5F→: 就知道了07/18 23:55
Re: [情報] 哲五@台中:死刑存廢戰爭:另類思考的可能
[ PublicIssue ]12 留言, 推噓總分: +4
(10年前)
10F推: 對甚麼樣的人說甚麼樣的話阿~07/12 21:26
11F→: 從文章來看 就能知道尚市長不懂辯論 又愛談辯論07/12 21:31
12F→: 辯論的形式多的是 不想要政論節目那樣的辯論 又怎麼不行?07/12 21:34
[公告] 新增水桶
[ PublicIssue ]1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 白癡 我跟你討論印度獨立出問題嗎?我談的是獨立之後 04/24 14:45
2F→: 到現在還是這麼垃圾 04/24 14:45
3F→: 抱歉 白癡是口頭禪~ 04/24 14:45
4F→: 連書都沒看過 還要用此作為ID 不就是幼稚的、可笑的中二病 04/24 15:02
5F→: 基於一個人 我只需要懂一般概念的歷史即可 04/24 15:29
6F→: 但是基於一個人 你連基本的邏輯都沒有 只有幼稚的直覺 04/24 15:29
李氏禿頭幫FB與網路霸凌:)
[ PublicIssue ]26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 你會期待中研院的小圈圈 讓幼稚園的屁孩插嘴嗎?04/28 21:45
2F→: 還是你被嗆了 只會來這裡討拍?04/28 21:45
3F→: 憑你連一本文學鉅作都能不懂裝懂 說你沒讀書 應該不過分04/28 21:51
9F→: 因為就是個人恩怨 我幫你想好了 以後你就用[討拍]04/28 22:58
Re: [轉錄] 潘建志FB:PTT有三位板主求助精神科
[ PublicIssue ]213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噓: 你被打了 都不要哀 不然我會說你用國家機器壓制他人04/24 14:24
2F→: 你所謂的模糊不清 只是你不懂法律04/24 14:25
3F→: 就跟你會說電磁學、醫學、心理學的標準模糊不清差不多04/24 14:25
4F→: 因為你不懂法律 所以認為規範模糊不清 所以不直得尊重04/24 14:26
5F→: 於是尋求的 就會是你直覺式的邏輯 沒有理由 沒有原則04/24 14:26
6F→: 要談自由 請先把約翰彌爾的論自由讀過一遍好嗎?04/24 14:27
7F→: 非暴力很好 但不是唯一04/24 14:28
8F→: 非爆利的印度獨立 導致的是印度到現在還是垃圾國家04/24 14:28
9F→: 然而 如果仔細去看 偏激進改革的韓國 卻是不斷往前04/24 14:29
10F→: 你的直覺邏輯告訴你 暴力就是錯的04/24 14:30
11F→: 結果228的前期明明是一場 激進的民族自覺運動04/24 14:30
12F→: 只因為激進 卻成了錯誤 那麼就真的落入國民黨的口實了04/24 14:31
13F→: 難怪 228前期的民族自覺 始終沒人發現04/24 14:32
14F→: 溫娘恭儉讓的馬英九 卻能爽爽幹總統 順便幹人民04/24 14:32
15F噓: 最後 有問題的 不是原理原則的討論 (因為原理原則可以推翻04/24 14:35
16F→: 有問題的 絕對是尚市長這種直覺式的邏輯概念04/24 14:35
20F→: 印度獨立多久了?怎麼到現在還這麼垃圾?04/24 14:40
22F→: Tomwalker 我打了這麼一大段 你只看到垃圾國家 你真行~04/24 14:40
23F→: 我不懂阿~我根本不是歷史專業04/24 14:41
25F→: 孟加拉我知道阿 族群衝突 然後呢?04/24 14:41
26F→: 族群衝突 跟強暴不斷有關係?04/24 14:42
27F→: 族群衝突 跟社會基礎設施普遍不佳有關係?04/24 14:43
29F→: 有人願意為了社會運動做出改革的呼籲嗎?這就是非暴力孬的04/24 14:43
30F→: 地方04/24 14:43
31F→: 非暴力可以阿 但我只強調那不是唯一04/24 14:44
34F→: 所以 我強調的 也不是暴力 而是激進04/24 14:44
35F→: 這個社會普遍歧視"激進" 是溫娘恭儉讓為道德04/24 14:44
36F→: 白癡 我跟你討論印度獨立出問題嗎?我談的是獨立之後04/24 14:45
37F→: 到現在還是這麼垃圾04/24 14:45
38F→: 抱歉 白癡是口頭禪~04/24 14:45
39F→: 好的~我只知道你要用板規呀制不同言論了~頗呵04/24 14:46
41F→: 一個社會 認為只有非暴力才是王道 就會有這種誇張的是產生04/24 14:47
42F→: 一個社會認為溫娘恭儉讓才是王道 就會有馬英九04/24 14:47
44F→: 所以我是避免台灣也淪為以非暴力作為圭臬04/24 14:49
46F→: 如果台灣也是如此 不就也代表著 台灣文化中有著類似種姓04/24 14:49
47F→: 的問題嗎?04/24 14:49
48F→: 甘地傳我看了好幾次 他就是如此溫娘恭儉讓04/24 14:50
50F→: 堅持很重要 但是如果以為溫娘恭儉讓 叫作非暴力 那就是謬04/24 14:51
51F→: 誤了04/24 14:51
55F噓: 唉....228也是在推崇暴力?04/24 14:55
56F→: 我更心寒的是 激進與保守 眾人更偏好保守04/24 14:55
57F→: 你很慶幸 但我覺得你連<<悲慘世界>>都沒看過 感到可悲04/24 14:56
59F→: 別跟我提音樂劇 音樂劇把很多精華都改編掉了04/24 14:57
60F→: 我有提到這些東西?04/24 14:57
62F→: 等你把我的言論 完整看過一遍 再談吧04/24 14:58
63F→: 別把我畫成是腦袋有洞的偏激人士04/24 14:59
65F→: 直覺式的邏輯 如果更有內容 那就是社會的可悲了04/24 14:59
67F→: 你只要看過書本的第一篇 就能得知何謂光明04/24 15:00
68F→: 尚市長 自以為是尚萬強 尚萬強豈有如此不堪04/24 15:01
69F→: 連書都沒看過 還要用此作為ID 不就是幼稚的、可笑的中二病04/24 15:02
70F→: 我只是推崇尚萬強 而不希望這個名字被污辱04/24 15:02
72F→: 拼音拼錯 還自以為是~柯柯04/24 15:02
73F→: 全譯版 請注意國民公會代表g04/24 15:04
74F→: 只看音樂劇的人 根本不會理解有這個人的存在04/24 15:04
76F→: 甚至 雨果本人也是個左派 也是個激進份子04/24 15:06
77F→: 為了突顯 世人對於不為人知的賢哲 潮笑的無知04/24 15:07
78F→: 光篇章名稱就知道了04/24 15:07
80F→: 因為尚萬強有信仰 他是依靠著神的04/24 15:08
82F→: G也不須要悲憫 他只是藉著跟主教的對話 展現出社會的可悲04/24 15:08
84F→: 看仔細吧!G質疑主教時 主教完全無法反駁的情況04/24 15:10
86F→: 主教未被說動?他後來被寡婦嗆說:"甚麼時候變帶紅帽子的"04/24 15:11
87F→: 他如何回應?04/24 15:12
88F→: 主教甚至承認自己是隻蟲04/24 15:12
89F→: 先去理解雨果的背景 色彩 才能看懂這部小說04/24 15:13
90F→: 用右派的眼光來看這部小說 只能說是誤解了04/24 15:13
92F→: 唉~不談了 我該被水桶就被水桶04/24 15:14
94F→: 你們認為我讀不懂悲慘世界也罷04/24 15:14
95F→: 我也可以自認我的任務已盡~04/24 15:14
96F→: 那你就看看 G臨終說了哪些話吧04/24 15:15
97F→: 總比沒看過書 卻還污辱書中角色來的好04/24 15:16
98F→: 慣於保守的東方社會 所存已的保守邏輯 是看不懂悲慘世界的04/24 15:17
99F→: 說動 跟說服 是兩碼子事 在第一篇的結尾 解釋了主教的性格04/24 15:19
100F→: 有著宗教情懷的人 對著變革的態度 是充滿尊敬的04/24 15:19
101F→: 隨便你 連作者的背景都沒搞懂 還來自稱看懂04/24 15:20
102F→: 那還是少發肺文吧04/24 15:21
103F→: 你就去看平民愛看的音樂劇 我喜歡真正的文學04/24 15:21
104F→: 忘了 閣下不喜歡看書 那就去打電動吧~04/24 15:22
105F→: 雨果的文學 基本上不是給平民看的04/24 15:22
106F→: 他是給貴族 讓貴族能夠重新正視評民生活04/24 15:23
107F→: 這才是所謂的"左派"04/24 15:23
108F→: 你先把尼采的主人道德與奴隸道德搞懂吧04/24 15:24
109F→: 不懂可以說不懂 但是不要轉移焦點04/24 15:24
110F→: 沒有哲學底蘊 沒有現代社會的法治邏輯 只有直覺04/24 15:25
111F→: 有直覺也好 如果又存有一點宗教情懷的話 或許還可以生存04/24 15:25
112F→: 結果?甚麼都沒有 直覺跟曾經讀過的歷史 讓人妄自尊大04/24 15:26
113F→: 所以我尊重歷史而不尊重瞎扯04/24 15:27
115F→: 基於一個人 我只需要懂一般概念的歷史即可04/24 15:29
116F→: 但是基於一個人 你連基本的邏輯都沒有 只有幼稚的直覺04/24 15:29
117F→: 右派思想 讀左派作品 造成尚市長這種level的人04/24 15:31
118F→: 堪稱典範04/24 15:31
122F→: 我真的不需要懂專業的歷史 只需要懂一般人懂的歷史04/24 15:39
124F→: Tomwalker 我是可以跟你談 但我可能會被水桶04/24 15:39
125F→: 如果你有興趣我們可以私下交流04/24 15:39
128F→: 所以我說 我懂印度獨立最後分裂的問題 但我談的不是那個04/24 15:41
133F→: 限制高權的暴力 但不能限制平民的激進 如此而已04/24 15:59
134F→: 光州事件的平反 跟228事件的平反 你覺得保守的態度有效04/24 16:00
135F→: 還是激進的態度有效?04/24 16:00
139F→: 你可看到 在民主改革、司法審判之前 的激進嗎?04/24 16:08
140F→: 當然 暴力絕對不會收割最後的成果 但是激進在改革的途中04/24 16:09
141F→: 卻是不可或缺的一環04/24 16:09
142F→: 立法院認真的在審"兩岸監督條例" 那是因為什麼?04/24 16:11
143F→: 保守的相信民意代表會保護人民?還是曾經發生了"太陽花"?04/24 16:11
144F→: 理性的激進主義者 不是強調殺人放火 在所不惜04/24 16:13
145F→: 但是不理性的保守主義者 卻會貶抑進步的思維04/24 16:14
146F→: 再看看g的言論:"進步的野蠻行為叫做革命。這種行為一結束"04/24 16:17
147F→: "人們就能認識到這一點:人類受到粗暴的對待,但是前進了"04/24 16:21
149F→: 你期待台灣怎麼樣的絲絨革命?04/24 16:41
150F→: 應該問的是 絲絨革命 不允許激進的主張嗎?04/24 16:42
152F→: 看到激進 看到革命 看到衝突 為什麼就會引起反感?04/24 16:51
154F→: 所以我說 不是暴力的錯 而是沒有原則的錯04/24 16:51
155F→: 沒有原則的保守 或暴力 都錯04/24 16:52
156F→: 但是 當有原則了 當是進步的觀念了 為什只因他是暴力04/24 16:52
157F→: 而認定就是錯呢? 難道衝立法院錯了嗎?04/24 16:53
159F→: 我喜歡去思辨觀念 觀念能夠成長 就是重點04/24 16:54
160F→: 你們可以看看我的言論 哪個地方是崇尚暴力了04/24 17:00
161F→: 我只認為 暴力不是絕對的錯誤 而該看的是理由04/24 17:01
162F→: 那衝行政院 丟鞋子呢?04/24 17:33
163F→: 事實上有太多 激進跟暴力的模糊地帶04/24 17:34
164F→: 主章丟鞋子就是暴力的人 占領立法院竟然不是暴力?04/24 17:35
165F→: 願聞其詳~忘了 你說話都沒有理由的 算了04/24 17:35
166F→: 因為暴力很可怕 所以激進份子該死 那就繼續保守下去吧04/24 17:37
167F→: 納粹的理由很正當?不公平的種族屠殺 如果叫正當04/24 17:37
168F→: 那就沒有所謂的不正當了04/24 17:37
169F→: 咦?如果用這樣的脈絡來看 國家權力處死人民04/24 17:38
170F→: 請問尚市長 算不算暴力?04/24 17:38
171F→: 在推擠中有無受傷呢?更何況 所謂的暴力 只有肢體嗎?04/24 17:41
172F→: http://ppt.cc/ronR 有沒有受傷呢?04/24 17:43
173F→: 我一樣主張的是 暴力不是我的討論範圍 重點在理由04/24 17:43
174F→: 我不認為人可以處死人 就這麼簡單 因為處死人沒有公平可言04/24 17:45
175F→: 影片已經不斷的喊著有人受傷了 你還是視而不見04/24 17:46
176F→: 是嗎?你自己看看原文怎麼寫的04/24 17:46
177F→: 可悲 閱讀能力低下04/24 17:46
178F→: 沒讀過 現在惡補也沒用啦04/24 17:47
179F→: 他明明就說自己沒有權利處死一個人04/24 17:50
180F→: 斷章取義 可悲至極04/24 17:50
181F→: 他是認為 都不該圖殺 而不是你殺我對、我殺你對04/24 17:50
182F→: 他說的理由充分 指的是法蘭西革命04/24 17:51
183F→: 跟殺人或者死刑 都無關04/24 17:52
184F→: 你看的是刪節本 還是小朋友讀的故事書啊?04/24 17:52
185F→: 你看的絕對是錯誤的版本 至少翻譯錯誤04/24 17:53
186F→: 他說他沒權利處死人 但有權剷除惡04/24 17:54
187F→: 如果他還是處死路易16那就不會有前面主教的開頭了04/24 17:54
188F→: 他投票的是結束暴君的統治 而非處死路易1604/24 17:55
189F→: 他根本沒投贊成一票 你看錯書了04/24 17:55
190F→: 最前面的陳述 也說他沒有贊成處死國王04/24 17:56
191F→: 嗯?錯就錯 沒有一點道歉?04/24 17:57
192F→: 誤會就誤會 一點表示都沒有?04/24 17:57
193F→: 好 我接受!04/24 17:58
194F→: 他沒有否定 但他從不肯定04/24 17:58
195F→: 他反諷天主教徒殺異教徒 就是認為沒有人可以這樣做04/24 17:58
196F→: 如果你道歉了 請把前面的話語刪掉 以免其他人誤會04/24 17:59
198F→: 就跟縱然民調熱愛死刑 我也沒有反對到底一樣04/24 17:59
199F→: 但是國民公會 就是全體國民 大家都支持 個人的力量如何?04/24 18:01
200F→: 但他只能夠追求他所認為對的事 縱然嗣後被放逐04/24 18:01
201F→: 雨果的生平 也類似這樣的過程 所以我才說G是雨果的投射04/24 18:02
202F→: 人民受到粗暴的對待 就是"衝突" 而非"處死"04/24 18:03
203F→: 我也反對處死 但我不排斥 甚至熱愛衝突04/24 18:03
204F→: 蔣 在他的任內 也是受到支持的...跟納粹執政差不多04/24 18:05
205F→: 衝突的前題是甚麼?除了激進 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詞04/24 18:05
206F→: 最後是 激進跟暴力如何界定04/24 18:06
207F→: 如果不看理由 單純的激進行為 往往被直覺的認定為暴力04/24 18:06
213F→: 一個被洗腦的社會 支持獨裁者 也是可以想像的04/24 20:24
Re: [轉錄] 潘建志FB:PTT有三位板主求助精神科
[ PublicIssue ]70 留言, 推噓總分: +3
(10年前)
13F噓: 你不知道很多法律人都在提倡廢止防礙名譽罪章04/24 09:55
14F→: 你認為的根本解決之道 只是空談04/24 09:57
15F→: 連丟鞋 可以是言論自由的範圍都不能理解 還講甚麼言論自由04/24 09:58
17F→: 連書都不讀 當然不知道憲法所謂表意自由的解釋阿04/24 11:42
18F→: 你還是繼續沉溺在"與絕望奮鬥裡"吧04/24 11:43
19F→: 幼稚園 也會覺得母牛也是馬 他當然可以這麼解釋04/24 11:44
20F→: 因為他是幼稚園 你也是幼稚園嗎?04/24 11:44
21F→: 回Miule:法律實務上 以刑逼民的情形多的是 我不是說這是對04/24 11:50
22F→: 的 而是 既然遊戲規則如此 不是改變遊戲規則 就是改變人心04/24 11:50
23F→: 挑"某個人用遊戲規則來得利"來批判 這是沒有效果的04/24 11:51
24F→: 既然多數人 都在利用遊戲規則 或者是潛在的利用者04/24 11:52
25F→: 那這樣的批判 力道自然沒有效果04/24 11:52
26F→: 就跟尚市長永遠不會承認自己錯誤一樣困難阿~04/24 12:18
27F→: 1.憲法當然沒有明白表示 暴力表達言論是允許的04/24 12:19
28F→: 但是 在解釋(遊戲規則)上 就是在某些情狀是允許的04/24 12:20
29F→: 正如同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的概念04/24 12:22
30F→: 如果正當防衛的情況下 可以殺人 那麼在這些情狀下04/24 12:23
31F→: 用暴力的方式表達言論 是絕對正確的04/24 12:23
32F→: 當然是司法者判斷 這不是你我判斷的04/24 12:23
33F→: 他所說的 只是一己的想法 但是背後有原理原則04/24 12:24
34F→: 而你的 暴力 就不是言論自由 沒有原則 只是自己覺得爽而已04/24 12:24
35F→: 你能不能靠杯司法迫害 司法不公? 如果可以 為什麼他不可以04/24 12:25
36F→: 更何況 有不少法官 "剛好"跟尚市長一樣的概念04/24 12:26
37F→: 所以該看的是有沒有特殊情狀阿!04/24 12:26
38F→: 如果愛國同心會 確實被打壓 攻擊 他的反擊 就是合理的04/24 12:27
39F→: 挑釁跟正當防衛是兩回事04/24 12:28
40F→: 如果法輪功 是"攻擊"愛國同心會 那愛國同心會的反擊04/24 12:29
41F→: 或許就有正當防衛的適用04/24 12:29
42F→: 那這時候靠杯 就當然合理啊!04/24 12:29
43F→: 但是 你同時也把人民對抗政府的可能性排除掉了04/24 12:29
44F→: 所以你已經預設了 暴力(或者說激進)的抗爭是錯的04/24 12:31
46F→: 目的只是不要讓對手有機可乘 結果放棄了原理原則04/24 12:32
47F→: 禁止暴力 所以別人打我 我不能打回去(放棄正當防衛的概念)04/24 12:32
48F→: 先打人就錯了 所以有權力的人 用各式各樣打壓手段(非拳頭)04/24 12:33
49F→: 人民只有拳頭 卻連點反擊都不給04/24 12:33
50F→: 難怪太陽花 被國民黨靠杯到爆 因為就算是支持者 也有人04/24 12:34
51F→: 認為 激進的抗爭手段是錯的04/24 12:34
52F→: 別人改用其他打壓手段攻擊你 你要怎麼辦?04/24 12:35
53F→: 把原理原則顧好 自然可以避免這樣的情形04/24 12:35
54F→: 這就是德國之所以為法治強國的原因04/24 12:36
55F→: 所以原理原則的解釋就是重心 而不是暴不暴力04/24 12:36
56F→: 這才能真正導向理性的論述 因為最後都會是解釋原理原則04/24 12:37
57F→: 而不是 你打我 我打你 最後打成一團04/24 12:37
58F→: 那就要讀書阿 論理阿 法官的理由不充分 就該批判阿04/24 12:38
59F→: 你一方面不相信司法 一方面又希望把檢察官放在司法體系04/24 12:38
60F→: 到底是三洨?04/24 12:39
61F→: 所以 邱顯智就是在做這種批判的工作 讓風向導成討論04/24 12:39
62F→: 原理原則 而不是誰先動手04/24 12:39
63F→: 你的直覺式邏輯 就是先動手的就錯了 真的是這樣嗎?04/24 12:41
64F→: 先動手的 會不會是因為 被其他潛在的攻擊手段逼到受不了呢04/24 12:42
65F→: 如果 愛國同心會真的被攻擊了 難道就放棄他正當防衛的權利04/24 12:45
66F→: 不會是這樣吧?但是 如果他沒被攻擊 就先攻擊人04/24 12:46
67F→: 這又是我們可容許的嗎?04/24 12:46
68F→: 建議你還是想辦法讀一下刑法 至少有個三階段的思考04/24 12:46
69F→: 否則 思考太單一 就會有這種困境04/24 12:47